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工作职责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评标工作的管理,规范评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维护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对评标委员会工作职责规定如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职责1、在评标会开始前,各成员应首先进行自我介绍,然后集体推选产生一名评标组长。2、评标组长由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评标程序,并具有综合协调、组织能力的成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中有资深专家的,应从资深专家中推选产生。3、各成员应服从组长的指挥安排,积极主动地协助组长完成各项评审工作。4、评审工作开始前,各成员应重点熟悉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有改动的条款、单列的否决性条款、评标办法等重要章节。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进行评审,坚持“独立评审、各自打分”的原则,并认真填写评分表格,完成组长分配的各项任务。6、各成员评审过程中存在疑问的,可提交评标委员会讨论。若有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当进行集体记名表决。7、评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应当听取并充分考虑监管部门的意见,经讨论后集体记名表决。8、评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嫌疑行为时,应当及时报告监管人员,并做好取证记录工作。9、提倡各成员就本次招标投标或评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填写相关表格,交与监管人员。二、评标委员会组长职责1、评审开始前,组织各成员认真学习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仔细研究评标办法及评审程序。2、组织指导各成员正确、有序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方法评标,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掌控评标进度。3、评审工作中存在争议时,组织所有成员进行集体记名表决。争议问题和表决结果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描述。4、评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反映给监管人员,组织所有成员听取并充分考虑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经讨论后集体记名表决。有关情况及表决结果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描述5、阶段性评审工作结束后,收集所有成员的评审表格,并组织两名以上评委完成评审表格的核对及汇总工作。汇总表经所有评委签字确认后,暂交监管人员保管。6、初步拟定评标报告,经全体评委集体讨论并形成最终意见后,由所有评委签字确认。7、整理全套评标资料,向监管人员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