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日常验收管理制度1、医用耗材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手续、程序进行,严格把关。2、验收人员根据计划单和送货单,认真核对供应商、生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灭菌日期、有效期,并检查材料包装、标志是否完整,一切合格由验货员签字。3、对于专科材料,由使用科室两人以上共同验收,核对供应商、生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灭菌日期、有效期、条形码,并检查材料包装、标志是否完整,验收合格后进入二级库房存放。4、对于紧急购置的耗材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时,可以简化手续,或是先使用事后补作办验收手续,但必须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5、验收时发现有缺件或不合格产品,严格按照不合格产品处理程序执行。6、未办理验收手续的物品,一律不得入库。7、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