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为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学校不断丰富和提升学校内涵,逐步形成优质化、特色化、多元化办学的格局,满足学生个性发展要求和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努力形成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格局,为海峡西岸省会城市“幸福教育”奠定基础。——科学性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统筹规划,坚持实事求是、继承创新的原则,着眼学校质量提升和内涵深化,搞好总体设计,有计划、有步骤地平稳开展项目试点。——全体性原则。特色学校建设是学校整体发展策略,需要学校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要面向全体,充分发挥师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稳定性原则。办学特色一旦确立创建方向,就应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稳定,在稳定中求深化,在深化中提升品质,要克服形式主义和急功近利倾向。二、建设目标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要求,也是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战略转型的需要。各普高学校立足地方和学校实际,根据高中学生的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确立特色创建工作方向和着力点,在办学机制、管理体制、课程建设、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学校文化等方面形成特色体系。在全市普高学校开展特色建设的基础上,2012年11月启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试点工作,“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20所富有鲜明办学特征的高水平普通高中,即综合改革高中、学科特色高中、普职融通高中和国际拓展高中。通过滚动发展,到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形成各自较为鲜明的办学特色,努力形成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灵活多样、学校特色鲜明的办学新格局。——综合改革高中。以培养基础宽厚,全面发展的学生为基本目标。通过高品位文化建设和高质量可选择的课程建设,对学生进行全面而又有个性的培养,在办学机制、培养机制、管理机制、考评机制等方面形成明确思路和举措,教育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积极探索拔尖创新型人才的培育途径、方法和评价选拔机制。——学科特色高中。在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分科高中办学领域,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外语、艺术、体育、理科、人文、科技等学科特色高中或特色高中班。学校有完整系统的特色学科课程体系、专业教师队伍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培养的学生具有明显的学科兴趣或特长。——普职融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相关的选修课程,体现普职融通、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兼顾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也可与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实行学籍流动和学分互认,为学生提供多种需求的选择。——国际拓展高中。科学整合中外高中教育优秀元素,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课程教学,课程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三、工作步骤(一)全面布局普高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工作高中教育阶段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学生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塑造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普通高中存在办学模式单一、人才培养模式趋同、办学特色不显等问题,这是普通高中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特色教育是普通高中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趋势和必然途径。各普高学校要深刻认识创建学校特色教育的重要意义,选定至少一个项目作为学校重点培育的特色项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有基础,在系统思考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制定学校特色项目的建设规划(方案)和相应的建设措施,不断探索和创新建设的形式、途径、方法和机制,紧扣规划、实施、评价等关键环节,让学生普遍参与并受益,努力在2020年前形成独特的学校文化、鲜明的办学特色、丰硕的育人成果和较高的办学品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辖区内所有高中学校开展特色建设的指导工作,精心谋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方向,明确辖区内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创建目标和进度安排,强化组织落实,做到“一校一方案、一校一路径、一校一评价”。于2020年前,努力构建“学校特色、区域多样”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并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1-3所富有鲜明办学特征的高水平普通高中。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辖区内所有高中的特色创建项目进行汇总,填写“福州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1),于11月30日前将表格纸质文档交市教育局中教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到中教处邮箱fzgzxkc@126.com。(二)学校择优申报“福州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试点学校”在全市高中开展特色创建的基础上,启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试点工作。经学校申报,县(市)教育局推荐,择优选取20所普高作为“福州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试点学校”。试点学校特色创建时序为:第一阶段:申报(2012年11月底前)各县(市)教育局推荐1所学校申报“福州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试点学校”。市区普高学校按自愿原则申报“福州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试点学校”,由市教育局择优确认。申报学校填写“福州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试点学校申报书”,于11月30日前将表格纸质文档交市教育局中教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到中教处邮箱fzgzxkc@126.com。第二阶段:确认并实验(2012年12月-2015年12月)市教育局成立专家组,对学校申报的实验项目进行论证评价,择优确认20所“福州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点学校”批准实验研究;组织专家组定期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过程指导和监督,序时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和反馈。各试点学校按照《福州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标准》,紧扣规划、实施、评价等关键环节开展特色创建工作。第三阶段:验收(2015年9月---2015年12月)项目学校不断探索总结提高,完成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实验报告。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特色项目试点学校的阶段性实验成果进行评估、确认。第四阶段:形成全市多样化办学格局(2016年-2020年)通过项目试点,不断总结提升,形成经验,滚动推进,至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形成各自较为鲜明的办学特色,全市形成普通高中教育灵活多样、学校特色鲜明的办学新格局。四、组织领导为加强特色建设工作,设福州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郑勇(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黄林(市教育局副局长)黄耀荣(福州教育学院副院长)成员:陈善平(市教育局中教处处长)何睦童(市教育局法规处处长)肖祥艳(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王卫旗(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苏国兴(市教育局条装中心主任)林明华(福州教育学院教研处处长)郑新发(福州教育学院教科处副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教育局中教处,负责牵头组织有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善平同志兼任。福州市教育局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