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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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忏悔录》读书笔记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是一篇充满诗意的,解剖自己的长篇祷文,以上帝为谈话对象,向上帝倾诉自己。作者在书中所著重的乃是分析自己生活的每一过程,从幼年到少年,又从少年到成年各阶段的发展情况。在这方面作者很像一个灵魂解剖家,把灵魂放在上帝的祭坛上,做最精密而彻底的解剖,把他自己的灵魂完完整整的,坦坦荡荡地解剖出来。作者相信上帝乃是洞悉人心、明察秋毫的神,在上帝面前说话,没有可隐瞒的。因此,《忏悔录》表现了他个人最真实的情感和人格,一点隐讳、一点做作都没有。在我们看过的很多传记中,其实很少看到这种专门以贬责自己,暴露自己罪行和弱点为内容的传记,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也许是基督教文学作品中仅见的一部。裴理伯·亚夫在他的基督教史中论圣·奥古斯丁时说:“他是神哲学的第一流权威,仿佛一座震古烁今的金字塔。把他同历代的大哲学家比起来,可以以一敌众。神学界的王座舍奥氏莫属:圣师、士林学家、新教徒都望尘弗及。”这样一位大师在这本书中紧扣“认识自己”和“认识上帝”的主题。在写认识自己时,他对自己剖析清晰、入木三分。他是诗意十足的思想家,比如主张人带有上帝形象,可以在心灵功能当中体会记忆、理解、爱三而一的神圣上帝痕迹,这种描述非常接近诗的境界;比如因丧母之痛而表现出来的至情至性,如果不是有诗人的真性情是不会写得如此真切;比如主张从记忆中寻找神圣,这对于带有浓厚怀旧心理的基督教是最好的解释。而在“认识上帝”部分,他更是全心全意地用心灵去赞美上帝的灿烂功绩,他用一位基督徒的真心满心欢喜地去赞美上帝的伟大。那语言的优美与热烈更可以与无数诗人媲美。看了这本书,我能感受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形象。他用很优美很诗意的话,又像孩童喃喃自语,向上帝倾诉自己。“主啊,我的帮助者,我的教主,我现在要向你的盛名告知并忏悔,你是如何将我从紧紧束缚我的肉欲的禁锢和世俗事物的奴役中解放出来。”文中首先就是回溯了奥古斯丁从出生到皈依基督教的历史。他的父亲是异教徒,母亲是虔诚的基督徒。而奥古斯丁本人首先也是异教徒的。奥古斯丁首先是信仰的摩尼教,摩尼教探求的是恶的本源。奥古斯丁也先后在迦太基,阿尔及利亚等地教书。使得奥古斯丁归顺基督的原因是:他从摩尼教中感受不到真理与美德。并且他也时时忏悔自己颓靡奢侈的生活。他从小时偸梨到成年后与女子同居并生下私生子。后来朋友的死也给他很大的触动。最后,奥古斯丁归顺基督。文章的后部分便是奥古斯丁对主的赞美。并且解析了圣经旧约里《创世纪》的内容,赞美了主在七天创造世界的伟绩。全文以歌颂天主为结束。其实我本身是一名无神论者,所以为了读懂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我大概的去翻阅了圣经。我认为圣经是一部很了不起的经典。据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的学义都是有益的。神给人最大的恩典除他的儿子耶稣之外,就是《圣经》。里面包括神与人的关系,以及神的全部救恩,旨意和真理。这是一本覆盖了天文地理宇宙人生等各个方面。在读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把它单纯的认为只是一本宗教经典,它是一本可以让我读一辈子的书,让人终身受益。回到主题,在《忏悔录》中,奥尔斯丁深刻的解剖自己,向上帝忏悔自己的罪行。通读全书,根据奥尔斯丁的一些观点,我来粗略的谈谈自己的看法。1.1关于婴儿的原罪说由于深受圣经影响,奥古斯丁肯定“原罪说”,认为亚当和夏娃违背主的旨意,滥用自由,因而被主剥夺自由,以致人类才永远没有自由。他还认为婴儿也是有罪的,“我是在罪业中生成的,我在胚胎中就有了罪”(《诗篇》)。“可见婴儿的纯洁不过是肢体的稚弱、而不是本心的无辜。我见过也体验到孩子的妒忌:还不会说话,就面若死灰,眼光狠狠盯着一同吃奶的孩子。”奥古斯丁把这些孩子小时天真无邪的举动认为这是“婴儿不是缺乏伤害他人的意愿,而是没有能力”。婴儿会哭着要远离可能伤害他们的东西;对年长的人发脾气;因不顺从他的意愿而尽其全力打击和伤害比他们懂得更多的人,从这里我感受到西方文化跟我们对于人性本质的巨大偏差。西方同意性恶论,承认人是有欲望的,所以要通过一套严格的法律体系,来规范人的行为准则,压制人性的恶的一面,人性善的一面才能体现出来。所以,法律是第一性的,道德应该从属于法律。严格的法律体系保证了人性恶的一面能被充分压制。西方认为人生来就是罪恶的,终其一生都要不断的自我反省,向上帝忏悔,博得上帝的怜悯与原谅。而我们相信性善论,认为人之初,性本善,认为人性的善良的一面可以通过教育的引导而体现出来,而只要教育和舆论引导做得好,人性恶的一面就可以得到克制。婴儿是那么善良美好。孩童的童言无忌,是他们对这个世界最初的最真实的表达,他们如实的反映自己内心的活动也是“罪”吗。我有个小侄女现在只有两岁,每次看到她我都特别愿意相信性善论,她是那么可爱真实,对于不喜欢的她会很抗拒。我反而认为这是人性的真。那是一种上帝创造的美好。我个人对作者这样描述婴儿的罪恶持保留态度。2.1关于偷窃的罪恶在《忏悔录》里,第一桩罪是“偷梨事件”。公元369年,奥古斯丁从马都拉斯回到家乡,父亲为他筹备学费,预备送去迦太基进一步深造。可能因为筹备学费有些困难,奥古斯丁在家乡闲呆了一年。当时,他十五六岁,正值青春年少,处于青春的“叛逆期”,和其他年轻人聚在一起闹事。“偷犁事件”便是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一桩罪过。他是这么说的:“在我家葡萄园的附近有一株梨树,树上结的果实,形色香味都不可人。我们这一批年轻坏蛋习惯在街上游戏,直至深夜。一次深夜,我们把树上的果子都摇下来,带走了。我们带走了大批的脏物,不是为了大嚼,而是拿去喂猪。虽则我们也尝了几只,但我们所以如此做,是因为这勾当是不许可的。”在第二卷中,奥古斯丁用了七章的篇幅来分析偷梨的原因。在奥古斯丁的内心,只有天主是第一级的美好。他认为,犯罪的原因大都可以归咎于追求或害怕丧失所谓的次级美好。比如,一个杀人犯,他的杀人,或是为了获得美好的钱财,或是为了抢夺美丽的妻子,或是为了避免被别人杀害、抢夺,或是为了抚平内心的愤恨。也就是说,大多数人犯罪都是有目的的,有理由的。在《忏悔录》中,即使是丧尽天良、穷凶极恶的卡提里那,他之所以杀人也是有理由的——害怕手臂和精神会松弛。但是回顾自己的“偷梨事件”,奥古斯丁便怅然了。他找不到偷梨的理由、目的。这不是为了满足口馋,因为“树上结的果实,形色香味都不可爱。”不是为了换取钱财,因为偷来的梨,全部拿去喂猪了。他发现自己摘那些果子,纯粹是为了偷窃而偷窃,为了追求犯罪所带来的快感。他爱的是犯罪本身,而犯罪本身是虚无的。在奥古斯丁的神学里,罪恶是善的缺点,如果他的犯罪行为实在找不到任何善,即完全的缺乏善,那么,它就是彻底的恶或虚无了。奥尔斯丁认为生来都是有罪的,人不能不犯罪;神是善的,而且是至善,它是一切善的根源;实质上,善是绝对的,唯有善存在,恶是虚无;恶本身并不存在,恶是相对于善而言的,在善之外,无所谓恶,恶无非是善的缺乏或实体和本质的缺乏;人生来是个有缺陷的存在者,就其缺陷而言,是恶的;但就其存在者而言,是善的,罪恶的起源在于人类思想的邪恶,缺乏善,归根到底是背离神的善,缺乏神的善。背离了本性的人是不能不犯罪的,想恢复本性而行善,只有依靠至善的神。为此他断言;追求至善的神是人的本性的需要,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也是人生的最终目的。所以偷梨这件事,在他看来这就是虚无的恶,所以只有信主,靠主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所以,偷梨是为了虚无的欲望。为了虚无的欲望去做虚无的模仿,最后落入更加虚无的境地。就像我们做的很多事都是为了虚无的欲望,没有意义,比如抄袭比如偷窃,都是彻底的恶。3.1关于善与恶奥古斯丁根据上帝创造世界的宗教观念和柏拉图的理念论结合起来建立其伦理学说。他把道德的善恶归结为人对上帝的关系。奥古斯丁认为,尘世和天国是绝对对立的,人由于亚当的原罪而远离了上帝,因而具有自私和趋向邪恶的倾向,人只有信仰、热爱和顺从上帝,才能从原罪中拯救自己。推动人类行动的力量不是理性,而是爱。他所说的爱有两种,一种是对自己的爱,即自爱,这种爱使人自私、骄傲、堕落,远离上帝而铸成罪恶;另一种是对上帝的爱,即仁爱,它使人慈善、谦卑、顺从,并不断接近上帝,达到至善。因此,对上帝的爱是道德的最高原则,热爱上帝是最高的美德,其他一切德性如果不是充满对上帝的爱,就没有任何价值。他指出,人由于原罪而丧失了自由,但由于上帝的仁慈,人又有了上帝赋予的意志自由,所以人就有了选择善恶的意愿和能力,而且只要人意愿去做,他就有能力做到择善祛恶。在他看来,能力和意愿也是一致的,意愿即是意志,即是行动。奥古斯丁特别强调个人的内心斗争和良心的作用。他认为,只有我和我自己斗争的内心风暴,才能把自己赤裸裸地暴露在上帝面前,通过忏悔和反省,接受良心的谴责,惩罚自己的罪恶;只有我与我的决斗,才能克制使人堕落的肉体欲望,挣脱束缚意志的情欲铁链,净化灵魂的自我,做到安贫、温良、哀痛、饥渴慕义、慈惠待人、纯洁、和平。奥古斯丁在对恶的探究上:“一切可以朽坏的东西,都是善的;唯有至善,不能朽坏,也唯有善的东西,才能朽坏,因为如果是至善,则是不能朽坏,因为如果是至善,则是不能朽坏,但如果没有丝毫善的成分,便也没有可以朽坏指出。因为朽坏是一种损害。…任何事物丧失了所有的善,便不再存在。事物如果存在,自有其善的成分。因此,凡存在的事物,都是善的;至于恶,我所追究其来源的恶,并不是实体。”存在的一切都很美好,而总的看来,则更为美好。被造物中有被认为不好者,常常是不协调之处,但本身并无不好。“在上的一切优于在下的一切,但我进一步地了悟,则又看出整个万有尤胜于在上的一切。”“一切以存在而论,都是真实。…每种东西不仅各得其所,亦复各得其时;唯有你是永恒的存在。”奥古斯丁认识了恶或形成了对恶的明确看法,“毒蛇昆虫本身也是好的,适合于受造物的下层。…我探究恶究竟是什么,我发现恶并非实体,而是败坏的意志叛离了最高的本体,即是叛离了你天主,而自趋于下流,是委弃自己的肺腑而表面膨胀。”爱上了天主,虽受肉体重累,仍有所上升,这里提供了一条认知次序的描述:由肉体而感觉;感觉的整合即感性;判断力;理性本身、“理性提挈我的思想清除积习的牵缠,找寻到理性所以能毫不迟疑肯定不变优于可变,是受那一种光明的照耀”;最后瞥见“存在本体”,但无力凝眸,退回原来境界。对于善与恶,奥古斯丁把道德的善恶归结为人对上帝的关系。信主爱主就是善。我个人并不是很认同这种说法。奥古斯丁认为人身上有着向善、向恶的两股力量作为对立的意志在心灵内部长期争斗。从婴儿时期开始,人就充满了罪性,终其一生都无法彻底摆脱;然而同样真实存在的,是一种不断求善的意志,要求人朝向上帝,按照上帝的诫命生活,同自己的罪性斗争。我很认同人身上是有一种不断向善的意志。比如看到有些倒地的老人,我们虽然会怀疑他是不是所谓的碰瓷,但还是会有很多人选择把老人扶起来。这就是人心中的善。在生活中,我们会有很多并不信主,这并不是说他们就不善良或者没有信仰。所以在我看来,奥古斯丁对于善与恶的认识还是不够全面化。读一本书不只是看看故事情节而已,了解不同人的价值观,更可以看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文化。虽然我找不到哪种信仰属于自己,但是我认为拥有一种善良的价值观,善良、真诚的对待整个世界,这样也是可以说没有辜负上帝创造了这样一个美好的世界。奥古斯丁曾说,只有让心灵愉悦的,才能进入心灵。在生活中,我们也需要不停歇地思索,对己内省,对上探求,进入自己的心灵,获得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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