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机构1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吴多铭副组长:项目总工段俊鹏、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周坤山组员:技术主管程国亮、安全员周国生、物资设备主管黄连生、劳资主管李振新、财务主管李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劳资主管物设主管技术主管工班长领工员作业队长劳务工生产工人旁站监工专(兼)职安全员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4、安全管理制度4.1安全生产责任制4.1.1项目经理(副经理)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3.每周召开一次生产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措施的落实。4.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5.掌握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不准安排有病人员从事禁忌工种工作。对需要定期体检的工种,要督促按期体检。6.配齐并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作用,保证其行使检查工作的职权。7.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发放安全备品和防护用品。8.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如实上报。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死亡及其它事故的调查分析。4.1.2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1.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组织、编制、审定本项目关键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及预防措施。3.组织、编制、审定施工技术方案、技术文件。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标准,向施工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施工新结构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措施。5.负责本项目大型临时设施报验审批。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4.1.3专职安全检查员1.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2.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负责职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监督安全备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确保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特种设备检验工作。4.参加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通报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议应采取的处理措施。5.指导工区(队)、班组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6.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7.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安全生产提出奖惩意见。8.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按程序上报并参加调查处理。9.做好安全台帐的填写工作。4.1.4物资设备主管1.所购置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2.负责施工材料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建立健全收发、登记、保管等管理制度。对不符合领取危险品手续的人员有权拒绝发放。3.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安全备品的检测试验工作。4.负责供应安全措施所需的设备和物资。5.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租用的特殊机械设备索取安全使用合格证书。做好特种设备登记台帐。4.1.5劳资主管1.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调换工种的人员要通知安全员进行新岗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对患有禁忌职业病的员工,要及时调整适当的工作。2.负责特殊工种的培训和外部取证工作。3.负责病、伤员工复工的体检工作。4.在制定奖惩办法时,应将安全生产列为考核指标之一。4.1.6财务主管1.在编制财务成本计划时,要优先考虑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的款源。2.组织推行经济核算和经济承包责任制时,要把安全工作列为考核内容。4.1.7工区负责人(队长)1.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主要管理责任。2.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3.对分管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4.对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安全交底的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5.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6.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4.1.8工区(队)专(兼)职安全员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纠正违章作业。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参加工区(队)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反馈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议应采取的处理措施。4.及时向工区(队)负责人汇报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并提出奖惩意见。5.参加事故调查分析。4.1.9领工员1.对分管工作负直接主要管理责任。2.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3.对分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4.对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安全交底的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5.落实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接受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6.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组织上报。4.1.10工班长1.对班组人员作业安全负责。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3.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4.遇有不安全的情况出现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5.安排生产任务时,向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7.因作业需对技术措施作某些变动时,必须经原措施制定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8.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上一级负责人。4.1.11旁站监工1.对劳务工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负责劳务工工前安全讲话。3.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4.与劳务工同步上岗作业,对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监控。4.1.12岗位操作人员制度1.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技能,坚持标准化作业,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工班长。3.坚持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4.作业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并通知相邻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注意现场保护。4.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2.1项目经理(副经理)每月根据施工生产情况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4.2.2项目总工和主管工程师针对工程特点,适时对区(队)长、领工员、旁站监工、工班长和操作员工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4.2.3项目专职安全员组织员工学习集团公司及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电报,对员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4.2.4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是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事故案例、安全纪律以及现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通过培训达到全员安全意识共同提高的目的。4.2.5对转岗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2.6特种作业人员除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外,还要参加项目部安全教育。4.2.7对季节变化、节假日及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使用等,做好适时安全教育工作。4.2.8对安全教育的内容,受教育人员由安全员及时填写安全教育台帐。4.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3.1项目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制度落实、查机械设备、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查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和整改情况、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4.3.2项目经理每月、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每旬、作业队长每周、领工员每天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地进行一次检查,由安全员填写安全检查台帐。4.3.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安全员下达安全监察通知书,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4.3.4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4.3.5对专业性很强的安全技术问题,由项目总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有关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并督促进行整改。4.3.6根据季节性变化对施工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4.4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4.4.1对发生行车事故,无论事故如何定责,必须立即报告行车运营部门和本单位领导,并在两小时以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下设的指挥部。4.4.2发生重伤及以下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本单位以及集团公司下设的指挥部。4.4.3发生死亡事故、多人伤亡事故必须逐级在四小时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下设的指挥部,并通过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下设的指挥部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4.4.4发生其他各类事故及重大不良反映,必须在十二小时内逐级上报至本单位和集团公司安质部。4.4.5发生事故后(铁路行车事故除外)要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4.4.6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项目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4.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5.1施工前,由项目主管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领工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4.5.2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大型特殊工程单项技术交底、设备安装工程技术交底,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技术交底。4.5.3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实行逐级技术交底,并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4.5.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4.5.5安全技术交底应填写交底单,交底双方相互签字留档备查。4.5.6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内容:计划施工项目的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4.5.7领工员是安全技术交底的接收人,由领工员和工班长进行每天的工前口头教育和交底。4.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4.6.1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办证复审工作。4.6.2以下几个工种属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工、锅炉工等。4.6.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持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做到持证上岗。持操作证的人员要按时进行培训和复审。4.6.4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4.6.5项目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4.7消防安全制度4.7.1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把预防火灾工作放在首位。4.7.2项目经理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全员、物资设备主管、区(队)长、领工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布置、检查消防工作。4.7.3施工现场及驻地要配齐备足防火、防爆器材,并定期更换。4.7.4对生产、生活易燃处所划分责任区域,责任到人,抓好落实。4.7.5安全员要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驻地易燃、易爆的处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治。4.7.6发生火灾后立即抢救并拨“119”向消防部门报告。4.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4.8.1由物资设备主管负责,建立项目部起重机械、起重设备、锅炉等特种机械设备使用台帐。4.8.2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安全性能。4.8.3特种机械设备要定人、定机、定责,抓好操作规程的落实。4.8.4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要定期进行检验,确保使用安全。4.9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4.9.1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消防(抢险)队,其联系电话在公司调度室备案。4.9.2对可能发生的惯性事故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薄弱环节,项目部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4.9.3第一个发现事故的人员要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项目部要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同时做好疏散现场人员、现场警戒工作,缩小危害范围和影响程度。4.9.4发生火灾时要立即拨打“119”电话,发生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