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基本职责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教师明确在承担各项教学任务中的职责,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要求。一、教师的基本职责(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熟悉和遵守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乐教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履行教师聘约,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任务。(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五)刻苦钻研科学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和业务水平。(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七)全面关心、爱护学生的成长,努力作好教书育人工作,寓德育于教学过程之中,寓爱心于严教之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二、任课教师的资格和职责(一)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和职务聘任制,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用。任课教师受聘期间,在教学管理、教学工作考核、教学纪律等方面,接受所聘系(部)的指导并向聘任系(部)负责。(二)对承担理论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教师负责制,对承担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三)主讲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1.严格遵循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合理组织课程(实践环节)教学内容,制定课程(实践环节)进度计划。2.负责选用或编写符合课程(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要求、具有较高水平与一定特色的适用教材(指导书等),经系(部)同意后实施。3.负责课程(实践环节)需用的模型、挂图、幻灯片、多媒体课件等教学手段的基本建设。4.负责该课程(实践环节)的主讲(指导)、辅导、答疑、批改作业。5.负责课堂纪律、实习纪律的管理和督促检查考勤工作,掌握学生出勤情况,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6.负责主持该课程(实践环节)的考核,并及时评定学生成绩,做好成绩分析工作。7.负责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与学生所在系(部)主任、教务处、辅导员、班主任交流教学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教学活动中的问题。8.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科学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教书和育人统一起来,言传身教,做好学生的表率。9.根据教育改革的要求和教学规律,提出教改方案,经系(部)和教务处认可后试行。10.接受院、系(部)组织的各种教学评估,对评估结果或评奖结果,有权提出异议或申诉11.负责指导青年教师。教师工作职责一、副教授职务岗位基本职责:1、系统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2、参与科研项目,每年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3、指导或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主编或参与编写教材及教学参考书;4、担任班导师(“双肩挑”教师可不做此要求);5、指导中青年教师;6、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7、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教学、科研、公益服务工作。二、讲师职务岗位基本职责:1、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主讲,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2、参与科研项目,任期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3、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参与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写;4、担任班导师(“双肩挑”教师可不做此要求);5、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6、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教学、科研、公益服务工作。三、助教职务岗位基本职责: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根据需要,经学校教务处批准,承担部分课程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实习、毕业设计;2、在教授或副教授的指导下,不断提高科研能力,任期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3、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4、担任班导师或辅导员工作;5、完成学校和系(部、院)规定的其他工作;6、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教学、科研、公益服务工作。四、高级实验师岗位基本职责:1、负责解决本岗位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2、培养和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专业业务建设做出重要成绩;3、积极参与纵横向课题,完成学院下达的科研任务;4、完成实验室各项建设和工作任务。五、实验师岗位基本职责:1、独立负责解决本岗位一般技术问题;2、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基本情况,对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3、参加有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完成学院下达的科研任务;4、完成实验室建设和工作任务。六、助理实验师岗位基本职责:1、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承担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2、较系统地学习相关专业理论、业务知识和业务工作所需要的科学文化知识。七、实验员岗位基本职责:努力钻研业务,学习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工作量饱满,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武夷学院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工作职责为适应我院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使教学及其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教师工作职责。一、教师的道德规范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二、教师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助教1.完成教师考核中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2.胜任所指定课程的教学。3.参加学校组织举办的岗前培训班、担任班主任工作。4.积极参加各种教学、科研活动,协助指导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5.积极承担并完成各教研室分配的各项任务。讲师1.完成教师考核中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2.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负责组织与指导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3.重视实践活动,参加实验室建设、社会调查等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班主任工作。4.参加教学改革、学术研究等科研工作,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5.积极承担并完成各教研室分配的各项任务。副教授1.完成教师考核中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2.系统地承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其中专业课教师应有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任职期间至少开出一门全院或全校性选修课。负责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等。3.承担本科课程的教学工作。4.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和本学科的某一发展方向,负责和参加本学科的某一方面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积极撰写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论文。每年至少作一次全院以上学术讲座,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5.认真钻研教材、针对教学实际情况参与编写教材或教学参考书。6.积极参加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实验室建设,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7.积极承担并完成各教研室根据需要分配的各项任务。教授1.完成教师考核中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2.系统地承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其中专业课教师应有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任职期间至少开出一门全院或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负责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等。3.原则上应承担本科课程的教学工作。4.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领导和参加本学科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积极撰写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论文。5.认真钻研教材、针对教学实际情况编写教材或教学参考书6.负责本学科和学术梯队建设,实验建设、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7.积极承担并完成各教研室根据需要分配的各项任务。三、奖惩1.教师模范遵守本规则,并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学院将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的材料存入教师本人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2.对不能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教学事故(由教务处认定)、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教师,学院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经教育、劝诫仍不改正的,解除其教师职务。四、附则本岗位职责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