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一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知识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1.安全的概念1)安全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即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且尽善尽美。2)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的过程中对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进行保护,同时还要保护设备、设施的安全,保证生产进行。3)事故事故是在人们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背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2.安全生产的方针施工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是原则和目标,是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确立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肯定了安全在建设工程生产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安全第一”的方针,就是要求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包括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以及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人员都必须树立安全的观念,不能为了经济的发展而牺牲安全。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从事生产活动,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生产正常进行,才能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的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预防为主”的手段和途径,是指在生产活动中,根据生产活动的特点,对不同的生产要素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对于施工活动而言,“预防为主”就是必须预先分析危险点、危险源、危险场地等,预测和评估危害程度,发现和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指定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将危险消灭在转化为事故之前。总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了国家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以人为本”,保护劳动者权利、保护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指导思想,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部和作业班组三级教育。1.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2.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3.作业班组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三、施工现场杜绝“三违”现象1.违章指挥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指挥职工冒险蛮干,思想上存有侥幸心理,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安全知识,对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劳动保护措施不落实,安全检查人员工作不扎实,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等。2.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无章可循。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的把其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拿来照搬照抄,其内容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差。3.违反劳动纪律在班时脱岗和窜岗,班前酗酒、熬夜,上班时体力不支;职工碰到过节、农村大忙和婚丧喜事,在班期间精力不集中,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四、施工现场三不伤害三不伤害就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能被别人伤害。”自己不违章,只能保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要做到不被别人伤害,这就要求我们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制止他人违章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五、施工安全生产纪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凡2m以上的悬空,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3.高处作业时不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能开动使用。5.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6.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7.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8.酒后不准上班操作。9.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现场。10.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施工现场主要的五大伤害有: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起重和机械伤害。《建筑法》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机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调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其它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对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机械操作工、架子工、信号指挥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上岗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保证自身安全,在施工现场中行走,上下“五不准”是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体下经过,以防物件突然脱钩,砸死、砸伤下方人员;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墙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斗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蓝及吊装物上下。上班前及上班时不能喝酒的原因:酒能刺激、麻醉人的神经,使人出现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造成视觉、听觉、触觉反应时间延滞容易出现误操作,导致发生工伤事故。所以上班前和工作时间不能喝酒。工地中违章作业主要指:不遵守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电设备或拆改、挪动各种安全消防设施、设备。违反有关规定随意攀爬脚手架等都是违章作业。六、高处作业2m以上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中,若防护不好可能发生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事故。一)高处作业的类型1.临边作业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下列作业条件属于临边作业:(1)在基坑施工时的基坑周边;(2)框架结构施工的楼层周边;(3)屋面周边;(4)尚未安装栏杆的楼梯和斜道的侧边;(5)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还有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侧边,水箱水塔周边等的作业也是临边作业。临边高度越高,危险性越大。2.洞口作业洞口作业是指:孔、洞口旁边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的作业。建筑物的楼梯口、电梯口及设备安装预留洞口等,在建筑物建成前,不能安装正式栏杆等围护结构;还有一些施工需要预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这些洞口没有防护时,就有造成作业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若不慎将物体从这些洞口坠落时,还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3.攀登作业攀登作业是指: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在建筑物周围搭设脚手架、张挂安全网、安装塔吊、龙门架、井字架、桩架、登高安装钢结构构件等作业都属于这种作业。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由于没有作业平台,只能攀登在脚手架上或龙门架、井字架、桩机的架体上作业,要借助一只手攀,一条脚勾或用腰绳来保持平衡,身体重心垂线不通过脚下,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坠落。4.悬空作业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建筑施工中的构件吊装,利用吊篮架进行外装修,悬挑或悬空架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浇混凝土等项作业都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施工作业,危险性很大。5.交叉作业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现场施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或外墙装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进行面层装修等等,都是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调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伤亡事故。二)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1.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体检合格后,才能从事高处作业。(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5)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赤脚、穿硬底鞋、高跟鞋、带钉易滑鞋或拖鞋及赤膊裸身从事高处作业。酒后禁止高处作业。(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出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或拆除。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应立即恢复。(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2.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的专项规定和技术措施(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一般为0.9~1.1m。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栏杆柱(间距不大于2m)及挡脚板组成,栏杆的材料、立柱的固定、立柱与横杆的连接等应有足够强度,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kg的外力。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式安全立网作全封闭。井字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要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方都要装设安全防护棚。垂直运输各层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平台口装设安全门外,防护栏杆上下必须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2)对于洞口作业,可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对楼板、屋面、平台上的洞口,洞口边长小于50cm时要盖严,盖件要固定,不准挪动;洞口边长大于50cm时,洞边要设防护栏杆,栏杆底设挡脚板或在洞口下装设安全网。对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要加设防护门,也可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其中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要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封闭。对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未落地的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要装设1.2m高的临时护栏。对临近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孔洞口,都应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施工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处,除防护外还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图1.1.5临边防护(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使用梯子时,梯脚底部应坚实、防滑,且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或设人扶梯;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缺档;如需接长,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最多为1m,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使用折梯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禁止骑在折梯上移动梯子。(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使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技术鉴定方能使用。在安装柱、梁、板等结构模板时,要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不能站在墙上或模板的楞木上作业,也不要在支撑过程中的模板上行走。绑捆柱、墙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在骨架上攀登上下。装拆模板、绑扎钢筋其作业高度3m以上时,应设操作平台,3m以下可用马凳。悬空作业浇筑混凝土,如无可靠安全措施要挂好安全带或架设安全网。浇筑拱形结构时,要从结构两边的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