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歌手大赛活动方案一、活动目的为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广大学生的艺术素养,展现学生多才多艺的青春朝气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活动主题用音乐展现梦想用旋律谱写辉煌三、活动时间10月20日——12月中旬四、比赛安排歌手大赛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专业组参赛对象为音乐学院学生,要求用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参赛;非专业组参赛对象为非音乐学院学生。1、非专业组比赛安排:非专业组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比赛通过选手现场表演、综合素质问答、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通过复赛,前十五名选手入围决赛,通过决赛,最终确定“校园十大歌手”及其排名。具体安排如下:初赛:10月20日--11月5日各学院自行举行,11月5日前报送1—2名选手参赛;复赛:11月15日16:00参赛选手到音乐学院会议室抽签。复赛时间:11月18日比赛地点:音乐厅;决赛:进入决赛的选手到音乐学院会议室抽签。决赛时间:12月中旬比赛地点:音乐厅2、专业组比赛安排:自愿报名:参赛选手于11月1日17:00到音乐学院学生办公室抽签。初赛:11月4日19:00比赛地点:音乐厅决赛:进入决赛的选手于11月12日到音乐学院学生办公室抽签。比赛时间:11月16日比赛地点:音乐厅五、活动要求1、紧紧围绕主题,表现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演唱歌曲要适合大学生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2、各学院须选出一名领队具体负责与大赛组委会的联系与衔接工作,各学院领队将参赛报名表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音乐学院学工组(电子版内容包括:院系、学号、姓名、性别、参赛曲目、原主唱人、联系方式),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方式:3、复赛、决赛曲目由选手自定,不得重复演唱,否则评委将视情况给予扣分。参赛选手的原创作品将给予适当的加分。大赛组委会将统一使用MP3的音乐格式作为伴奏,各选手可准备VCD作为备用。4、决赛设有综合素质问答,此环节分为视唱和音乐知识问答两项;(注:非专业组只参加音乐知识问答)5、参赛选手自行准备着装,要求融入歌曲,大方得体。6、比赛表演形式不限,选手可以独唱、小组唱等形式参赛。进入决赛的选手可申请专业老师指导。7、为了使本次活动公平、公正地举行,学院历届校园十大歌手前三名不得参加比赛。六、奖项设置非专业组将评选“校园十大歌手”。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学院学号姓名性别参赛曲目演唱形式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