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急诊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及措施(一)标准:⑴、急诊急救人员相对固定(75%),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临床经验及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必须具有较高的急救意识和急救综合能力。⑵、院前急救人员24小时待命,接到指令后5分内出车,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急救,待病情允许及时转送到指定或病员要求的医院治疗,做好与转诊医院交接工作。⑶、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⑷、急诊抢救药品准备器材齐全,设备(包括车辆)保证正常运转状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能满足院内院前急救需要。科内设有急诊通讯装置(电话、传呼、对讲机等)。⑸、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⑹、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⑺、急诊科应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⑻、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⑼、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10分钟内到位进行急诊会诊。⑽、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⑾、病历质量按照《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执行。⑿、各种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医院相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⒀、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急诊科诊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⒁、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基本标准。①仪器设备:心电图机、心脏起搏/除颤仪、心脏复苏机、简易呼吸器、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负压吸引器(有中心负压吸引可不配备)、给氧设备(中心供氧的急诊科可配备便携式氧气瓶)、洗胃机。三级综合医院还应配备便携式超声仪和床旁X线机。有需求的医院还可以配备血液净化设备和快速床旁检验设备。②急救器械:一般急救搬动、转运器械,各种基本手术器械。③抢救室急救药品:心脏复苏药物;呼吸兴奋药;血管活性药、利尿及脱水药;抗心律失常药;镇静药;止痛、解热药;止血药;常见中毒的解毒药、平喘药、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失衡类药、各种静脉补液液体、局部麻醉药、激素类药物等。(二)措施:⑴、加强爱岗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培养爱岗敬业、勇于奉献、“救死扶伤”高尚的职业情操。加强首诊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交接班重点等医疗核心制度的学习和落实。⑵、医护人员(包括救护车驾驶员)定期举行急救演练和培训。⑶、严密观察急诊病人的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认真执行急诊技术操作规程。⑷、遇重大抢救,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应亲临现场指挥抢救。⑸、加强与病员及家属的沟通,知晓急救的各种风险,及时签署转送、转诊同意书和其他相关医疗文书。⑹、保持“绿色通道”通畅,进入我院的急危重症病员按照医院急救病员“绿色通道”组织急救。⑺、加强质量控制、检查和考核,纳入每月综合质量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出现医疗纠纷,经调查确有过错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