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目录前言1一、土地开发整理的基本状况和面临的形势3(一)基本状况3(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4(三)土地开发整理面临的形势5二、土地开发整理目标与基本方针6(一)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6(二)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方针7(三)区域土地开发整理方向8三、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9(一)东北部综合重点区9(二)中部整理重点区9(三)东南部整理重点区9(四)北部开发重点区9(五)东部开发重点区9(六)西南部复垦重点区10四、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10(一)顺义东部两河流域综合重点工程10(二)密云东南部冲积平原综合重点工程10(三)大兴南部高标准农田综合重点工程11(四)昌平东部城乡一体化农地整理重点工程11(五)通州西部城乡一体化农地整理重点工程11(六)延庆中西部丘陵岗台地整理开发重点工程11(七)怀柔北部低山丘陵土地整理开发重点工程12(八)平谷西北部生态土地整理开发重点工程12(九)房山中部砖场复垦重点工程12五、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13(一)综合类项目(H)13(二)农地整理类项目(GZ)13(三)土地开发类项目(K)13(四)土地复垦类项目(F)13(五)居民点整理类项目(JZ)13(六)园地整理类项目(YZ)13六、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区域平衡方案14(一)区域平衡方案的制定14(二)实现补充耕地区域平衡的途径和措施14七、投资与效益16(一)投资测算16(二)资金筹集渠道16(三)效益评价17八、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19(一)行政措施19(二)经济措施21(三)法律措施21(四)技术措施22前言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规划到2010年,要基本实现社会、经济、城市的现代化,全面建设与实现小康社会,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00美元以上和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这在客观上对北京市的土地利用提出更高的要求。即北京市在确保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建设占用的耕地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来补充,同时,还要建设与改善环境,整治河道、减少污染、加强饮水源与自然区的保护、建设高标准的农田林网,使水土流失、风沙危害得到控制,水源区水质得到改善和提高,并要为2008年“绿色奥运”理念得以实现提供环境的保障。可见,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耕地保护与环境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为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为技术标准,依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北京市生态建设规划》以及有关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按照中央提出的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和方针,编制了《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以指导全市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努力做到合理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缓解人地矛盾,以满足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规划》的具体任务是:在对全市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进行调查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同时划分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和安排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并确定规划期限内开发整理项目安排及执行时序,落实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目标的实现。编制《规划》的原则是:按照所编制的《规划》方案实施能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土地利用方向由粗放式向集约式的方向转变,并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土地开发整理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尽量安排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的项目以及整理、复垦为主的综合项目。土地开发整理中补充耕地的数量与质量并重,并将二者进行有机的结合。《规划》以2001年为基期年(含2001年),规划期至2010年。一、土地开发整理的基本状况和面临的形势(一)基本状况自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管理法》)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都把土地开发整理作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措施和途径。北京市也同其他省份一样,在国土资源部的业务管理与技术指导下、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和积极组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对确保当地的耕地面积不减少,支持首都经济建设,特别是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进一步稳定农村社会,同时也为改善首都的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做出了贡献。具体表现在:1.完成了土地开发整理年度任务,为全市耕地的占补平衡做出了贡献从1999年到2002年北京市共实施完成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755个,新增农用地16.70万亩。另外,累计申报立项了16个国家投资项目,其中已有两个项目通过验收,待这些项目竣工后,可共增加耕地2.65万亩。由于各级政府重视,措施得力,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支持与帮助,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实施,2000年、2001年和2002年我市连续三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因此,北京市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为北京市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实现做出了较大的贡献。2.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近年来,将10多万亩的荒草地、沙地等未利用地和水利规划没有划入防洪泻水范围的滩涂等进行综合开发为农用地;对田、水、路、林、村实行了土地整理,并且对房山、丰台等区县的0.5万亩工矿废弃地进行治理复垦为农用地。全市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涉及到11个区县的近50个乡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了农用地,特别是增加耕地,提高了当地的土地利用率,极大地改善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结构,促进了对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3.推进了土地集约利用和城乡一体化通过土地整理,一方面,有效地降低了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增加了农民收入。根据对北京市的一些典型土地整理项目调查,土地整理后,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农作物产量增加20%,生产成本降低20%;同时,带动了农产品加工业、农业观光旅游业的发展,为农村经济多元化奠定了基础,扩大了农村就业能力,为首都的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早日实现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起到了应有的推动作用。4.提高了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能力,对首都生态环境改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实施,建立防风林带、建设水土保持工程,提高了涵养水源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能力。如:通过对大兴区、房山区沙荒地的整理利用,提高了植被覆盖率,减少了裸露的沙土地,对抑制本市扬尘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此外,延庆、昌平、怀柔、平谷等区县的土地开发整理综合项目通过生态林建设,减少了水土流失,增强了水土保持能力,对北京市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尽管北京市过去的土地开发整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是本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尚存在若干问题:例如政府投入较少,远不能达到土地开发整理对资金的需求;而社会资金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引导,未能积极渗透到土地开发整理中来,目前仅有个别企业参与且规模极小。所以,资金问题成为当前困扰土地开发整理深入的瓶颈。另外,土地开发整理的配套政策、相应的管理措施还不够完善,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竣工验收不够规范,工程措施简单,以致新增耕地的质量尚没有得到保证;还有的问题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完成后,项目区土地利用的管理措施没有完善,造成利用粗放、效率低下等,这些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效果。(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2001年北京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所得的土地利用结构状况见附表1。经过对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的调查与评价测算,北京市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补充耕地的总潜力为74949公顷(112.42万亩)。有关农地整理潜力、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土地开发潜力、土地复垦潜力以及各区县潜力汇总情况分别见附表2、3、4、5、6;有关的潜力分级及分布图分别见附图1、2、3、4。1.土地整理潜力北京市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潜力约43188公顷(64.78万亩),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57.62%。通过合理规划,在农地区进行整治道路、沟、渠,平整归并零散地块,充分利用零星土地,农地整理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约17246公顷(25.87万亩),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23.01%;通过居民点整理即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逐步实施迁村并点、治理“空心村”、退宅还田等整理措施,可以增加有效耕地约25942公顷(38.91万亩),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34.61%。2.宜农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北京市有宜农土地后备资源181692公顷(272.54万亩),可开发补充耕地约24098公顷(36.15万亩),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32.15%。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大部分布在远郊山区的怀柔、平谷、密云、延庆、房山等区县,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开发利用制约因素多。3.土地复垦潜力全市因工矿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和压占废弃的土地约8744公顷(13.11万亩),复垦可补充耕地的潜力约7664公顷(11.50万亩),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10.23%。(三)土地开发整理面临的形势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是本市实施现代化建设“新三步走”战略的重要时期。我市的土地开发整理既具备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又面临一些不利因素,任务相当艰巨。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明确了土地开发整理的方向和基本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土地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对转变土地开发整理的观念和方式产生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北京市作为首都和国际交往的窗口,有利于吸收国内外的资金和技术,同时首都的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了强有利的支持。不利因素: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尤其是土地整理,还处于初级阶段,“重开发、轻整理和复垦”,“重数量、轻质量和生态”的思想仍有着一定的影响,制约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开展。据全国宜耕后备资源的调查评价资料,我市宜耕后备资源非常有限,在全国排序为倒数第4位(排在上海、天津等直辖市之后),而且由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未利用土地开发受到诸多限制。虽然农村居民点整理存在巨大潜力,但将其整理还耕的难度非常之大。另外易开发整理的土地后备资源逐渐减少,新增耕地成本逐步提高,难度逐步加大,补充优质耕地的任务更加繁重。二、土地开发整理目标与基本方针(一)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为适应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在充分考虑补充耕地的资源潜力、投入和区域协调的前提下,通过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实现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与建设占用和灾毁耕地平衡,明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并进一步增强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具体目标如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001-2010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33478公顷,占2000年耕地面积的10.1%。其中:农地整理潜力12996公顷,居民点整理潜力2724公顷,土地开发潜力14226公顷,土地复垦潜力3532公顷(见附表7)。在33478公顷的目标中,2001~2002年已开发整理2410公顷,2003-2010年土地开发整理目标为31068公顷(农地整理11760公顷,居民点整理2724公顷,土地复垦3289公顷,土地开发13295公顷)。在31068公顷的补充任务中,2003~2005年可补充耕地9320公顷,年均约3107公顷;2006~2010年可补充耕地21748公顷,年均约4350公顷。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33478公顷,占全市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的44.7%。其中开发未利用土地超过14226公顷,提高全市土地利用率超过0.8%。提高农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2000年全市粮食种植耕地面积191431公顷,2001年设施农业面积近23162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增加高产稳产耕地面积33478公顷,占粮田面积的17.5%,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后的一部分耕地为设施农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