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生产制度学校安全是确保教育教学正常开展,是牵涉师生家庭幸福的重要元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由全体师生共同参与实施,既利于我镇各校的可持续发展,又可辐射社会,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根据县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确保做到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造成社会影响事件、无师生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保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顺利进行;在迎接各级安全与综治工作检查中无较大差错或失误。为使我镇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条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我镇学校安全生产制度。安全工作系千家万户,各校要将以上制度落到实处,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我镇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的财产安全,切实为更好地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服务。附件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附件二: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附件三: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附件四:学校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检查和维修制度附件五: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附件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附件七: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附件八: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制度附件九:具有较大危险的场所、部位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附件十: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附件十一: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附件十二:学校卫生管理制度附件十三:学校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附件十四:学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五珠乡中心学校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附件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中心学校与各校、各校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2、责任范围根据各教职工的岗位职责而定,岗位职责所示岗位工作的区域、岗位工作的对象即为该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该岗位对“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凡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责任。3、学校领导、教职工因故“换班”、“离岗”须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否则在此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4、各教职工在“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迅速消除隐患。对隐而不报者,后果自负。5、对破坏事故现场或设法推卸责任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罚。6、本责任制与各教职工年终考核挂钩,具体可根据损失情况给予各级行政处罚,严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附件二: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1、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2、学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3、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除所发现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险隐患;4、抓好用电安全,消除学校不安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5、学校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6、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7、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并进行板报,各班每周必须有一节课时间进行安全教育;8、学校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附件三: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提高施工管理水平。2、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3、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4、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5、学校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施工质量,保证施工的安全附件四:学校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检查和维修制度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教师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校园内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1、查内容:学校设施安全,课堂活动、校内外活动场所安全。2、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内路面是否畅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内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学生饮用水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实。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5、整改措施:对于出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整改,把问题控制的最小程度,预先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出现更大的险情,坚决危险事故的发生。附件五: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各相关责任人负责所分管工作,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负责。各班、各课、各部门发生事故,必须在三十分钟之内向校长室或领导小组成员报告。2、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镇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3、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市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4、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由在场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5、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6、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7、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校长室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室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8、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附件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3、教室、办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6、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7、灭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附件七: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提高施工管理水平。2、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3、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4、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5、学校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施工质量,保证施工的安全。附件八: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园安全工作做到组织严密,措施到位,责任明确,特制定本制度:1、每星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星期一下午。2、安全工作例会时间在半小时左右,安全例会每星期一次,特殊情况可改不可丢。3、对上周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补救措施,责成专人具体落实。4、对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提前布置,督促落实,事后监督检查。5、对例会部署的工作,责任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6、安全例会不流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附件九:具有较大危险的场所、部位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课间值班。为了防止拥挤和踩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①设一名学校领导带班,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值班情况。②教师轮流值班,每半天一轮换。③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按时到岗,下课铃响之前到达值班位置,疏导学生,上课后方可离开。④带班领导要经常监督检查教师值班情况,确保有人值守。2、体育活动场所①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②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③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④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⑤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附件十: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1、安全工作奖惩①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者记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者记旷工1节,脱岗1小时以上记旷工2节,整脱不到,扣罚工资10元,当月兑现。②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在规定地方值班,视为脱岗,如遇特殊情况须自行调换,要提前向带班领导汇报,不调换,不值班视为脱岗。③校内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追究:直接责任人、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卫人员、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原价赔偿,公物赔偿视其情节按比例共同负担。④较大责任事故,应及时上报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外,仍按上述规定处理。⑤对忠于职守、圆满完成所分付工作的,给予晋职、晋级、评优等优先资格。⑥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⑦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2、责任追究制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部门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附件十一: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为了保证实验工作的顺利展开,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实验环境,在本实验室操作者都必须遵守以下的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