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强大动力,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保证。新形势下,研究建立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又是以考核评价为动力,发挥中央企业党组织政治优势,引导和促进中央企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一、中央企业开展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目前,中央企业及其成员单位注重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与监督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取得显著成效。调查显示,有73.91%受访者认为当前企业党建考核评价工作效果良好。(一)主要做法一是在评价内容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注重将党建工作目标与生产经营业绩相结合,避免“两层皮”。大庆油田发扬“抓生产从思想入手,抓思想从生产出发”的传统,从推动企业发展的高度将党建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责任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围绕服务油田开发建设的大局,把能否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在引导干部员工解放思想上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在谋划发展上有哪些突破”等情况纳入到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中,将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体系中。武钢集团按照党建工作“融入经济中心、融入行政工作部署、融入职工思想实际”的“三融入”思路,把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基层党组织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对于基层单位没有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造成重大生产、设备、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的,党委考核不能评为A档,经营业绩考核不是B档及以上的,不能受到集团公司先进党委的表彰。二是在评价标准上,区分党建工作导向要求,注重基本评价、创新评价与约束评价相结合,体现评价的差异性。大庆油田既注重上级规定的落实,也注重基层的创新实践,将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对首创的特色工作、新鲜做法给予加分,扭转了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的保守意识,强调树立“不进则退”的争先精神,鼓励基层积极创新“自选动作”,打造党建精品工程。辽河油田在“四好”班子考核中,设置“加分项”和“否决项”,对未完成年度业绩指标,未完成质量、安全、环保、稳定工作目标及班子成员存在比较严重违规、违纪现象的领导班子实行一票否决;对获得局级、省部级、国家级综合集体荣誉称号的进行不同程度加分。武钢集团把党建工作“规定动作”作为扣分项,引导党建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把“自选动作”作为加分项,倡导创先争优、创新创效的良好氛围,对于出现否决项的,基层党建工作不能评为A档,明确了党建工作的创新导向。华侨城集团将党建工作作为扣分项,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体现了“做好党建是本分,做不好党建是失职”的责任理念。三是在评价方式方法上,突出党建工作“柔性化”特点,注重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过程与目标结合、组织评价与民主评价结合,确保考评的科学性。大庆油田强调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务实与务虚考核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考核相结合的“三个结合”原则,突出党建工作既注重结果、又注重过程,既注重有形业绩、又注重无形成效,既注重上级规定、又注重实践创新的评价特点。辽河油田建立“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绩效考核、领导评价”四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强调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领导班子进行综合评价,保证考评的科学性。武钢集团强调组织评价与党员群众评价相结合,坚持在“四好”领导班子评价中引入职工群众满意度测评,同时将党员群众和职工代表测评纳入党委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中,体现了党建工作以职工群众为主体和群众认可的原则。神华集团实行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定期考核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考核组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基层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客观评价各单位党建工作的基本状况,找出差距,及时整改。四是在考评结果运用上,发挥考核评价基础性作用,注重与班子评价、干部任免、薪酬分配、评先选优紧密挂钩,增强考评的实效性。大庆油田坚持“促先进抓薄弱环节,帮后进抓积极因素”的传统,将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物质激励、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对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党组织责任人做到学习培训优先、提拔任用优先、评选先进优先“三优先”。辽河油田对基层党支部考核实行“分类考核”、“分级评定”,按支部所在单位进行分类,将评定结果划分为“优秀、先进、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级,并按评价等级将结果与经济奖惩、干部任免、评先选优相结合。武钢集团将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应用于领导人员月度、年度、任期的“三位一体”考评之中,评为先进党委的,在单位党政负责人月度考核中加分;对评为“好班子”的单位,党政负责人原则上年度考核为优秀,并建立了“前10后8”优胜劣汰机制。(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尚未建立统一的考核评价体系,各企业党建考评工作整体上还处于“自觉”、“自发”的探索阶段。总体上看,还存在体系不规范、推进不平衡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体现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目标的评价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各具特色,但评价内容差异较大,党建工作目标体系还不够规范,宏观定性评价多,目标细化不足,不利于中央企业统一要求、统一部署。二是体现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的评价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各企业注重区别不同党建工作的特点,设计量化、差异化的评价标准,但总体上还是注重形式量化,以资料记录“硬件建设”代替活动开展,以“制度上墙”体现工作成效,忽视工作实效;强调标准多样化,追求个性考核,脱离目标谈个性,工作推进不平衡。三是体现党建工作自身特点的评价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方面,注重年度考评,对日常考评、任期考评重视不足。有的企业党建工作两年巡视一次,年度考评缺乏依据,长效机制后劲乏力。另一方面,注重组织评价,评价主体维度单一,职工群众参与度不足,评价结果缺乏公认性。四是体现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效性的评价结果运用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对经营业绩考核,党建工作考评的激励功能、监督功能、约束功能发挥还很薄弱,责任追究还不到位,个别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还不能实现“同考核、同待遇、同奖惩”,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党建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效性和权威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是企业党组织的属地化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一些企业认为,在属地化管理体制下,企业党建工作要同时接受地方党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党组)的领导与指导,尽管总体上目标一致,但具体落实的思路和方法还存在一定差别,企业党建工作时常处于两难境地。二是处理好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职责关系,始终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党建工作面临的难点。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定位是明确的,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还缺乏具体的途径。三是党建工作固有的“柔性化”特点,客观上增强了考评工作的难度。党建工作是以人和思想工作为主要对象,侧重于“软实力”建设,具有柔性管理、渗透引导、长期见效的特点,党建工作很大程度要靠党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作艺术甚至是个人魅力,不同于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和监事会监督的具体可量化考核,这也是影响企业党建工作考核的客观因素。四是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还存在一些与党建工作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有些党组织成员对党建工作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认识还存在偏差;一些党务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还不能跟上新时期党建工作的要求;个别企业还存在党组织机构不健全,党建考核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对滞后等问题,既影响了企业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也加大了对企业党建工作成效评价的难度。二、新形势下建立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的基本思路(一)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的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新时期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责任清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运行有效,构建体现中央企业特色、服务企业科学发展、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的“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为新形势下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发挥积极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二)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应遵循的四个原则一是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现导向性。立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职责定位,从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出发,将新时期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任务目标作为考核的重点,体现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二是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体现发展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全局性工作来考核,将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成效作为评价党建工作和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依据,以党建力提升发展力。三是遵循党建工作的基本规律,体现科学性。体现党建工作柔性化、渗透式、长期见效的特点,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党建工作成效与经营业绩相结合,群众认可与组织认可、市场认可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保证评价科学合理。四是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体现实效性。将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与班子评价、干部任免、薪酬分配、组织评优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三)建立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应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与中央企业基层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之间的关系。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现在企业党委、党支部和党小组等党的组织的各个层级。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与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是同一责任评价体系中不同评价层级。从党的组织职责划分情况来看,基层党建工作更侧重于具体任务的落实,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更强调责任分解和目标管控。所以,建立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要结合党组织层级工作重点,明确抓目标确定,抓责任分解,抓关键工作,要避免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脱离基层实际,干扰工作落实;又要防止和避免只提目标、大而化之、责任不清,使基层工作难以开展。二是正确处理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与中央企业经营业绩等其它考核评价体系之间的关系。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是中央企业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党建工作考核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董事会及董事评价的关系,是确保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科学构建、取得实效的现实问题。中央企业党的建设既是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所以,对企业党建工作的考核既要考核党建工作自身,又要考核企业经营业绩。可以说,正确处理党建工作考评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之间关系是做好衔接的关键。在这一问题上,有两种衔接思路:一种是独立构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企业生产经营业绩按一定权重纳入党建工作成效之中。这种思路的优点是党建工作考评具有独立性,评价结果可以直接用于对企业党委班子的考评。不足之处是,当与经营业绩考核同时评价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时,会出现经营业绩重复考核的问题。另一种是将党建工作内容作为企业经营业绩考评的一部分,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评体系中。这种思路的优点是注重与现有评价体系的衔接,使党建工作目标体现在领导班子及成员、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当中。不足之处是党建工作成效与企业经营业绩相分离,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发展的成效不能在业绩中直观体现。我们认为,党建工作考评体系既要与各评价体系相结合,又要发挥推动党建责任落实的特殊功能,因此,可综合两种思路,一方面,独立构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企业经营业绩作为一项内容,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应用上,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到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当中,但将企业生产经营业绩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否决性指标,既体现党建工作成效要通过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来体现的原则,又可避免在业绩评价中重复考核的问题。三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