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有一个经典案例,是说当年英国政府将流放澳洲的犯人交给往来于澳洲之间的商船来完成,由此经常会发生因商船主或水手虐待犯人,致使大批流放人员因此死在途中(葬身大海)的事件发生。后来大英帝国对运送犯人的办法(制度)稍加改变,流放人员仍然由往来于澳洲的商船来运送,只是运送犯人的费用要等到犯人送到澳洲后才由政府按实到犯人人数支付给商船。仅就这样一点小小的“改变”,几乎再也没有犯人于中途死掉的事情发生。案例二、公司并购中的搭便车:面对收购者,如果存在大股持有人和小股持有人,小股持有人宁愿当搭便车者,因为收购之后的股价会超出收购价格-收购溢价,由于小股持有人无论出售股权还是保留股权都不能成为承购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所以以不变应万变,存在不卖的优势策略。而大股持有人只有出售才能促成收购的成功,不出卖就得不到收购价格,逼迫他出卖股权,而小股东也会得利。为了打击小股东的搭便车行为,往往在公司成立之初就会通过法律来届定权利,比如规定收购者一旦接管公司有权利稀释那些没有转让的股权。案例三、员工和企业也是一个“智猪博弈”过程,员工就是大猪,员工有两种选择,努力工作或者消磨时间。如果员工努力工作那么企业和员工都受益,如果员工敷衍工作,拿多少工资干多少活,那么最终会被企业辞退。员工只有行动才会受益,不行动则不受益或者受损。而企业可以选择物资奖励,也可以选择说教等待,物资奖励企业必先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奖励品,显然收益为负,而等待则不受损,即使辞退员工也可以有人填补空缺,让员工有危机感反而会促进员工的积极性。所以聪明的员工会选择努力工作引起领导注意而得到加薪。案例四、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随时随地都在扮演着“小猪”或是“大猪”,进行着一场场“智猪博弈”,只是我们并没发现而已。下面将具体从“学生社团”的案例来具体说明“智猪博弈”在生活学习中的存在性以及其作用。在学校,参加社团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社团里的那些事情,其实也是一场场生动的博弈论案例。就我自己的经历来说,大二时我当上了某个校社团的会长,社团里还有多个部长,相当于我的“下属”。在这个生活案例里,会长就相当于“大猪”,而部长就是“小猪”,工作就相当于“踩踏板”。假设完成所有工作所要付出的代价是3(该代价由消耗精力、时间决定),如果会长部长都工作,则每方付出代价仅为1(合作的效率较高),最终评上优秀社团后会长可得益5、部长得2(该得益与、加分、荣誉有关),如果没评上则社团未通过检查,会长、部长将什么都得不到,假设只要会长或部长有一方完成所有工作,就可以评上优秀社团,则有以下4种情况:1)会长与部长都工作,社团最终被评为优秀社团,会长得5,得益为4,部长得2,得益为1;2)会长完成所有工作,会长得5,得益为2,部长得2,得益为2;3)部长完成所有工作,会长得5,得益为5,部长得2,得益为-1;4)双方都不踩踏板,所得都是0。部长很明白不论会长做不做工作,自己最好的选择就是不工作,而会长知道部长是理性人,所以最终只能自己完成所有工作。就好像“小猪”笃定自己可以坐享其成,而“大猪”为了吃食却只能去踩踏板,让“小猪”“搭便车”一样。那么在这样的“智猪博弈”案例中,怎样才能避免“搭便车”现象的存在呢?这需要我们更改“智猪博弈”的游戏规则,让“小猪”必须也要付出努力才能够吃到食物。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团体的人力资源和管理应该科学合理地设定,以防止出现“搭便车”现象。例如在学生社团案例中,我们可以通过减少部长的付出代价或是增加监督机制来解决问题;而在企业创新问题中,我们可以让政府给中小企业一些补助帮助其创新、开发新产品,或者增加一些机制来维护创新技术的“产权”,这样就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的问题。所以,怎样定制我们生活中的“游戏规则”,是博弈是否可以达到双赢共赢的核心问题。案例五、举一个例子来说,立邦公司能跻身全球涂料业前十强的主要原因是对中国市场的开拓的成功。从最初中国的消费者不知道“立邦”为何物,到“立邦”成为水性建筑材料的代名词,某种意义上来说,立邦无疑是成功的。但是经过十多年的高速发展,立邦在中国遭遇了“山寨”的伤,市场上“日本立邦”、“香港立邦”等傍名牌产品层出不穷并分享立邦花巨资建立的市场份额。面对这种情况,立邦公司痛定思痛,开始调整在中国的推广战略,大力推广木器漆等系列产品。这种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给立邦又赢回了市场和荣誉,更重要的是赚得了中国人的钱。由这个案例得到的启示是小猪与其消耗体力,培育起市场后给大猪抢吃,不如就选择等待,一边等待一边做好准备工作,适时进行产品研发,扩大市场;而大猪就是要勇敢地创新,让自己总是处于行业的领跑者地位,从而获得行业的额外收益。智猪博弈改进方案、方案一:减量方案。投食仅原来的一半分量。结果是小猪大猪都不去踩踏板了。小猪去踩,大猪将会把食物吃完;大猪去踩,小猪将也会把食物吃完。谁去踩踏板,就意味着为对方贡献食物,所以谁也不会有踩踏板的动力了。如果目的是想让猪们去多踩踏板,这个规则的设计显然是失败的。方案二:增量方案。投食为原来的一倍分量。结果是小猪、大猪都会去踩踏板。谁想吃,谁就会去踩踏板。反正对方不会一次把食物吃完。小猪和大猪相当于生活在物质相对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所以竞争意识却不会很强。这个规则的成本相当高(每次提供双份的食物);而且因为竞争不强烈,想让猪们去多踩踏板的效果并不好。方案三:减量加移位方案。投食仅原来的一半分量,但同时将投食口移到踏板附近。结果呢,小猪和大猪都在拼命地抢着踩踏板。等待者不得食,而多劳者多得。每次的收获刚好消费完。对于规则设计者,这是一个最好的方案。成本不高,但收获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