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台州港大麦屿港区多用途码头一期工程5万吨级码头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工程验收委员会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1一、工程名称台州港大麦屿港区多用途码头一期工程5万吨级码头工程二、工程地点玉环县陈屿镇大麦屿港区三、项目法人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四、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施工单位: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监理单位:北京京华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质量监督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五、建设依据1.浙江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关于台州港大麦屿港区多用途码头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交通〔2007〕193号);2.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台州港大麦屿港区多用途码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设计〔2008〕79号)。六、建设规模新建5万吨级泊位一个(水工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集装箱船)、后方陆域及相关的港口配套设施。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17.2米(85国家高程)。七、工程投资2根据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工程总投资2.73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59亿元,码头设备及安装费0.72亿元。八、开工、完工日期本工程于2006年8月18日开工,于2008年8月13日完工。九、工程建设主要内容1.1座码头平台、2座引桥及1座工作平台。码头平台尺寸为354米×50米,为高桩梁板式结构,桩基采用Φ1.2米预应力砼大管桩组合桩。顶面标高+6.3米,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标高:-17.2米。引桥(1#、2#)长为175米、宽18米,引桥排架桩基岸侧4榀排架为Φ1.0米钢管桩,海侧8榀排架为Φ1.0米PHC桩。工作平台1座,平台尺寸39米×20米,桩基采用Φ1.0米PHC桩。2.主要机械设备:岸边桥式集装箱起重机2台。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为优良。十一、验收意见台州港大麦屿港区多用途码头一期工程5万吨级码头工程于2009年1月21投入试运行。2009年12月8日通过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的竣工质量检验,2009年12月24日通过由台州市港航管理局组织的工程竣工初步验收。2010年1月22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在玉环县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组成了台州港大麦屿港区多用途码头一期工程5万吨级码头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验收委员会),对本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委员会听取3和审阅了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和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及台州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意见,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认为工程已基本按批准的内容、标准建成,基本符合竣工条件,并提出如下鉴定意见:1.工程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各方认真履行了技术合同、质量合同的内容。建设单位能基本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工程建设。工程投入试运行期间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到位,码头试运行良好,装卸设备经检验合格,已通过档案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基本齐全。3.核定码头年通过能力150万吨。4.该工程竣工决算已审计,验收委员会同意竣工决算。5.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自验收之日起正式投入使用。十二、存在问题及建议1.工程使用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环境保护、消防管理,严格执行环保、安全、消防、港政、航政、海事、引航等部门提出的专项要求。2.工程正式投入使用后,应严格按批准的设计等级标准和设计使用荷载规定,规范船舶靠泊和码头运营管理。3.加快后方陆域建设进度,施工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码头岸坡稳定,同时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对码头岸坡稳定等进行全面观测,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4.对码头前沿、回旋水域及进港航道水深进行定期测量,确保4船舶靠离泊安全。5.加强对码头进行日常管理养护,保证码头面层排水沟排水畅通,定期维护、保养钢结构、外露铁件和预埋螺栓等,及时更换已破损的靠船护舷。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