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转让协议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资源、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宾馆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同意将其自营的位于XX宾馆(XX市XX号)的宾馆全套设备,证、照转让给乙方使用,甲方应确保所有证、照齐全,并保证所有证件、照合法,宾馆建筑面积为m²,客房间。转让费总计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具体财产包括:房屋现有的全部设备、设施、装饰类等,还有乙方认可的其它东西。二、甲乙双方在签署该协议签订前该宾馆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该房屋所涉及的房租、电费、物业管理等应由甲方全部交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概不负责。三、甲方必须无条件的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证件的过户变更手续,费用乙方自付。如甲方不配合办理,导致乙方中途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应赔偿乙方元损失费。四、甲、乙双方在签订宾馆转让协议后,如发生火灾,电灾等一切灾害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五、甲、乙双方在签订宾馆转让协议后,甲方所提供房屋设备、设施(包括所有有效证件),只限乙方使用,不得擅自吊销、转借、或转租他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部分均和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