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卫生管理制度2目录第一部分传染病管理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及自查制度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工作流程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传染病首诊负责制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区(房)探视陪住制度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3AFP病例监测与报告工作制度性病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制度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肠道门诊工作制度发热门诊工作制度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医院门诊日志登记制度医院感染科工作制度医院感染科岗位职责感染性疾病患者就诊流程图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能部门间协调机制及流程第二部分健康教育管理健康教育科工作制度健康教育科工作职责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职责、医院岗位人员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健康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健康教育资料管理制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例会制度第三部分预防接种管理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报告制度4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措施第四部分放射卫生管理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安全管理规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医用X射线机的操作规程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维护维修制度辐射监测方案X射线受检者防护规定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放射科技术人员防护培训计划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计量管理制度射线装置的检修维护制度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健康检查流程图第五部分死亡病例管理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图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急诊死亡病例登记规定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第六部分慢病管理慢性病管理制度5慢性病监测制度双向转诊工作制度双向转诊工作流程第七部分突发事件管理及应急预案、流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流程突发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及报告流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流程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流程图预检分诊流程图发热门诊流程图肠道门诊流程图6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7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按规定更换。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3、报告病种:(1)甲种传染病:鼠疫、霍乱(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8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等,卫生部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4)非法定报告传染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肝吸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他传染病。4、由病案室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h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外的所有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和非法定报告传染病,于24h以内上报。AFP(急性弛缓性麻痹)于4h内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创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9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7、对已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传染病登记、报告及自查制度一、每个医务工作者是传染病法定责任疫情报告人。二、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一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不明原因的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完成网络直报。三、医务工作者在诊治医疗过程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及非典病人,应当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2小时内,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公共卫生科和院领导报告具体情况。10五、各责任疫情报告人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并详细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严禁漏登、漏报。六、各责任疫情报告人未经县卫生局批准,不得将就诊的淋病、梅毒、麻风病和艾滋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及其家属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七、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门诊各科室、住院部各科室按时将传染卡上报病案室,病案室必须做好全院传染病统计、登记和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八、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报告,如出现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九、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每月对医院各科室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督查记录,并配合县、区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漏报抽查,将检查结果报告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十、医院考核小组每月对各科室进行一次自查,根据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促进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11定传染病奖惩制度。1、传染病病例漏报一例,月末质量考核扣报责任人科1分。2、传染病卡片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者,月末质量考核扣报告责任人科室1分。3、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薄、检验登记、放射登记不完整,月末质量考核扣相应科室1分,其中登记漏一项扣1分,登记书写不规范扣0.5分,漏登一例扣2分。4、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未尽职责导致疫情、死亡病例漏报或迟报一例,月末质量考核扣感染科控制科1分。5、对传染病、死亡报告及时、准确,无漏报和迟报的医务人员或科室,月末质量考核奖励1分。6、发生疫情时,若迟报、漏报或瞒报,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7、保留奖罚依据及资料。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1、培训对象为所有医务人员。2、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123、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4、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修订版)》、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5、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规范本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如下: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2、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应及13时补报。4、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5、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6、在做出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病例以前作出诊断并报告过,则本年度不再进行报告。7、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同一年内多次接诊该病例(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就诊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则不再进行报告。8、发现乙肝病原携带者,不要求网络直报。9、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10、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12、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13、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缓14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分,并给予相当经济处罚。14、网络直报人员通过网络将传染病报告卡的信息在回答时间内录入到《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5、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4、按照规定对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