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销假行为,特制订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一、请假规则1、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让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2、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3、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请假。4、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请假。5、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生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同样需要书面请假条。6、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7、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教导处)。二、准假权限1、一周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2、超过一周,在一月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3、一月以上的请假,由业务校长审批。三、补假手续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四、销假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五、其它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2、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3、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4、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5、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6、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7、如果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8、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学期结束后,班级将对出勤情况作统计,计入本学期学生素质评价报告册,对严重旷课者将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