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设计与生存环境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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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设计与生存环境1建筑与城市设计建筑的狭义概念原指一栋房屋建筑或一组建筑群。历史上“建筑”的概念曾包括园林和城市规划设计,到近代才各自成为独立的学科,但它们之间仍然是相互渗透的。到了现代,由于科技的进步和城市的发展以及伴随着发展和进步而产生的矛盾对建筑学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建筑与其它学科的联系也越来越广泛,建筑的概念也从狭义的“房屋建筑”拓展到涉及多学科的“广义建筑”。国际建协决定的1999年在北京召开第20届世界建筑师大会,其主题就是“21世纪的建筑学”,子议题则包括:“建筑与环境”、“建筑与城市”、“建筑文化”、“建筑与技术”、“建筑教育”等。这些问题的讨论将使建筑纳入更广泛的综合领域,从而进一步深化对建筑与城市设计的关系处理问题的探讨。城市设计(urbandesign)是人工环境设计的一部分,或者是“对城市体型环境所进行的规划设计,它实际上是在城市规划对城市总体、局部和细部进行性质、规模、布局、功能安排的同时,对于城市空间体型环境在景观美学艺术上的规划设计。城市设计自古有之,只是其内容和方法随城市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自从人类开始自觉建设聚居地(城镇)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原始的“设计”意识。如距今4000多年前的我国西安半坡村就有了原始的分区思想;成形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著作《周礼·考工记》则记述了我国周代王城的建设制度,并一直影响着历代宫城的规划设计。我国明清北京城则是完全按规划设计建造的成功典范,它融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园林设计为一体,有着鲜明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古希腊的雅典王城;文艺复兴时期的罗马圣彼得广场等都是古代城市设计的杰作。由此说明有建筑历史以来就已经有了城市设计历史,城市设计的内容和城市本身一样古老,但直到本世纪20年代才出现“城市设计”这个名词。60年代后城市设计理论和实践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并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其意义在于完善城市建设环节,使城市规划具体化和建设综合化;使建筑与城市空间环境相融和,创造出满足人类物质和精神需求的现代城市。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技术现代化的飞速发展以及人类对于生存环境认识的不断加深,建筑与城市问题成为世纪之交建筑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为了树立正确的建筑设计思想,必须明确建筑与城市的关系。城市设计的统一性英国著名规划家Gibberd在《市镇设计》一书中指出,“在广义上可以认为,城市设计是包括城市中单个物体设计的,如一座建筑物和一个灯柱,在这个意义上,建筑师、工厂设计者也是城市设计者……。然而,我们必须强调,城市设计最基本的特征是将不同的物体联合,使之成为一个新的设计;设计者不仅必须考虑物体本身的设计,而且要考虑一个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的关系。”这里很明确地指出了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之间的区别;前者着重于单体,后者偏向于群体,单体是群体的一部分。两者有从属、主次关系。城市设计是在城市较大空间范围内所进行的功能和美学组织,它为建筑设计提供指导和框架,但不能代替个体建筑设计。城市设计是从整体出发,将其所设计的对象,作为城市空间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来设计。建筑设计则是以其所设计的建筑物本身为中心进行考虑,其周围环境与空间的处理,都是围绕着建筑这个中心而定,常缺乏对于环境的整体观念和对周围环境的研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缺乏对于城市总体空间的认识和把握,因而容易造成雷同和给城市交通等问题带来更大困难。所以建筑师和规划师应协同工作、互相配合。建筑设计当以城市设计为指导,充分认识个体建筑与城市景观总体的关系。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建筑创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城市设计应为建筑师的创作留有余地。建筑是构成城市的主体,尤其是城市化水平空前高涨的21世纪,建筑在城市设计中将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建筑设计实现、完善和丰富城市设计,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设计只有通过建筑设计才能更好地落实。生存空间环境的创造建筑学与城市规划、城市设计虽然各有其不同职能,但它们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即创造优质的生存空间环境,其核心都是将人与环境的关系处理落实到具有空间分布和时间变化的人为环境之中。人类生存环境的含义极其广泛,既包括自然环境,又包括人工环境或建筑环境,也包括社会、人文环境。自然环境指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形、气候、植被等要素,它是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固有因素;人工环境包括一切非自然的建筑物、道路和构筑物等,更具体来讲包括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和建筑风格;社会、人文环境则指的是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和社会风尚。优秀的城市设计就是要利用与改造这些自然环境,使城市的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融合,使建筑与自然资源环境达到最佳配置。但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人工环境都是有形的物质环境,基本上是70年代以前城市设计学科的主要内容。70年代后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认识的不断加深,规划家和社会学家一起更认识到城市问题远非物质问题,建筑与城市设计学科更多地加入了社会因素,不少学者从人文环境的角度探索建筑与环境、建筑与城市相关的课题,如建筑文化,建筑社会,建筑心理,环境行为,环境美学等。尤其是视建筑与城市设计为“人类生存空间环境的塑造。”其主要观念,一是依据生态学的基本概念,探索建立宜人的物质家园,即从建筑环境与自然环境相结合的角度出发;二是物质环境与人文环境的融汇,创造富有人性的精神家园。自然环境再塑城市环境之依托我们的城市总是处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之中。不同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以及不同的气候特征、山川河流和土生土长的建筑材料,使城市各具不同的风貌。如:承德具有北国江南风光—以大型皇家园林与自然环境相结合的外八庙和十景为特色;绍兴则表现典型的南方水乡城市特色;大理滨临洱海,泉州紧靠晋江……山水景色不同,气质各异,形成不同的城市风貌。从建筑风格上,北方厚重,南方明快、高原粗犷、水乡秀丽。西藏则色彩鲜明黑、绛、黄、白、金五色;山西平遥则多大宅院、锢窑房、城市富庶而建筑装饰华丽,形成独特的建筑风格。这些正是我们在建筑与城市设计中应把握的基本因素,是创造城市特色的参照系。因为它们好比不同的立地条件下生长出的不同植物,与自然条件是那么融洽和谐,完全适合那里的生态环境。相形之下在住宅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房地产开发商及有关部门为了追求经济收益,忽视了“人居环境”这一重要方面,不管所处地区如何,一再提高容积率,剥夺了居民享受阳光的权力和绿化休息空间,尤其是建筑风格和形式一旦看好,不管南方北方一哄而上的效仿。例如:塔式住宅建筑固然能使居住建筑布局灵活丰富,在某种意义上能够提高容积率,但对于不同地区来说它们有着明显的功能上的差别。如香港之所以塔式高层住宅集中连片地建造,是由于其土地面积太小、人口数量太大;其次是香港处于我国南部,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炎热潮湿,需要更多的通风,所以住宅平面往往缺口多,增加了外墙面积。而在北方地区,城市人口密度一般远低于香港,用地面积却远非香港可比,气候比较寒冷干燥,更需要住宅建筑有良好的朝向和保温性能。而塔式住宅外墙面积过多,不但提高了造价,也提高了采暖费用,而且一半以上的住户朝向较差。但近些年来这类塔式住宅在我国北方城市中相继出现,并仍在继续修建,这与当前人类所共同呼吁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住区”是相背弃的。因此,从建筑与自然的关系考虑,建设师和规划师们更要以生态学的观点审视设计对象,“适地适建”,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并具有特色的城市空间环境。人文环境城市环境品格的精神内核人文环境是城市内涵多方面的表现,是包含人类智慧、情感、意志的物化形式。它不仅包括城市中历史遗迹、城市格局、建筑风格,也包括传统的诗书字画、戏曲、土特产、工艺美术、民俗风情、宗教信仰和伦理观念等多方面内容。是城市历史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建筑与城市的角度审视之,城市格局、建筑形式及风格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或记忆着一定时空条件下,城市的文化素养、社会风尚和道德伦理、艺术特点和经济技术水平等多方面信息。如:中国古代城市建筑艺术是统治者权势的象征。城市中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封建统治阶级,宫殿、官府衙门是城市布局中要突出的主要建筑物。儒家哲学思想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城市建设思想中始终处于支配地位,提倡“居中不偏”、“不正不威”,这种思想直接影响城市规划布局的“宫城居中”及“中轴线对称”的布局。儒家提倡的礼教尊卑、伦理、秩序也影响到城市及建筑群的严整、方正的布局。中国古代的“天人感应”的自然观在城市规划思想中也有深刻的影响。如:“天、地、日、月、春、夏、秋、冬四季,天文星象、珍禽异兽等自然事物在城市布局中都有相应体现。最具代表性的便是明清北京城、其南面建天坛、北面建地坛、东有日坛、西有月坛,关于兽中四灵:“前朱雀、后玄武、左青龙、右白虑”;东为春、南为夏、西为秋、北为冬等概念均在城市布局及各方面有所体现。皇帝则自命“天子”,将其宫殿设在至尊天上的“地”位。还有一些规划建设思想与久已形成的阴阳八卦等观念有关。如主要建筑物要朝面(南)或东,不可朝北或西,城市北面往往不开城门,以免对王气不利。另外,除了用对称、轴线以及对景等手法突出主要建筑物外,也常用建筑的色彩及装饰。建筑色彩严格按照封建的等级制度规定,只有宫殿和庙宇(如孔庙)可以用黄色琉璃瓦的屋顶……所有这些带有浓重的民族文化意识的建筑与城市环境,都充分反映出其形成的背景,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心理、艺术和伦理等多方面人文因素,是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所展现出的特定范畴内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这些历史遗迹透露着过去时代传递下来的信息,具有重大的考古及借鉴价值。在城市环境创作中,对这些人文信息应有选择地继承和发扬。在对历史地段改造开发中,赋予新的生命和活力,既要有现实的发展又要有历史的因循,使之成为构成城市环境品格的精神内核。要达到这一目的,尤其需要城市规划部门从宏观角度对空间布局、建筑风格、高度、体形、尺度及色彩等多方面进行把握,在城市设计中建立起明确的形态概念,把握城市环境总体特色。然而在现实当中,破坏性的建设在许多城市中始终没有停止过,在迅速崛起的现代化住区,传统的建筑风格完全消失,找不到任何痕迹;还有的旧城改造中,虽然保留了重点文物古迹,却也完全处在现代建筑的重重包围之中,没有任何过渡和呼应,新建筑的风格与古建筑全无联系。纠其根源,就是没有认真地进行城市环境问题的研究,没有意识到城市优秀的传统文化对于城市及人类发展的重要意义。一味追求“新潮”的结果是造成各城市风貌和格局的雷同,丧失了城市应有的品格和特色。实际上,建筑现代化与继承文化传统并不矛盾,相反它为建筑师的创作提供素材,让他们在这些历史特色中获得灵感,以这些素材进行加工,塑造出建筑独有的个性及城市特有的风貌。这就需要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同时也为建筑师的创造性活动留有余地,关键是要掌握好其中的“度”。以人为本,塑造可持续发展的生存空间环境城市并非建筑的简单组合,建筑设计也远非建筑物的形象设计,而是在营造适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高品味的空间环境。而在营造空间环境的同时要考虑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它的使用者人。城市活动主要是人的各种社会和生活活动,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是设计的出发点和回归点。当今的问题是:在满足当代人的需求的同时,要为子孙后代的发展留有余地。这就是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然而人类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生存空间环境,仅从建筑领域探讨是很片面的。但建筑毕竟是构成城市空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赖以生存和活动的场所,其存在形态受城市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反过来又作用于城市的方方面面。如城市的资源消耗、交通、环保、生产和生活活动的组织等物质功能方面受城市建筑形态、建筑布局的影响;城市的社会风尚、精神文明建设与建筑环境质量紧密相关。建筑所形成的各种不同场所关系到人们的活动内容和方式、社会交往方式以及人的心理感受,从而影响到人的意识和由此支配的动机和行为。积极的影响将促进人类的文明和城市的发展,消极的影响则会成为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障碍。因此建筑及城市规划师应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知识素养,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角度出发,全面地考虑与建筑相关的因素。一方面把建筑环境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设计出与城市自然环境相融合的人工环境,另一方面从人的生理、生态及心理、文化艺术背景等方面的正当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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