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就是以单一人对象进行深入研究的方法。个案研究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是一个组织或机构。前者如对一个或几个优等生或差生进行个案分析;后者如对某个先进班级或学校进行个案研究。个案研究用于教育领域,主要还是对学生而施。例如,有的学生才能特别优异或极端低劣,以常用的教学方法无助于其发展或进步;或者有的学生行为和情绪与一般学生不同,一般的教育方法不能改变其行为或性格。凡此等等都需要予以单独而深入的研究,以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或问题症结所在,诊断形成问题的原因,确定矫正的适当方法,以便使学生得到正常的发展。由于个案研究一般是对研究对象的一些典型特征作全面而深入的考察与分析,其过程与解剖麻雀相似,因此,人们还将个案研究法称为“解剖麻雀法”。另外,由于个案研究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对研究对象进行连续不断的追踪调查研究,故个案研究法,又称为“个案追踪法”。个案研究的基本方法教育个案研究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内容和对象选择不同的方法来进行。现介绍几种基本的个案研究方法,供研究者选择使用。1.追踪法所谓追踪法,就是指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对某一研究对象进行有意识的跟踪,收集相关资料,揭示其发展变化的情况和趋势的研究方法。追踪研究短则数月,长则几年或更长的时间。我国著名幼儿教育家和儿童心理学家陈鹤琴先生从他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之时起,就逐日对其身心变化和各种刺激反应进行周密的观察,用日记方式作出详细的文字记载,并拍摄了大量珍贵的追踪照片,连续追踪808天,积累了大量的研究资料,据此撰写了我国儿童心理学领域中的名著《儿童心理之研究》。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也曾采用个案追踪的方法,以智能超常的儿童少年进行了研究,证实了这些孩子绝大多数都受过优越的早期教育,遗传素质的差异只为他们的超常发展提供了可能性,而优良的教育和环境影响则是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最为重要的因素。这项个案研究为我国婴儿教育的开发与实践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个案追踪法主要适用于三种研究情境。一是探索发展的连续性。因为追踪法一般以相同的对象作长期的研究,通过追踪可以掌握研究对象的发展连续性。二是探索发展的稳定性。例如,研究智力测验分数的稳定性问题,即可从幼儿开始测量直至成年,由此可以看出智商是否具有稳定性。三是探索早期教育对以后其他教育现象的影响。总之,个案追踪是对相同的个案进行长期而连续性的研究,研究者能真实而直接获得研究对象发展变化的第一手资料,能深入了解个人或某一教育现象的发展情况,弄清发展过程中的个别差异现象。它对于研究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性、阶段性、成熟期、关键期,以及研究复杂教育现象的发展变化、某一教育理论的验证、某一教育措施的实施、某一新方法的探索、某些教育现象之间前后发展的关系等都具有重大意义。但追踪法与其他任何一种方法一样,既有着自身的优点,也有着不可避免的局限。首先,追踪法研究较为耗时费力,进行追踪研究要求研究者有时间、有毅力、持续不断地进行研究,否则是难以得出科学的结论的。其次,一些变量的控制难度较大,各种无关变量随时都有可能介入追踪过程,甚至影响追踪研究的进行。例如,研究对象的流失就是追踪法研究经常遇到的一个难题。2.追因法追因,顾名思义,就是追寻和探究现象的原因。追因法是个案研究中经常使用的与实验法因果顺序相反的一种研究方法。实验法是先确定原因,然后就此原因求出其产生的结果。追因法则是先见结果,然后就已发现的结果而追求其所以发生的原因。简言之,实验法由因导果,追因法则由果溯因。两者过程恰恰相逆,但都是现代教育科学研究常用的方法。追因法首先接受既成的事实,然后就事实推论可能致此的原因。例如新华社1996年6月16日报道:“目前我国近视学生已达5000万人,其中小学生近视率达36%,初中学生近视率达49%,高中学生近视率达70%,并有继续上升趋势。”这实际上就是一个结果,是一个不可逆转的既成事实。研究人员以这一既成事实进行研究,探究导致这一事实的原因就是一个追因的过程,所运用的方法就是追因法。研究人员经过研究分析认为,导致目前中小学学生近视率不断上升的根本原因是“应试教育”,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运动量的习题训练,名目繁多的考试检测,加重了学生的负担,摧残了学生的身体,从而导致了近视率的不断上升。这一研究过程实际上就是个案追因法的应用范例。3.临床法临床法通常是通过谈话形式进行的一种个案研究,故又称临床谈话法。这一方法既适用于问题儿童的研究,也可用于正常儿童的研究。前者目的不在于发现一般的行为倾向、规律或关系,而是通过观察、面谈、收集资料等方法,分析诊断陷入困境的特殊个体,从而帮助他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使这个个体得到帮助,走出困境;后者旨在由特殊个案发现儿童发展的一般规律。临床谈话法的方式可是口头谈话,也可以是书面谈话。研究者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运用何种谈话方式。例如,对于一个有严重厌学行为的学生的临床研究,既可以采取面对面地谈话,也可以采用问卷的形式谈话,由此可以了解学生厌学的具体情况,对该生的厌学原因作出初步判断。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在口头谈话时,一定要首先解除学生的紧张、焦虑、防御、冷淡的心理,要创造轻松自如的谈话气氛。教师要以民主、平等作风参与谈话,而不能盛气凌人,使谈话变成审问,以免谈话失败。在谈话过程中,师生都应当是问题的发出者,也都应当是问题的回答者,而不应只是单向的信息沟通。书面谈话一般应按照问卷的要求来操作,对问卷的评定应严格、公平、客观。4.产品分析法产品分析法,又称活动产品分析,是个案研究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在教育科研中,通过可搜集以下三类产品作为研究对象,它们是:(1)反映一个地区或一所学校的教育工作情况的材料,如各种有关方针政策的决定和指示、通告、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报表、总结、会议记录、统计材料、规章制度、日志、信件等。(2)反映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的材料,如教师工作计划、教案、班主任日志、日记、教学工作总结、教研组会议记录、听课笔记、班会记录等。(3)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知识水平、思想状况、心理状态等的材料,如日记、作文、书信、绘画、工艺作品、各种作业、实验报告、试题试卷、记分册等等。通过分析研究上述成品材料,可以了解到许多重要的情况。例如,通过分析学生的作业,不仅可以了解教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体系,可以看出教师是否正确贯彻了量力性、系统性、巩固性等教学原则,教师的教学能否达成教学目标等,而且也可以了解学生的能力、倾向、技能、熟练程度、情感态度和知识范围等。运用这种方法时,不仅要研究人的活动产品,而且还应通过作品来研究人的心理活动状况。例如,我们研究儿童的作文,通过作品就可以了解学生在认知、情感和技能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山东省创造的“大量读写,双轨运行”的经验,之所以能在全国得到认可,主要是因为产品(如学生的作文等)质量过硬,也就是说学生的读写水平高。而人们对这项改革成功的认可或结论实际就是运用产品分析法得出的。产品分析法作为一种个案研究法,通常是与实验法等结合使用的,如设置对照组观察儿童创造产品的过程,这样可以使研究过程和结论更加科学可靠。产品分析法的采用价值,决定于研究者能否在所搜集的材料中看出和把握生动的教育活动的精髓,如教师和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等;还取决于研究者有无深入分析的技能,能否从分析中作出有根据的结论。5.教育会诊法教育会诊法是教师集体通过讨论,就某一学生的行为作出鉴定,形成比较客观公正的结论的方法。教育会诊的特点在于它的集体性和简便性。它的适应范围也比较广,不仅适应于在个性方面有问题的学生,而且也适应于正常的一般学生。会诊主要针对思想品质及学习方面的问题。研究者通常是教师,而不是专门的研究人员。因此,教育会诊是一种广大教师普遍喜爱的个案研究方法。按照前苏联著名教育家巴班斯基的研究,教育会诊通常包括六个环节:①明确会诊目的;②确定会诊参加者;③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详细说明对某一学生的看法,并列举理由;④组织集体讨论,广泛交换意见;⑤为该生作出鉴定,提出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⑥根据学生的鉴定材料,教师对集体或个人的教育工作进行自我分析,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研究证明,教育会诊所得的结论与其他研究方法所得的结论基本一致,差异不大。因此可以说,教育会诊是现阶段比较合理有效的个案研究方法。会诊不仅可以提供有关学生行为方面的比较客观的信息,而且会诊过程也是提高教师素质的过程。个案研究的基本程序1.确定研究对象有效地选择研究对象十分重要,这关系到所得出的结论是否有价值。研究者应根据个案研究的目的和内容,确定在某一方面具有典型特征的人或事作为研究对象。我们可以人作为研究对象的个案研究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如果我们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超常儿童的特点,帮助智力超常儿童成才,探索智力超常儿童成才的规律,那就应该选择真正智商高、学习成绩出众的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因为这样才有典型意义,研究这样的学生得出的结论对于培养超常儿童促进他们的发展才有价值。如果我们选择了一些智商一般、学习平平的学生作为研究对象,无论我们如何研究,由此得出的研究结论对于超常儿童来讲是没有多少价值的。许多研究资料显示,确定研究对象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三条标准:(1)根据已掌握的情况所形成的主观印象,看研究对象是否有显著的行为表现:(2)通过有关检测和测量,看测出的评价指标是否与众不同;(3)向家长、教师及其他有关的人进行调查了解,看是否也有类似的评价和印象。例如,对某一学生创造能力发展的个案研究,可以根据平日印象看他是否经常有些小发明、小制作、小创作等;在创造能力测验中的得分是否突出;教师与家长对该生的创造行为是否有较深的印象;能否举出一些反映该生头脑灵活、思维敏捷、常提怪问题等方面的事例。在此基础上可以确定个案研究的对象。2.搜集研究资料搜集全面的研究资料,是个案研究有效性的重要保证。尽量全面地搜集个案研究资料有助于研究者对个案的历史与现状有一个比较完整、客观的认识。因此在确定了研究对象以后,应当认真做好的一项工作就是要搜集完备的资料。资料的来源大致有三种,第一种为个案本身的资料,第二种是为学校记录,第三种为家庭和社会背景。(1)在个人资料中,除必要的辨认资料如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籍贯等外,还应包括健康状况,如身高、体重、缺陷、各种体能、重症记录和目前健康状况的总评。另外,收集学生历年的学习手册、鉴定、考试成绩、作业本、日记、周记等也很有必要。(2)在学校记录中,除现在就读的学校、年级和班别外,尚应包括过去所有的成绩记录,能力、兴趣、人格等测验结果,操行评语,课外活动状况,所得的奖励,教师的评定,以及同学的判断等。(3)在家庭与社会背景方面,应调查父母的教育程度、职业、家庭经济状况,居住地区的文化状况,父母的管教方式及对被研究者的态度,被研究者在家庭内所处的地位、与家人的情感状况、从事家庭活动与计划的程度、来往密切的亲友和邻居的情感、平时所常交的朋友或法律记录等。从事上述资料的搜集,可采用多种不同的方式来进行。如可利用调查表的形式,让有关人员填写;可采取测验的方式,让被试回答;可调阅研究被研究者的自传、周记、日记等,了解被研究者自身的基本情况;可以通过访问的形式,访问有关人员收取口头报告,与被研究者面谈,当面观察其行为反应,收取第一手资料,在谈话过程中发现隐含的因素。3.分析与指导资料搜集完备后,应当对这些材料加以认真的研究与分析,最后得出有关个案研究的结论。个案研究的主要任务在于揭示研究对象特征形成、发展的规律,属于定性研究的范畴。因此,在广泛地占有资料的基础上,最为重要的工作是做好对资料的加工。在加工过程中,最为常用的逻辑思维方式就是分析和综合。分析与综合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个案研究的有效性。个案研究所搜集到的原始事实毕竟是粗糙的材料,不能直接说明问题。要把这些原始素材转化为能说明问题的信息,需要以正确的哲学方法论为指导,对之进行科学的加工和处理;通过分析与综合找出个案的本质特征,从而使事实材料不仅成为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成为证据确凿、富有意义的东西,并由此得出科学合理的结论。分析与综合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两种方向相反的思维方式,但其目的却只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