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关于车险亏损的问题”系别:行政管理系专业名称:劳动与社会保障学生姓名,学号:徐姚,李晓杨,叶晓清,张越赟,张婧伦指导教师姓名、职称:刘琼老师完成日期2014年1月2日报告提纲一、车险的有关概念二、中国车险的发展现状三、关于车险亏损的问题1.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务上为什么常常出现亏损?2.虽然车险业务常常亏损,但大多说保险公司仍然把车险放在第一位,这是为什么?四、如何扭转车险亏损的现状五、总结六、任务安排及评分标准七、附录:调查问卷一、车险的有关概念什么是车险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它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不断发展成熟。当前,除了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其它机动车保险分为两大类。这两类保险一共包含两类基本险种:一类是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事故险,另一类是车主自愿投保的附加险,主要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险种。二、中国车险的发展现状在我国,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数量的增加,家用汽车的普及和“交强险”的实施,带动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在我国的财产保险业务里车险已经成为了第一大险种,成为了财险的“晴雨表”,其经营的盈亏,直接影响到财产险公司及保险行业的经营效益和健康发展,车险市场份额,从2001年61.57%增加到2010年的77.12%,2011年略降至75.89%,占据绝对主体地位,成为多数产险公司冲规模,扩机构,谋生存发展的根本。当前,在国内保险公司中,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已占到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50%以上,部分公司的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60%以上。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保险公司135家,保险中介机构36家,其中大部分已经开展了汽车保险业务。但是,随着保险主体的不断增多,我国财产保险市场逐步从垄断向垄断竞争过渡,但竞争程度的提高并未提升财产保险市场的经营效率。尤其目前的车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愈演愈烈,保险企业的承保利润率越来越低,甚至出现全行业亏损的局面。除少数主营政策性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外,公司的经营结果可谓成亦车险,败亦车险。近年来,车险经营效益不佳,行业整体亏损,车险经营变成了烫手山芋。三、关于保险公司车险亏损的问题A.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务上为什么常常出现亏损?B.虽然车险业务常常亏损,但大多说保险公司仍然把车险放在第一位,这是为什么?经过调研发现车险业务出现亏损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成本增加,风险增加,而利润空间越来越小;1.出险几率越来越大,赔付率高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节奏的加快,买车的人多了,开车的大多数都是新手,我国交通不太完善,所以出事故的几率大,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应提高。2.交强险亏损,费率过低,保费少,国家对于交强险的价格一直都是有统一的规定,而现今执行的价格,明显的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不符,保险公司都在亏损中。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11年公布数据,保险公司整体交强险经营亏损达92亿元,经营亏损率达10.1%。其中,承保亏损112亿元,投资收益20亿元,相比2010年增加近15亿元,仍未抑制住连续亏损的态势。经营5年半以来,交强险累计经营亏损达173亿元。交强险费率的不合理是交强险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如在交通事故中,农用车辆的损失率较高,但实际缴纳保费却较低,这就造成了其他车种对农用车辆救助金的成本均摊,表现出来即是交强险的亏损现状。3.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大幅上升“客户一般情况下,多对修理厂有较大依赖,宁愿支付本不需要的高额修理费用。保时捷坏一保险杠,保险杠价4000元,喷漆、拆装工时却要8000元。为什么这么贵?原来该专业店的工时费标准是每工时500元!”我们采访的保险公司代理人对曾经遇到的一家4S店对轻微变形的铁质保险杠骨架也不情愿校正的事情这样说。经济发展了,车辆增多了,保费虽也增加了,但车辆出险的频度也大大增加了。汽车修理厂、各种4S店装饰得越来越豪华,修车的工时费越来越高,车辆配件价格越来越贵。修理厂不是以修理为主,而是以换件为主,与保险合同的以修为主的原则理念格格不入。有的修理厂以行业权威自居,以对客户高度负责为幌子,以修理后的车辆要与出厂新车一样为专业借口,以若不按其更换项目进行修理,将来行车的安全性就无法保障之类的言语对客户进行诱导与恐吓。修理厂与保险公司的不合作情结与定损费用差异,最后演变成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不满与怨气,经常对簿公堂。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因自己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角色特殊性,公信力显得苍白无力,法院多判保险公司败诉。4.第三者人伤赔付的法律环境变化与标准的大幅提升,提高了赔付成本。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于同日实施。新法较保险公司和交管部门沿用多年的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将交通事故第三者的人伤赔付标准做了大幅提高:死亡赔偿费计算由10年涨至20年,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第三者赔偿标准,通常是就高不就低,赔付基础标准逐年上涨,不断上涨的高额医疗费用……5.代理人佣金,高层管理员工资高,中介费用尽管我们说保险代理人已经逐渐成为末路英雄,但从我们访问的这位代理人那了解到,这是一项需要坚持和耐心的工作,如果做得好,收入是很可观的。据我们了解保险代理人的主要收入是“底薪+佣金”(业务回扣),虽然底薪少得可怜,但佣金相当可观。每笔业务的佣金是业务量的20%-30%,也就是说,如果拉了一笔1万元的保险业务,业务员最高可获得3000元的佣金。还有一批高薪员工是拿管理津贴的。公司的一般晋升程序是:试用业务员→正式业务员→主任→高级主任→部门经理。主任级别以上便可拿到管理津贴。以主任为例,如果他下面的员工拿了10万元佣金,主任便可提成7%即7000元的管理津贴。另外,伴随保险业竞争的加剧,在保费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为了争抢客户,必然会在手续费上做“文章”。保险公司争相提高手续费比例,以争取保险中介业务.保险中介费是一笔相当大的费用,有些公司给予中介这部分的费用达到了保费的20%。这些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可以用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虚开发票等方式计入公司经营成本。(二)车险的保费规模、险种在发展,保险公司预期保费的部分流失和费率条款制定不严谨1.保险业自律不到位,预期保费流失保险公司的条款是格式条款,费率是保险行业自己精算后厘订的,理论上不应亏损。但保险主体盲目扩张,市场恶性竞争,使车险险种费率在实际经营中被缩水打折。理论上根据标准费率应收的预期保费,通过费率打折、支付虚假的费用和不合理的手续费,部分蒸发流失。保险主体在市场上的竞争不是比技术、比服务、比品牌,主要变成了比价格、比费用。比价格,虽然投保人得到了利益,但保险人的责任却没有减轻,而且市场也被搅乱了,从电话直销满街的电台报纸广告词就能所见无遗。比费用,得益的是一部分汽车经销商、车辆管理单位,他们赚得钵满盆溢,保险公司却要勒紧裤带。保险变相贴费,是保险业发展中的毒瘤,保险监管部门对此类违规监管处罚的力度不断增加,却不能做到斩草除根。不少保险公司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贴费是潜规则,是市场竞争的必需,是业务发展的法宝,乐此不疲,对涉嫌商业贿赂的风险全然不顾。2.保险条款费率不够严谨科学。保险公司对条款的制定推敲不够,如玻璃单独破碎险规定为挡风玻璃或车窗玻璃单独破碎,而天窗玻璃是否算车窗玻璃就不太明确。再如机动车辆的车损险条款中,“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此条款一出,明显扩大了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以前,保险公司对此类案件是明文列为除外责任的。在前几年,条款百花齐放时,有些保险公司还把此类情况开发成了附加险条款。现在,客户只要搞个证明,停放期间被撞就可得到70%的赔付。保险公司开发了“车损划痕险”,却被修理厂和客户变成维持车辆外观油漆靓丽的工具了。此险种经营亏损,对此保险公司只能“有米不卖”。家庭用车经营严重亏损,源于对家庭用车出险概率预测不足,厘订的费率有偏低之嫌。家庭用车中常常新手较多,出险的机率就非常高,理应有一个相对较高的费率。现在各家保险公司普遍都认为农用车的交强险和低速载货汽车交强险赔付率高,提出谨慎承保,甚至拒保,就与费率偏低,定价不够科学有关。3.片面追求保费增长率,扭曲了商业保险的经营目的虽然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承认我国是市场经济制度,但实际上我们在保险领域,还存在着计划经济的种种习惯作法。如,上级部门仍然下达保费指标,下级部门热衷于完成指标,而对赢利空间上级部门不去考核,下级部门无法全面顾及。久而久之,特别是车险领域,亏本在所难免。这种“政绩工程”的短期行为,使得保险人无所适从,影响了商业保险经营目的的实现。(三)车险的理赔环节制度不完善,欺诈和道德风险导致的赔付率的增加1.理赔环节和手续复杂,业务的增加,保险公司逐渐丧失了对客户渠道的控制客户能从中介那里得到更多服务,车险价值链的前端专业代理、4S店、车险联盟等掌握了客户资源,获得了话语权,更多的剥夺了原本属于保险公司的平均利润;为了业务发展,放宽了核保要求,承保了较多高风险业务或垃圾业务;业务发展的日常事性压力,没有精力去对核保技术、算、产品进行研发,无法甄别客户,更有效管理风险;业务的快速发展,理赔的人力和技术跟不上,只能满足基本维持理赔运作的功能,无法或较少从接报案、查勘、估损、物损报价、人伤管理、核赔、诉讼管理中投入资金、技术、时间进行系统改进,从而也没有能力从理赔各流程环节对客户、查勘员、修理厂、公估公司进行风险、效率管控,保险公司的平均利润被车险价值链的后端修理厂、4S店、配件厂等瓜分。2.道德风险导致的骗保、骗赔情况很盛行机动车属于高危标的物,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保险理赔程序较为简便、快速,这使犯罪分子在低成本的情况下也可以实现诈骗。甚至有汽修厂成帮凶活直接找车主共谋骗保。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调查员及定损员缺乏必要的侦查技能、汽车专业知识。在犯罪分子虚构保险事故、隐瞒保险事故发生真实原因,乃至故意制造事故时,调查员不能正确甄别,查清事实真相;在犯罪分子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或者对事故车辆“偷梁换柱”时,定损员由于专业知识欠缺,只知道哪个部件坏了,怎么坏的看不出来,只有听任汽修厂的摆布,甚至和犯罪分子沆瀣一气。这是近年来机动车保险诈骗案件统计中,存在大量连续作案现象的重要原因;业务竞争使保险公司之间信息封闭,机动车车主的理赔及修车信息无法共享,不法分子以重复索赔方式骗取保险金;过分相信有关证明。保险公司往往依赖于诸如汽车修理厂、交警部门以及公安经侦部门开具的证明。但由于这些部门并不是经济赔偿责任的直接承担者,且加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出具的证明材料不免有偏颇和虚假之处。尽管车险业务常常亏损,但大多数保险公司仍然把车险放在第一位受传统粗放型发展模式和“重规模轻效益”经营理念的影响,几乎所有进军保险业的保险公司,其中不乏政策性农险公司,都将车险作为开辟保险市场的先锋军,新进保险公司采取低折扣高返还、提高手续费等方法扩大规模、抢占市场,原有保险公司为保住自己的市场份额,纷纷奋不顾身地投入到价格大战中来,久而久之,恶性竞争导致了车险市场的大额亏损。我们了解到,尽管车险业务常常亏损,但大多数保险公司仍然把车险放在第一位,受访保险代理人表示,“车险是一个有着巨大现金流的险种,如果不是经营的特别差,把亏损控制在4~6%以内,投资是可以弥补亏损的。”原因:(一)车险在保险公司最好开展业务首先来说车险现在财产险业务中最大的一部分,许多小公司的相继产生,把车险当做打开市场的第一步,在任何一个城市,车险都要比非车险好开展,各保险公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