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页·共85页中山大信新都汇商户装修审批及验收条例1、凡在广场装修的商户,需提前将装修方案(三图一照)报至企划部审批;2、企划部必须及时对商户所报的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并在装修方案报上1个工作日内,到装修现场进行勘察对照相片,将反馈意见通知商户;3、特殊情况下,装修审批工作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4、审批通过后,审批人员必须在装修图纸上签字认可,将装修图纸登记存档,并协助商户填写其它入场装修手续;5、企划部有责任在商户装修的过程中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6、装修完成后,企划部必须严格按装修图纸进行验收,并协助商户办理装修押金退还手续;7、如出现图纸审批不严格,而造成商户装修违规或其他失误者,负责审批的人员将被处以50-100元罚款,并由企划部经理书面向商户致歉,妥善处理后事;8、对没有进行审批就私自进行装修的商户,企划部有权勒令其停止装修。并处以300-500元罚款。9、没有按审批图纸装修的商户,企划部有权对其他处以300-500元罚款,并勒令其限期修改。对超过期限尚未修改的商户,以日为单位罚款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