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胡焯同志们:这次会议是经市委批准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公安部、省公安厅打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我市面临的黑恶势力犯罪形势,全面动员和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昨天,市委常委会对如何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听取了汇报,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今天,市委常委、政法委罗为民书记又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代表局党委讲三点意见: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打黑除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采取多种有效手段,切实加大了对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摧毁了一大批为非作歹、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为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尽管近几年我市打黑除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市浮在面上的涉黑涉恶团伙已基本打掉。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黑恶势力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犯罪形式暴力化。一些带黑社会性质和流氓恶势力犯罪团伙,依仗人多势众,争抢地盘,寻衅滋事,强拿恶要;各类“行霸”、“市霸”、“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为谋取经济利益,以暴力手段欺行霸市,欺压百姓。二是犯罪手段多样化。有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有的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有的开楼设赌、暴力追债,有的在基层选举中采取威胁、暴力、收买手段获取选票,甚至引发宗族群体械斗。三是犯罪主体复杂化。黑恶犯罪团伙中一些犯罪组织成员升级换代,特别是外来人员拉帮结伙,或与本地不法人员勾结,或受雇于不法业主,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四是犯罪行为组织化。罪团伙组织趋于严密,有较明确分工,结伙作案时间较长、隐蔽性较深、成员相对稳定,一般是由惯犯和曾受过打击处理的“两劳人员”组成。五是犯罪危害严重化。近年来,黑恶势力乘我市经济发展之机,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涉足经济领域,垄断经营,严重扰乱我市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英明决策,也是一项事关社会长治久安、政权基础巩固的重大部署。我们应该看到,开展打黑除恶上符中央精神,下合百姓呼声,有利于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们还要看到,目前黑恶势力在我市正处于发展期,早打比晚打好,打小比打大好。我们更要看到,这次打黑除恶,有中央的统一部署,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拥护。当前打黑除恶正处于最好的社会环境,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因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都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抓住机遇、珍惜机遇、用好机遇,进一步增强打黑除恶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打黑除恶主力军的历史责任,以最高的认识、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度,坚决给黑恶势力以毁灭性打击,坚决实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目标,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二、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凌厉攻势打黑除恶是当前我们开展严打斗争的重中之重,要打好打黑除恶这场硬仗,必须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形成主动进攻、立体作战、精确打击的工作格局和态势。具体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突出抓好打击重点。这次专项斗争的目标是: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摧毁其经济依托,铲除其“保护伞”;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通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各项社会治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根据这一目标,主要确定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在城市,重点打击交通运输、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商品批发市场、旅游市场以及集市贸易等领域的各类市霸、行霸,打击隐匿在娱乐行业的黑恶势力。二是在农村,重点打击宗族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地霸、路霸,打击利用宗族、宗派势力操纵基层选举、插手基层政权,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立、挑起群体性事件,以及大肆进行非法宗教活动、意图与我争夺群众等不法分子。三是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流动人员中的帮派黑恶势力,严惩用暴力手段垄断市场行业的不法分子。(二)突出抓好调查摸底。各单位从现在开始,用2个月的时间,深入、细致、扎实地开展大摸排,力争把辖区黑恶势力全部纳入侦查视线,真正把黑恶势力的底数搞清楚,把黑恶势力成员搞清楚,把黑恶势力的罪行搞清楚。一是要对2000年以来被打击处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重大恶势力成员的现实表现、交往、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摸底,并逐一建立档案,上报市局“打黑办”。二是要以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和区域为重点,采取明察暗访、秘密进驻等方法,深入开展调查摸底。三是要认真梳理与黑恶势力犯罪关系密切的案件、事件,从中摸排、掌握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四是要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各分、县局长是本地摸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刑侦、治安部门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刑侦大队长、派出所长是本地摸排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如果摸排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对黑恶势力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后既不组织打击,又不向上报告,而上级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打掉黑社会组织的,对负有责任的分、县局长和刑侦、治安部门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刑侦大队长、派出所长要严肃处理,该撤职的要撤职!(三)突出抓好集中攻坚。各地要紧紧抓住一批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集中力量攻坚,坚持以破大案为突破口,先发制人,抢占先机,有效带动全局,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一是要实行领导挂帅。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要亲自上阵,亲自挂帅,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包破案的“三定一包”措施,限期侦结。专项斗争期间,各分、县局长至少要直接组织、指挥侦办一起涉黑或重大涉恶案件。二是要实行专案专办。要抽调政治可靠、精通业务的精干力量组织专案组,专案组要科学分工,特别是要有专门负责案件审核的把关组,从总体上把握侦办工作的进展情况。案件侦查终结后,专案组仍要保留必要的力量,进行补充取证等工作,直至案件审判完毕。三是要实行多策并举。根据侦察需要,强化侦查措施,防止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串供、翻供,并避开“保护伞”和关系网的干扰。四是要实行跟踪督办。市局将对重大涉黑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逐起派人督办、指导;各分县局的侦办工作情况要定期向市局汇报,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打黑办”反映;各分县局也都要确定一批涉黑或重大涉恶案件作为挂牌案件进行督办。对特别重大的案件,市局将按规定程序提请省厅或公安部督办。(四)突出抓好对“保护伞”的查处。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坐大成势,一些黑恶案件之所以不能严查彻办,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有“保护伞”、有关系网。因此,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把打击“保护伞”作为打黑除恶的关键环节来抓。一是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不论涉及到谁,包括公安机关内部的人员,都要排除干扰,一查到底。二是要双管齐下,固定证据。在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侦查取证的同时,要及时收集、完善、固定其“保护伞”违法犯罪的证据。三是要把握政策、区分是非。要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打击那些与黑恶分子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或者为黑恶分子出面说情的“保护伞”;对与黑恶分子有一般关系的公务人员,不要随意将其定为“保护伞”。(五)突出抓好办案质量。各级公安机关在专项斗争中,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来对待,又要防止为“扩大”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处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一是要明确取证方向。要注意把多个个案包括治安案件有机结合起来,综合体现组织的犯罪行为、现实危害和社会影响;要注重把个体犯罪与组织利益联系起来,把指使、操纵犯罪的行为落实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身上;要注重查清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层次和结构、组织纪律、经济实力,以及违法犯罪活动中策划、组织、实施的过程及分工。二是要及时固定证据。对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要注重提高证据的采信力,除制作审讯笔录外,还要制作全程录像、录音资料,防止被告人在法庭上翻供或控告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三是要保持案件完整。要全案完整移送审查起诉,并注意采取强制措施的方式,以防止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造成证据的灭失和伪变。要坚决防止出现对黑恶犯罪分子“抓了又放,放了更凶残,群众更害怕”的现象。务必要使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务必要使人民群众真正看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强大威力。(六)突出抓好长效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全省打黑除恶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推进打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一是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要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把严打思想贯彻到日常的各项打击犯罪工作中去,决不给黑恶势力任何喘息之机,防止黑恶势力的反弹和反复。二是要加强对黑恶犯罪规律的研究。要加强对黑恶势力活动情报信息的收集、管理和研判。加紧打黑除恶情报信息系统的建设,提高对黑恶势力的先期发现和控制能力,坚决把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严格治安整治和管理。要从源头、从基层抓起,加强对治安乱点的整治,加强对社会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和其他高危人群的管理,加强对易产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场所的监督管理,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减少管理和防控的盲区,并注意防范境外黑恶势力的渗透,筑牢预防黑恶势力犯罪的防线,最大限度地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和发展的环境和土壤。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打黑除恶是一项十分艰苦而光荣的工作,是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职责,务必举全局之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以雷霆盖顶之势,全面围剿和扫荡黑恶势力,确保打黑除恶工作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具体要做到“六个落实”:(一)组织领导要落实。为加强对打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打黑除恶工作。各分、县局也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相应机构,完善有关工作和协调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打黑除恶作为一项“一把手”工作来抓,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工作责任要落实。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各分、县局的主要领导是打黑除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刑侦、治安的领导是打黑除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级刑侦部门和各派出所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打黑除恶工作的具体责任人,都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承担起发现、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相应责任,对发现的黑恶势力要不等不靠、坚决打掉,对阻力大、打击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三)协作配合要落实。打黑除恶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才能抓好。为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一方面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密切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工商、税务、金融、文化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打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打击合力。在工作中,还可视情邀请检察机关的批捕和起诉部门提前介入,加快办案进度。同时,公安机关内部也要强化协同作战意识。对一些大案要案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向领导小组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四)督促检查要落实。要严格落实打黑除恶工作“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包破案”的工作原则,大力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对每一次战役,每一个战场,每一项部署,每一项任务进行认真检查考核,绝不允许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五)专业力量要落实。要加强打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目前,市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已被列为全国、全省打黑除恶专业队,下步我们将在全局范围内抽调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组织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