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概念应是自然的、清楚的——谈函数单调性的教学董海涛安徽省阜阳市第三中学(236006)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数学概念是数学的细胞,是数学理论的核心和灵魂,因此,理解和掌握数学概念是提高数学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关键.“函数单调性”是高中数学的核心概念,对刚进入高一学习的学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节课:学生第一次接触如何严谨地表述数学概念.小学、初中阶段,对数学概念几乎都是采用直观地定性描述,如何客观地定量地表述函数单调性,不仅是本节课的难点和重点,还直接关系到学生对数学的认识.因此,如何设计问题,自然、清楚地得出函数单调性的形式化定义,体现了教师的教学智慧.可惜的是,在实际教学中,我们还是发现对这个核心概念,教学存在的普遍现象:“告诉教学”!不是吗?1.发表于“课例大家评”中的教学案例实录近期某数学专业杂志发表了课例“函数单调性”[1],下面实录概念形成环节:“抽象概括,形成概念(为节省篇幅,创设情境,引入课题环节略)教师:我们的任务就是要从以上事实中找到共同的规律,通过提炼总结和抽象概括实现数学化,形成数学概念,基于此构建出系统的数学理论.先看一个大家熟悉的例子,函数2(2)2yx,其函数值在哪一段是递增的,在哪一段是递减.学生:在区间,2是递减的,在区间2,上是递增的.教师:我们以前研究过许多函数,如一次函数、二次函数、正比例函数、反比例函数等,都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进行研究.教师:数学研究讲究的是精细、严谨、规范,像这样通过观察图形直观地进行判断,就显得过于粗略而不符合数学的要求了.学生:递增的意思是指:“函数值随自变量的增大而增大”,递减的意思是指:“函数值随自变量的增大而增大”.教师:有很大的进步,但还不符合要求,必须用自变量和函数值大小变化的关系来刻画“递增”和“递减”.教师(给出填空题):设函数()yfx的定义域为A,有区间IA,如果对于I内任意两个值12,xx,设12xx,(横线内的内容为学生所填)(1)若都有12()()fxfx,那么就说()fx在区间I上是单调增函数,I是函数()fx的单调增区间;(2)若都有12()()fxfx,那么就说f(x)在区间I上是单调减函数,I是函数()fx的单调减区间.如果()yfx在区间I上是单调增函数或单调减函数,那么就称函数()yfx在区间I上具有单调性,单调增区间和单调减区间统称为单调区间.”(实录完)2.课例中反映出的“快节奏概念教学”令我们遗憾在课例中,学生指出“递增”的意思是“函数值随着自变量的增大而增大”,“递减”的意思是“函数值随着自变量的增大而减少”,这种定性描述是符合学生认知水平的,此时教师的任务是引导学生定量地表示函数图象的这种变化趋势,可惜的是,执教者却生硬地要求学生“必须用自变量和函数值大小变化的关系来刻画递增和递减”,更可怕的是,教师紧接着端出了“函数单调性”的定义,采用的是司空见惯的“填空式”,也就是挖掉概念中关键的字眼,让学生做“填空题”.老师啊,你这样的概念教学可曾顾及学生的感受:“为什么要这样定义”?“这样定义的目的是什么”?“噢,数学就是这么不讲理,记住定义,会背就行了”……执教者如此热衷于快节奏地告诉学生函数单调性定义的目的是什么?在接下来的“思维训练提升能力”环节,我们找到了答案:为大剂量的训练留足时间,试图穷尽题型而提升学生的应试能力.课例中,执教者舍弃了“课本基础题”,而另外给出了4个例题.借用章建跃博士的一句话,“快节奏的概念教学是造成豆腐渣人才的祸根,是教学大忌”[2].3.对函数单调性的教学设计片断“数学概念、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起源和发展都是自然的、水到渠成的、浑然一体的”[3],而且数学概念还是清楚的.它的形式化表达不能理解为“无理可说记住就行”,数学教师一定要把“讲清楚数学概念”作为一种基本追求.高一学生对函数单调性的认识是有基础的.初中阶段,已有“函数图象从左向右是上升(或下降)”的直观感受,这实质是函数单调性的图形语言,进而用文字语言概括为“函数值随自变量的增大而增大(或减少)”.本节课要研究的是:对这种运动变化的文字语言描述,如何抽象为符号语言表示.形式化是数学的基本要求,学习形式化的表达更是对学生学习数学的基本要求,也是数学追求严谨和理性精神的必然体现!函数单调性形式化定义的教学中,绝对不能采用简单的填空式教学,粗暴地告知学生了事.事实证明,这样“快节奏教学”的后果就是学生只会模仿,不会思考;只懂积累,不懂归纳;只能螺旋,不能上升.学生能凭感觉知道定义中有哪些关键词,但是对“任意”所承载的“无限”含义,其实是不理解的.“函数单调性理解上的困难在于它的无限背景……,迄今为止,在教材和教学中,大多没有明确指出函数单调性中的无限特征,学生只能靠自发感悟其中隐藏的无限背景[5]”基于以上认识,就“抽象概括形成概念”环节,笔者提供以下教学片断,供参考.师:我们先来看几个大家熟悉的函数和它们的图象:①,②③.问题1:这些函数图象有什么共同特征?你能用文字语言描述这些特征吗?生1:从左向右看,这些函数在指定区间上,图象在上升.用文字语言描述就是:函数值f(x)随着自变量x的增大而增大.师:很好!你能告诉我们这个函数的图象(故意在黑板上画一条貌似上升的曲线),从左向右看是否在上升吗?(学生争论不休,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师:看来,利用函数图象或者文字描述都过于粗略而不能服众啊.借用古希腊人常说的一句话:我不和你争吵,我算给你看.(学生笑)师:“从左向右看,函数图象在上升”,换句话说,是不是“函数图象上任意两点,右边的点总比左边的点高”?生众:是!师:问题2:以为例(在函数图象上标出点A和点B),你怎么描述右边的点A总比左边的点B位置高?(见学生茫然,进一步提示)师: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我们如何刻画点的位置?生众:用点的坐标刻画点的位置!师:下面请大家思考问题3:如何描述点A是点B右边的点?如何描述点A比点B的位置高呢?(学生讨论、交流,5分钟后有学生要求发言)生3:设AB,用说明A是点B右边的点,用说明点A比点B的位置高.师:非常聪明!用数量关系代替了位置关系.注意到这里的点A、B是具体的两点,能这样无限取点说明“函数图象上任意两点,右边的点总比左边的点高”吗?生4:不能!也穷举不完啊.师: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完成对“所有点”的验证.即在区间0,上任取12nxxx,判断总有12()()()nfxfxfx成立.如何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生:……(学生沉思.考虑到学生实际认知能力,由老师揭晓谜底)师:我们可以考虑利用不等式的传递性担当此任!我们知道:如果,abbc,则abc.于是上式中的无限含义就可用下面的形式来完成:在区间内任取变量12,xx,当12xx,时,总有12()()fxfx.因为这里的12,xx既可以代表,ABxx,也可以代表,BCxx,……,以此类推出:当ABCxxx时,总有()()()ABCfxfxfx,说明函数2(),0,fxxx图象上任意两点,右边的点总比左边的点位置高.(学生紧锁的眉头舒展了,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问题4:反过来,对于任意的12,0,xx,当12()()fxfx时,都有12xx,能否说明函数图象上右边的点11,()xfx总比左边的点22,()xfx位置高呢?生:能!师:此时,我们说函数上是单调递增的,是函数f(x)的单调增区间.推而广之,你能用自己的语言给函数f(x)在区间I上单调递增下个定义吗?(师生共同完善函数在区间上单调递增的定义,单调递减的定义已水到渠成,由学生独立完成.以下教学过程略.)这样,师生共同经历定义的得出过程,不仅冰释了学生心中的疑团,最重要的是学生经历了数学概念产生的自然过程,感受到了数学严谨、理性的学科精神.4.几点反思章建跃博士说过:“一个处于核心地位的中学数学概念,是中学数学知识结构中的联结点,由其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是联系数学知识的强力纽带”[4],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指出:“如果不教明概念,便是教的不好的”.如何才是“教明概念”呢?4.1数学概念是自然的概念教学中要讲清概念是怎么来的,怎样定义的,为什么可以这样定义.作为教材,“函数单调性”定义呈现是直截了当的,但作为课堂教学,教师要凭借自己的教学智慧和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对数学概念进行创造性的加工,把原本冰冷的静态的数学概念转化为火热的动态的教学内容,让概念自然地水到渠成地生成,而不是像“魔术师帽子里跳出来的兔子”一样让学生感到突兀和神奇.4.2数学概念是清楚的数学定义是人为规定的,但人为规定的定义就没道理可说吗?具体到“函数单调性”定义,从直观的图形语言到定性的文字语言,再到抽象的符号语言,形式化地定量描述,概念的发展完善是那么清楚,显示了数学学科严谨的特点,对学生感悟数学、理解数学是很好的素材.数学是一门讲推理讲逻辑的学科,数学概念必然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发展,讲清楚数学概念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与以往知识的兼容性如何,是我们一线数学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没有过程就没有思想,思想寓于过程之中.数学概念教学要舍得在过程上下工夫,千万不能在概念教学上采用快节奏,要把概念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有什么用、与已有知识的联系与构建过程,通过创设情境,提出问题,自然清楚的呈现出来,这样才是有效的教学,才是生态的教学,才是概念教学的本源!参考文献[1]高敏,黄安成.课例:函数单调性[J].中学数学教学参考:上旬,2014(6):21-23[2]章建跃.再谈什么才是好解题教学[J].中小学数学,2014(5):封底[3]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①[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4]章建跃.中学数学核心概念、思想方法结构体系及教学设计研究与实践[J].中学数学教学参考:上旬,2008(9):1-3[5]张伟平.从函数单调性的实无限谈起—学生对数学概念中隐含的无限的认识研究[J].数学教育学报,2008,17(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