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15年4月为切实抓好自身及分管部门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根据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相关要求,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规定、县委县政府六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反对“四风”。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自身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倡廉、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牢自身“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实现分管部门风清气正。三、主要工作(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一是定时间学,自觉养成每天学习1小时的习惯(长期坚持)。二是定内容学,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2-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长期坚持)。三是定效果学,通过学习,结合实际,每年至少撰写两篇学习心得体会(长期坚持)。(二)强化教育警示,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和权力的敬畏。一是坚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典型案例,教育警示自己和分管部门的同志(长期坚持)。二是组织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大邑县新源监狱(5月中旬)。三是树立法治思维,坚持做到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用权为民,用权为公(长期坚持)。四是坚持做到不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和底线,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不插手工程项目,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收受红包、礼金、会员卡(长期坚持)。(三)加强工作统筹,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部门工作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一是坚持做到在安排部门分管工作的同时,将党风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4月底前)。二是加强工作督导,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机制和工作措施(4月底前)。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政治理论教育,到-3-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上一次党课(7月上旬)。(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和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要求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做到的自己一定先做到,处处带好头,做好榜样(长期坚持)。二是加强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督促检查,对分管部门、联系乡镇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查正风肃纪“9+2+1”方案的落实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长期坚持)。(五)畅通信访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积极主动关注民生,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向干部和群众征集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长期坚持)。二是坚决查处分管领域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长期坚持)。三是指导分管部门和乡镇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坚持阳光服务,加大各项事务公开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监督(10月底前)。(六)做好定期分析,切实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与做法。一是撰写好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报告(7月中旬前)。二是撰写好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12月中旬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