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公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已建成的X小区附件。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定金为合同价的20%。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问题:1、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X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的勘察报告。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请问在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3、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勘察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此时B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4、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用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1、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15X20%=3万元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X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的勘察报告。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请问在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答:A单位和C单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属违约行为;C单位应维护他人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合同以外的项目。而C单位将他人的勘察报告擅自提供给A单位,并用于合同外项目,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委托方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3、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勘察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此时B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答:若勘察合同继续履行,B单位完成勘察任务.对于因勘察质量低劣造成损失的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费.4、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用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答:D单位应在出现软弱地基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A单位,同时提出处置方案或请求A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于28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向A单位代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随后的28天内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A单位应于28天内答复,逾期不做答复,或要求D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视为默认。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造成施工方的窝工、停工,委托方A单位应按施工方D单位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因此,A单位应承担地基处理所需的20万元,顺延工期20天。某单位拟建一职工活动中心综合楼,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自行组织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工作。经研究确定了以下招标程序:(1)成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小组;(2)编制招标文件;(3)发布招标邀请书;(4)报名投标者的资格预审;(5)向合格的投标者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6)建立评标组织,制订评标、定标办法;(7)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8)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9)发中标通知书;(10)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问题:(1)上述过程是否合适,若有不合适之处请改正。(2)该建设单位评标组织在进行评标时,应主要比较投标单位的哪些条件?(3)施工单位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常用的方法有哪些?(4)该建设单位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才可以进行招标活动?(1)答:①第三条“发布招标邀请书”,应改为“发布(刊登)招标通告(公告)”;②第2、3条中间应加一条制订标底;③第5、6条中间应加一条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投标文件答疑。(2)答:应主要对以下条件进行比较:①投标报价合理;②建设工期适当;③施工方案先进可行;④企业质量业绩充分,社会信誉良好。(3)答:主要有①扩大标价法;②开口升级报价法;③多方案报价法;④突然袭击法。(4)答:①建设单位必须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②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③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④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⑤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事件1:因甲方未能事先清空场地,甲方进场时间受到影响,并使工程A作业时间延长2天,窝工6个工作日。事件2:工程B为一隐蔽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某建筑单位乙承建了该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乙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了检查验收要求。但因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检查验收,乙方自己进行了检查。事后甲方认为由于该工程比较重要,要求乙重新对部位a、b检查。检查结果是:a完全合格,但b偏差超出了允许范围。由于重新检查部位a费用为28万元,工期4天;部位b包括检查与返工,共计花费43万元,工期20天。又因该项目的检查及返工处理,还给乙后续工程造成了工期延长10天。事件3:在工程C施工中,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天,费用增加6万元。问题:(1)事件2中应依据哪些规定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2)关于事件2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有什么规定?(3)上述材料中,乙方可以就哪些事件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原因是什么?(4)上述施工索赔,可采用哪些费用计算方法?请详细说明。(1)答:应依据以下规定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①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②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图集和设计变更单)等的要求;③应符合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质量的规定;④应满足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规定。(2)答:《统一标准》规定,隐蔽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这是对难以再现部位和节点质量所设的一个停止点,应重点检查,共同确认,并宜留下影像资料作证。(3)答: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造成延长的责任在甲方且影响了后续工程的施工;事件2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乙方没有按规定验收;事件3可以提出费用补偿,因造成费用增加的原因在甲方,如果该工程造成时间的增加超过了该项工作的总时差,还可以提出工期补偿。(4)答:①实际费用法。就是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②总费用法,即总成本法,就是当多次发生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索赔金额。③修正的总费用法,即在总费用法的基础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为合理。(1)关于对关键线路正确说法:A、B、D。(2)编制建设工程总进度计划主要确定如下工作:C、E。(3)·该工程网路计划关键线路:①-②-③-⑤-⑥-⑨;·关键线路由A、B、C、D、E工作组成。(4)在不考虑事件1、2的情况下,该工程总工期为22d。(5)施工进度计划调整方法如下:·改变某些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资源供应的调整;·增减施工内容;·增减工作量;·改变起止时间。1.背景某市一写字楼,工程建筑面积45000㎡,建筑高度108m,36层现浇框剪结构,地下两层;该工程位于淤泥质软土地基上,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由某市建筑公司施工总承包,工程于2004年2月18日开工。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土方开挖时发现一古墓,为抢工期,项目经理安排几个亲信把古墓里的东西拿走后,要求施工队接着挖土方。事件二:为降低工程成本,项目经理决定将挖出的淤泥质软土作为回填土。事件三:4月25日(已施工至地上一层),项目经理安排项目质量检查员主持编制施工项目质量计划,以应付公司28日的综合大检查。2.问题(1)事件一的做法是否妥当?应如何处理?(2)事件二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3)事件三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1)不妥。土方开挖中如发现文物或古墓,应立即妥善保护并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来现场处理,待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2)不合理。因为,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填方的强度和稳定性。一般不能选用淤泥和淤泥质土、膨胀土、有机质物含量大于8%的土、含水溶性硫酸盐大于5%的土、含水量不符合压实要求的黏性土。(3)不正确。因为,质量计划应在项目策划过程中,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1.背景某建设单位与某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饭店装修改造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2600万元,合同工期为200d。在合同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每提前或推后工期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奖励或扣罚。该工程施工进行到100d时,经材料复验发现,甲方所供应的木地板质量不合格,造成乙方停工待料19d,此后在工程施工进行到150d时,由于甲方临时变更首层大堂工程设计又造成部分工程停工16d。工程最终工期为220d。2.问题(1)施工单位在第一次停工后10d,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要求,索赔停工损失人工费和机械闲置费等共6.8万元;第二次停工后15d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停工损失索赔7万元。在两次索赔中,施工单位均提交了有关文件作为证据,情况属实。此项索赔是否成立?(2)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35d。同时,施工单位认为工期实际提前了15d,要求建设单位奖励7.8万元。建设单位认为,施工单位当时未要求工期索赔,仅进行停工损失索赔,说明施工单位已默认停工不会引起工期延长。因此,实际工期延长20d,应扣罚施工单位10.4万元。此项索赔是否成立?(1)此项索赔成立。因为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理由正当,并提供了当时的证据,情况属实。同时,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时限未超过索赔合同规定的28d时限。(2)此项索赔不成立。因为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时间已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而建设单位罚款理由充分,符合合同规定;罚款金额计算符合合同规定。故应从工程结算中扣减工程应付款10.4万元。1.背景某建设单位投资兴建科研楼工程,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分别与三家施工单位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电梯安装施工合同、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三个合同都提出了一项相同的条款:建设单位应协调现场的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创造可利用条件,如垂直运输等。土建施工单位开槽后发现一输气管道影响施工。建设单位代表察看现场后,认为施工单位放线有误,提出重新复查定位线。施工单位配合复查,没有查出问题。一天后,建设单位代表认为前一天复查时仪器有问题,要求更换测量仪器再次复测。施工单位只好停工配合复测,最后证明测量无错误。为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反复检查两次的配合费用的索赔要求。此外,土建施工企业在工程顶层结构楼板吊装施工的时候,电梯安装企业进入施工现场,而后装饰装修企业也在施工现场进行了大量垂直运输工作,三家施工单位因卷扬机吨位不足发生了矛盾。由于建设单位没有协调好三个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他们互相之间又没有合同约束,引起了电梯安装企业和装饰装修企业的索赔要求。最终,整个工程的工期延误了43d。2.问题(1)建设单位代表在任何情况下要求重新检验,施工单位是否必须执行?其主要依据是什么?(2)土建施工企业索赔是否有充分的理由?(3)若再次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4)电梯安装企业和装饰装修企业能否就工期延误向建设单位索赔?为什么?(1)建设单位代表在任何情况下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检验,施工单位必须执行,这是施工单位的义务。其主要依据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2)土建施工企业索赔有充分的理由。因为该分项工程已检验合格,建设单位代表要求复验,复验结果若合格,建设单位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3)若再次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4)由于建设单位未履行该工程的电梯安装施工合同和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即建设单位应协调现场的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创造可利用条件,如垂直运输等,因此,电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