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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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吉林省国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甲方:吉林省国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经过法定招标程序,确定由承包单位承建。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协议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长春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定本补充协议。如施工总承包合同(指政府备案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不相符合的地方,本补充协议具有优先解释权,其它事宜执行《示范合同》文本。第一条:定义1、发包单位(甲方):吉林省国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承包单位(乙方):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3、设计单位: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4、工程质量监督单位: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5、监理单位:吉林省宏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6、本工程:国盛·东润枫景4号楼7、工程总价:竣工后结算8、建筑面积(定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定义相同。吉林省国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9、执行规范、标准:现行的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行的国家颁发的、地方颁发的行业标准,室内抹灰刮白、外墙保温、外墙瓷砖、室内线角、外墙造型挑檐等部位的施工质量执行“长春市君子兰杯”质量评定标准。第二条: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顺序构成协议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甲方驻工地代表下发的有关通知及工程专题会议纪要;3、本补充协议;4、中标通知书(或定标书);5、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报价单;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6、投标人的投标书及附件;7、合同示范文本;第三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1、工程内容:士建、水暖、电气2、建筑面积:4959.7㎡总建筑面积:4959.7㎡(以实际施工图出图面积为准)序号栋号建筑面积(㎡)层数备注住宅公建车库小计14号4959.7-12吉林省国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33456783、承包范围:3.1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中除甲方另行分包一览表之外的工程内容;3.2-3.7相关条款约定的工程内容;土方工程;甲方另行分包一览表所列项目中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及调整后的堵补由承包单位负责承包施工,甲方不予签证不予增加工程款。3.2排水管安装到室外污水井内,车库的地漏、地面扫除口等全部安装;按图纸设计预留所有管沟,并用细砂填充。3.3室内采暖管应全部安装完成冷热水、消防、采暖管道安装到室外阀门井(热力入口)外0.2m。3.4电气工程按设计院提供的电气施工图施工,所有进户管线由施工单位施工,并做好标识。3.5楼内弱电工程只负责管线预埋,不负责弱电穿线,但配合弱电施工队施工。3.6所有表箱中的计量表由承包单位负责安装。3.7防雷接地工程由甲方组织验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甲分包、甲供材、甲限材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配合内容备注1甲供材外墙瓷砖及专用胶浆2甲供材电梯理石门套3甲供材公共部分窗台板4甲供材电梯前楼梯间地砖吉林省国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45甲供材楼梯踏步砖6甲供材楼梯踏步花岗岩7甲供材屋面瓦8甲供材坐便器(如有)不含商铺车库9甲供材洗脸盆(如有)不含商铺车库10甲供材消火栓箱(水暖)不含商铺车库11甲供材进户箱、计量箱、户箱12甲供材弱电箱防雷测试箱13甲供材总等位箱局部等电位箱14甲供材单元门两侧壁灯(电气)15甲供材台阶花岗岩16甲限材建筑保温系统所有材料17甲限材钢筋通钢、西林、新抚、建龙18甲限材水泥鼎鹿、金圆、冀冬、实佳19甲限材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施工单位自行采购)20甲限材水暖、电气全部主材甲方限定品牌、价格、承包单位采购21甲限材水表(水暖)市自来水公司、甲方确定价格22甲限材防水材料甲方限定品牌、价格、承包单位采购23甲限材地热(暖器片)吊装、水、电、库房、住宿、管理24甲分包白钢扶手25甲分包铁艺围栏26甲分包防火门住宿、管理、用电27甲分包楼宇对讲门及车库门管理、库房、住宿、用电28甲分包防盗门管理、库房、住宿、用电吉林省国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29甲分包塑钢窗及其他窗库房、管理、垂直运输、水电、控制线30甲分包成品GRC水泥饰件管理、库房、住宿、垂直运输、水电31甲分包弱电甲分包管理、库房、住宿不含室内埋管32甲分包消防甲分包库房、住宿、管理、电源接口不含室内消火栓等室内消防系统3.8承包单位负责对甲方分包的工程进行总包管理(包括质量监督和验收)和现场配合工作,配合费见第七条第2.7款,承包单位就该工程的现场配合对甲方负责,不得再向甲方或甲方另行分包单位收取配合内容以内的任何费用,一经发生,按违约金细则中的相应条款承担违约金。第四条:承包方式1、按承包范围和合同价款包人工、半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签定合同后,承包单位须按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合同有关规定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2、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另行增减的工程项目。3、招标代理费、交易中心管理费等招、投标所需相关费用均由总承包单位支付,限定时间内将相关费用交至相关部门。第五条:双方人员、设备吉林省国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甲方驻工地代表总负责人为姚远,甲方的所有文件经甲方工地代表签署并加盖吉林省国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专用章后方有效。总承包单位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总承包工程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执行。本工程总承包单位驻工地项目经理为陈立春,其它管理人员名单见承包单位进场项目管理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为承包单位驻工地总代表,代表承包单位必须参加由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召开的各种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或监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例会。详见甲方编制的项目管理例会制度。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向甲方工程部及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以下甲方工程部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工程部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承包单位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包括销售)正常工作者;4、违反甲方工程部或承包单位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5、无证上岗者;6、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承包单位进场的项目管理人员表:(材料员应填写签字样式)吉林省国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7栋号:4#序号职务姓名联系方式职称及上岗证备注1项目经理陈立春吉J2220707000132土建技术员陈海06037593水暖技术员姜重德06037694电气技术员王文义06037715工长朱国06036866材料员褚健滨7成本员8安全员范恩华00032089质检员于佳芳0606386910预算员土建11水暖12电气注:承包单位派驻现场的专职质检员,必须有上岗证并具有同等项目的质量管理经验,每标段1人。材料员需要手写签字样式。第六条:工期合同工期:4#楼2009年6月1日——2009年9月30日;承包单位应于开工前14日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工程师的确认时间,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吉林省国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8具体工期节点见下表:序号楼号开工日期竣工时间备注14#2009.06.012009.09.30说明:(1)主体完成是指主体工程完工,并经质监站、监理、设计、甲方验收合格之日;(2)竣工时间是指承包单位承包的工程及甲委工程全部完成,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通过质监站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完成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归档工作。开工与延期开工3.1承包单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不能按时开工,每延迟一天违约金叁千元人民币。3.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工期相应顺延。4.工期延误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工程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工期每拖延一天,违约金贰仟元/栋。工期拖延的违约金金额按天累计计算,最高限为工程总造价的5%。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承包单位可以要求工期索赔,但无费用索赔。5.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5.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吉林省国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95.2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6.承包单位应清楚明白,若因承包单位原因影响业主入住时间,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承包单位承担。第七条:合同价款、竣工结算计价规则、工程款支付1.合同价款:竣工后结算。招投标的工程量清单由施工单位提供,综合单价及工程量不做为本工程计价的依据,工程计价全部按本协议执行。2.竣工结算计价规则:2.1执行《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表》(JLXD-JZ-2006)、《吉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表》(JLXD-AZ-2066),与相应的费用定额以及本协议签定之日前地方政府下发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规定,按三级三类取费(除不计取费用外),定额人工费调整按照吉林省建设厅吉建造【2008】2号文件执行,综合工日按46元/工日、56元/工日调整。2.2承包单位不计取费用如下:赶工费、二次倒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费的技术措施费。且上述各项费用无签证。2.3钢材价差按乙方合同内规定的主体施工期间市场价格算术平均计算,甲限材料按甲限价单调差其它材料均按《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表》(JLXD-JZ-2006)计价。水电专业主材执行“甲限材报价单”,其它材料执行《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表》(JLXD-JZ-2066)。2.4甲方材料费按《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表》(JLXD-JZ-2006)材料费扣除。2.5按2.1~2.4计费后形成的、经甲方委托审计事务所审计后的总造价,承包单位向甲方让利10%。2.6经济签证计取税金。2.7甲方分包工程按分包项目价款的1%收取分包单位配合费。吉林省国盛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2.8甲方分包工程由承包单位补办邀标手续,并负责相应费用。2.9严禁使用木脚手架,一律使用钢脚手架。3.工程款的支付:3.1本工程共分四期付款:第一期:预算产值达到300万元后,完成部分工程经过甲方工程部、监理验收合格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60%。第二期:每月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月支付额度为当月完工程价款的70%,第一期、第二期付款累计达到合同价款的70%时第二期付款结束。每月23日前施工单位进度款计算书及付款申请报监理部和甲方工程部,经监理部和甲方工程部审核后下月15日支付。第三期: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备案资料完成一个月内结算,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到95%。预留总结算值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屋面防水分项保修五年,其余为两年期满后一次结清。每期付款同时扣除甲方代付款、违约金、罚金、甲供材等项金额。3.2由于设计变更而增加的补充价款在经监理工程师、甲方工程部审定后不计入当期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一并支付。3.3承包单位应无偿提供甲方的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配合,并提供水电接口,此部分甲方不再向承包单位支付配合费。3.4施工用水:甲方向承包单位提供水源,承包单位自行连接,水费按照相关规定由甲方在结算时扣除。3.5甲方向承包单位提供变压器,并挂表进行计量,电费由甲方向电业局代缴,甲方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6临时用工:普工50元/工日,技工100元/工日的单价,此单价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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