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消防安全培训保卫处实验室消防安全隐患实验室的火灾预防消防基本知识与技能实验室消防安全形势目录01实验室消防安全形势2015年4月,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一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1名研究生死亡,4人受伤;2015年12月,清华大学化学系实验室发生氢气爆炸火灾事故,一名博士后当场死亡;2016年9月,上海东华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一实验室发生爆炸,两名学生重伤;2017年3月,复旦大学邯郸校区一化学实验室发生爆炸,一名学生重伤;2018年11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实验室发生爆燃,多名师生受伤;2018年12月,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一实验室发生爆炸,3名参与实验的学生死亡;2019年2月,南京工业大学实验楼发生火灾,未有人员伤亡;……一、高校实验室事故频发爆炸、火灾68%泄露12%生物安全11%中毒2%其他7%一、高校实验室事故频发2010-2015年实验室事故分析化工学院:3起地科学院:1起理学院:1起二、我校火险火情典型案例2015年5/92018年9/132017年8/112016年6/10理学院:3起非常规研究院:3起石工学院:2起化工学院:1起化工学院:5起理学院:1起化工学院:5起石工学院:2起机械学院:1起案例一二、我校火险火情典型案例2017年3月22日中午12时左右,化工楼A座521实验室进行溶剂脱沥青实验,当值实验员2名,实验过程中实验员突然听到有嘶嘶声,查看实验装置发现主溶剂(戊烷)与原料(减压渣油)混合的三通连接处发生泄漏,嘶嘶声逐渐变大,并冒蓝烟,随后泄漏部位发生爆燃。实验员立即关闭实验装置,并用灭火器将火扑灭。实验设备存在管线堵塞,导致溶剂管线从三通连接处脱出,发生溶剂和渣油泄漏,并掉入加热炉缝隙中,发生爆燃。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二、我校火险火情典型案例案例二2017年5月16日凌晨2点38分,工程楼A座408实验室发生烟雾报警,工程楼值班保安迅速上楼查看情况,发现房间内有设备起火,伴有“啪啪”油料燃烧声,地上有大量实验用原油(黑色),面积大约2-3平米,屋内无人值守。保安及时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未造成其他损失。实验设备环道装置上有漏油点,漏油粘附在电伴热带上,因温度高而发黑,出现冒烟起火事故,实验过程中无人值守。事故经过事故原因案例三2018年3月9日上午9:30分左右,石油工程学院储层物性模拟实验室(工程楼A座110房间)一实验仪器在运行时起火并产生浓烟。学校微型消防站站员及时赶到,进行破窗排烟,并打开消火栓进行灭火,事故无人员受伤。通风橱内玻璃抽提仪溶液泄漏至加热设备而起火,实验过程中无人值守。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二、我校火险火情典型案例案例四2016年11月30日9:59,化工楼A座313实验室在制备ZIF材料时,将浸有乙二醇和甲醇混合溶剂的材料直接在烧杯中放入烘箱蒸脱溶剂,由于烘箱温度过高,造成混合溶剂发生爆炸并起火燃烧。学生对实验操作规程不熟悉;使用的烘箱为加热设备,没有按照化工学院的规定设置单独的双路控制。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二、我校火险火情典型案例案例五2017年4月29日16时20分左右,化工楼611房间氨气瓶发生爆炸,氨气瓶底部炸漏,造成氨气大量急剧泄漏,整个化工楼均受影响。爆炸时实验室无人值守,保卫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喷水、通风处理,本次事故未对人员造成伤害。事故经过二、我校火险火情典型案例02实验室消防安全隐患一、海因里希安全法则300291重伤/死亡轻伤/故障隐患/违规88%人的不安全行为2%环境因素不安全物态因素10%二、消防安全隐患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144处科研实验场所218项安全隐患68项消防安全隐患二、消防安全隐患不安全用电接线板过载使用;接线板串联,置于地面未固定;接线板改造不符合要求;使用违章加热电器;危化品管理不规范(超量、混放)不遵守操作规程(无人值守)二、消防安全隐患堵塞或挤占消防疏散通道私自挪动消防设施遮挡消防设施堆放易燃杂物私自改造实验室03实验室的火灾预防一、制度建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石大京保〔2011〕4号)《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保〔2016〕6号)《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中石大京保〔2016〕3号)《实验室安全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保〔2016〕7号)《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中石大京保〔2018〕9号)《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试行)》(中石大京保〔2018〕10号)《科研实验室冰箱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科〔2018〕15号)《科研实验室常用加热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科〔2018〕16号)《科研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科〔2018〕17号)《科研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科〔2018〕18号)《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科〔2018〕19号)《科研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科〔2018〕20号)一、制度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实验废弃物的安全处理第十三条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一)各实验室必须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显、取用方便之处,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非应急状况下,各种安全设施不准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灾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三)实验楼(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严禁走廊堆放物品,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需要无关的杂物、可燃物、易爆物。(四)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除需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外,仍需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建立实验废水处理系统,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其完好性。一、制度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五条水电使用的安全管理(一)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二)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三)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计算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电热器、饮水机一律不得开机过夜。(四)无需配备加热设备的实验室,严禁使用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各种类型的电加热器具。实验中必须使用明火时,须加强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离人,危险范围内要清除可燃物品。(五)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第十六条实验室内务管理第十七条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一、制度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四章检查整改与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加强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第十九条安全隐患整改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向所在学院(系)、保卫处、科学技术处报告,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第二十条事故认定与处理学校实行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实验室安全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执行。同时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制度建设实验室安全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安全事故认定第三条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校内单位或个人在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工作过程中,因未严格执行或违反实验室消防、水电、化学药品、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造成实验室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生化污染等情况的事故。第四条实验室安全事故按事故危害程度、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分特别重大事故(A级)、重大事故(B级)、严重事故(C级)、一般事故(D级)四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实验室发生爆炸、火灾、溢水、有毒气体泄露、漏电、触电等情况,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包括中毒或器官损坏),或者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者严重生化污染的事故,或者恶劣社会影响。重大事故是指实验室发生爆炸、火灾、溢水、有毒气体泄露、漏电、触电等情况,未造成人员死亡,但造成3人及以下人员重伤或多人轻伤的伤害,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生化污染的事故,或者一定的社会影响。一般事故因实验室无人值守、实验违章操作、实验室未锁闭门窗、实验室异味严重或异味外泄等情况,造成轻度经济损失、影响他人身体健康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事故。未经审批购买化学药品,未按规定保管及使用,违规或随意倾倒,实验室管理不到位或操作失误造成火险、跑水、暖气冻裂、失窃等。严重事故是指实验室发生爆炸、火灾、溢水、有毒气体泄露、漏电、触电等情况,经实验室人员及时控制,但仍造成人员轻伤或造成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轻微生化污染的事故。一、制度建设事故等级责任事故行为人(教职工)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院级安全负责人责任事故单位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处理。第十二条发生A级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单独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开展调查,根据公安消防部门事故认定意见、核实事故损失后的意见以及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果,由事故调查组提出追究事故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院级安全负责人、责任事故单位的初步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做出处理决定。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停发三个月岗位津贴。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给予记过处分;停发两个月岗位津贴。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停发一个月岗位津贴。取消责任单位当年评选先进资格;给予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停发两个月岗位津贴。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给予警告处分;停发一个月岗位津贴。主管领导诫勉谈话。取消责任单位当年评选先进资格;给予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处分并停发一个月岗津贴或通报批评。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给予通报批评。一、制度建设事故等级责任事故行为人(学生)开除学籍,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含)以上处分。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一、制度建设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试行)第九条实验室准入资格的取得须经过以下流程:(一)按要求完成学校、学院、实验室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二)在“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平台上,分别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两级考试,成绩合格;(三)与学院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二、安全管理熟悉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熟知实验室的风险点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和救援方法养成良好的习惯学会应急处置方法(应急预案并演练)二、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杂物堆放灭火器摆放于指定位置,无挪作他用现象消火栓无围挡、无圈占、无堵塞面积大于5平米的房间必须配备烟感,且隔断无遮挡实验室内禁止吸烟,无电暖器、电磁炉等违规电器实验室内无易燃废弃物堆放(如纸箱、泡沫等)二、安全管理水电安全不私自改装,不乱拉乱接,不过载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电源插座不宜安装在水槽边,若确有需要,应增设防护挡板或防护罩配电箱、开关、插座等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水槽、地漏及下水道畅通,水龙头、上下水管无破损无自来水龙头开着时人离开的现象二、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分类存储,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热源、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