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研究课题责任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课题研究方式:委托受托机构名称:北京建科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摘要】本课题研究主要分为3部分进行研究: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研究;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指标体系研究;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体系与现有的评估平台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研究。在整个研究过程中采用的具体研究方法有文献法、统计分析法、对比法、调查法和头脑风暴法。课题形成了一套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的办法、风险隐患分级管控机制、激励责任主体主动评价机制,从现场风险实时监控、风险隐患分级管控,现场隐患应急处理、隐患排查制度建设、落实施工现场各方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能定位等方面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提供了理论依据。形成了一套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指标体系、风险隐患分级方法、风险隐患动态调整办法。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体系与现有的评估平台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提出了6条建议。【关键词】安全质量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动态指标评估平台2目录一、课题概况...........................................4(一)研究背景.......................................4(二)现状与问题.....................................5(三)研究目标.......................................81.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办法..........82.建立一套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指标体系......83.研究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体系与现有的评估平台相结合的管理模式.....................................8二、课题分析与研究......................................9(一)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研究...........91.研究思路......................................92.分析与研究...................................10(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指标体系研究..........111.研究思路.....................................112.分析与研究...................................12(三)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体系与现有的评估平台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研究........................................151.研究思路.....................................152.分析与研究...................................16三、课题研究成果........................................19(一)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研究成果概述.193(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指标体系研究成果概述.19(三)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体系与现有的评估平台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研究成果概述................................20结束语...............................................214一、课题概况(一)研究背景根据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4月)、北京市《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第266号令)、市安监局《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全力做好预防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讲话)、市住建委《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京建法〔2016〕13号)等文件均对当前安全质量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提出了相应要求。其中《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4月)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强化事后处置。《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第266号令)中确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单位主责、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的原则。《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京建法〔2016〕13号)中规定了工程参建主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规定了各主体对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级治理要求;明确了隐患治理与责任单位招投标资格挂钩。5目前北京市已经发布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管理办法(暂行)》(京建法〔2013〕2号),并且建立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评估平台”),推动参建各方自主落实责任主体,构建企业、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自查制度。但是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尚未建立有效的排查治理机制,因此进行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研究工作,是真正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状况全闭合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市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二)现状与问题1、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现状目前北京市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并建立了相关信息化平台对本市建设工程进行安全质量监管。如《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信息平台》(评估平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平台》、《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系统》、《北京市建筑工程监督执法系统》等对建筑工程进行安全质量监管的信息化系统,各建筑工程企事业单位也有一部分搭建了自己的隐患排查信息化平台,对保证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对建设工程进行差别化监管等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对与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风险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响应等方面还未有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2、存在问题6当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与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1)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设计还在进行,相关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亟待跟上。北京市《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第266号令)、市住建委《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京建法〔2016〕13号)中分别对北京市和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作出了具体要求,但是目前对于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还没有相关文件做全面总体的阐述。且对施工现场质量隐患排查治理也无办法文件进行具体规定。(2)现有施工现场隐患排查体系较混乱,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尚未建立有效的排查治理机制。当前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体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并未建立切实有效的隐患排查指标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于不同等级风险隐患没有建立相对应得预防排查治理响应机制,使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不能做到突出重点,不利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有效进行。(3)督促和推动施工现场落实主体责任的方法手段依然不足。通过了解现有北京市各安全质量监管系统和北京市各施工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发现现有各信息化系统利用率不足,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现场责任主体对现场隐患上报的积极性7不够,上报隐患很少或者上报的隐患不能反映现场实际安全质量隐患情况。(4)现有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指标,存在隐患重点不突出,排查部位不科学,隐患治理不及时等诸多弊端。当前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指标除施工企业自行制定排查指标外,现有评估平台评估指标体系因建立时间较长,更新较慢,对于当前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适应性不足。对于施工现场各施工阶段、施工部位所需排查隐患重点未做规定,对于隐患排查响应机制也没有进行具体的功能优化和改进,缺乏风险预警、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5)信息化系统功能应用和推广力度相对滞后,亟待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现有北京市各安全质量监管系统仍属于行政监管范畴,通过系统由施工项目部、施工企业、政府监管部门联合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行监管,实现了建管衔接,但当前各系统推广情况并不理想,通过行政手段督促施工项目部和施工企业进行现场安全质量隐患填报也不能保证获取到真实全面的数据。而各施工企业所建立的信息化系统虽然能够根据本身实际来对系统功能进行设计,但因企业自身能力所限,所开发信息化系统并不能做到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完全消除。8(三)研究目标1.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现阶段,隐患排查作为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管理的一部分已经纳入到日常评估工作中,但隐患排查涉及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等相关法规文件众多,安全质量标准繁杂,现场管理点多、面广,安全质量隐患如不及时发现并予以治理,将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因此研究拟定一套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将有助于提高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2.建立一套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指标体系目前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点全部来自于安全质量状况评估体系,指标体系采用的也是安全质量状况评估指标,这种方法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现场隐患情况,但是存在隐患重点不突出,排查部位不科学,隐患治理不及时的诸多弊端,因此重新梳理隐患排查指标,建立隐患排查指标体系,为隐患排查体系的搭建奠定基础。3.研究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体系与现有的评估平台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隐患排查作为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项目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结果的优劣,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指9标体系建立后,为避免重复工作,需要对隐患排查体系与评估体系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简化工作流程,优化排查治理方法,从而避免责任主体重复工作,减轻相关单位的工作负担。(四)研究依据及研究方法详见附件1二、课题分析与研究(一)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研究1.研究思路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研究,指导思想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质量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处理最后一道防线。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机制,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重点预防,重点排查;责任主体主动评价,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标准化隐患排查机制,制定激励责任主体主动评价的方法;大力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全面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单位主责、政府监督的原则。推动安全、质量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树立起“大预防”的理念和工作格局。通过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形成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10理的闭环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主体责任。2.分析与研究课题组在北京市范围内选择了3家施工单位的6名业内专家对当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咨询,反馈结果如下。当前北京市各主要建筑施工企业基本都建立起自己的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信息化平台,这些信息化系统和治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安全质量事故时有发生。因此课题组根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定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应在建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响应机制、落实施工现场各方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能定位、激励责任主体主动评价等方面进行研究。(1)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响应机制研究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响应机制,既一级、二级风险对应重大隐患以及三级、四级风险对应一般隐患应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