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场承包协议甲方:乙方:一、甲方同意将停车场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二、承包范围:平面车位个,机械立体车位个。三、承包价格:平面车位每个每年元,机械车位每个每年元。共计车位个,总计元。甲方自用车位个。物业公司收取车位管理费个。四、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人民币元大写,其余款项人民币元大写,于年月日一次付清。六、甲方的义务:1.负责物业公司与停车场的工作协调,保证停车场的用水、用电。2.负责停车场房屋修缮工作、停车场包烧费及卫生费。3.负责提供完善的消防设施。七、乙方的义务:1.提供国家颁发经营范围有停车场管理的营业执照。2.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3.负责停车场所有停放车辆的安全(由于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坏或车辆被盗损失,乙方自付赔偿责任。)。4.负责停车场卫生清理及车库入口道闸维护工作。5.承包后统一更换停车场停车指示牌,增加停车场照明系统。八、违约责任1.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如拖欠甲方承包费用,本合同自行终止。2.因甲方原因使停车场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由甲方负责。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发的问题,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约人:签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