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寄料镇雷湾小学2018年1月29日寄料镇雷湾小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为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根据《汝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汝州市、汝州市教体局通知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二、工作目标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对全体师生进行宣传教育,认识燃放烟花爆竹和燃放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培养其禁放的自觉性。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对家长进行禁放宣传教育,提升家长认识,引导其自觉践行禁放规定。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校禁放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雷湾小学禁放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耿武斌副组长:史俊锋成员:闫淑利温建朝郭松峰何素环闫亚弯王彩芳郭惠文四、工作措施1、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禁放意识。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栏、校信通、优学通、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和召开教职工会、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汝州市文件精神和我校禁放工作方案,所有教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禁放规定,做到全体教职工100%知晓,100%执行,签署禁放承诺书,确保所有教职工及其家庭无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及家属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2、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一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监管,确保学生不携带、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实行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搜查与劝阻相结合,确保学生不携带、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各值班人员及政教处人员负责学生课间的巡查。二是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监管与巡查,确保校园内无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现象。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各班班主任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实行24小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政教处,对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一要进行劝阻,二要按照学校有关制度进行惩罚,三要向公安机关举报。寄料镇雷湾小学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