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全面履行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特制定此预案。一、预案适用范围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是指本酒店生产、加工、的食品因严重质量和卫生问题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启动本预案。(一)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原因有可能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我店配合协助调查的;(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重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三)媒体披露、消费者举报、社会反响强烈的;(四)国家质检总局、省委、省政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批示或交办的;二、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即发,即自动生成本店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指挥小组视突发事件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预案。(一)本店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构成及其职责组长:王菊宁业主副组长:邓国珍总经理成员:杨青平行政总厨指挥小组职责:负责本店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总体部署和全面指挥工作;掌握全局形势,做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在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事故鉴定和调查;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处理突发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县系统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指挥小组领导汇报事故现场的态势。三、预案的实施原则对特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由本店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立即部署调查和执法检查。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停产;对涉嫌有毒食品,责令生产者全部追回销毁;对县内相关食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排查,发现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立即向社会公告有毒食品的相关情况,将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局报告,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四、落实措施(一)报告制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本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直接向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报告。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迅速启动本预案,同时应于5分钟内电话上报市局,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市局相关部门,发生事件的单位、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危害程度、初步原因、发展趋势和涉及范围、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并于事件结案后5日内上报书面总结。同时视事件程度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在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中瞒报、谎报、缓报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二)快速反应机制。指挥小组有关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指令后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地域偏远的可适当延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三)通讯畅通。有关人员要保证手机联络通畅,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联络,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四)依法处置。对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对涉嫌有毒食品,必须责令企业立即停产,立即全部追回其产品并销毁。同时要对可能波及的其他地区依法组织对同类企业实施执法检查。突发事件处置要依法快速、准确、高效,检验鉴定要科学严谨。(五)新闻发布。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新闻报道要遵守纪律,统一、准确,要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六)突发事件的监测。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监督抽查的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定期巡查,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把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降至最低。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七、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处理制度对实验室三废处理,根据国家环保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法规和技术指标要求办理。1、检验科三废处理工作,由清洁、保卫人员负责。2、三废种类:有毒、具腐蚀性废弃物;废弃有机溶剂;细菌、病毒、动物性试验后的废弃物。3、三废处理规定:实验室化学类的有毒、具腐蚀性废液物,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或垃圾箱内,用专用设施分别收集保存,定期用化学方法将其中和,降解致无害,再经稀释后排入下水道;废弃有害溶剂,实验室应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处理;细菌、病毒、动物性实验后的废弃物必须严格消毒后,集中处理;严格根据国家环保行政部门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指标对各类废弃物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