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协议书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地址: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乙方为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第一条协议有效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自愿在(部门或班组)从事(工作岗位),其间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或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岗位调整,对拒不服从者,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务关系。第三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第四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第五条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每月日前;数额为元;甲方将依法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款。第六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书,且无须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1.甲方不支付劳动报酬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第八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及公司财物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如果乙方的年龄符合商业保险购买条件的,甲方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甲方不在支付其他费用。第十条乙方同意医疗期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用。乙方在上下班期间发生伤害时,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费用;乙方在聘用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用。第十一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附件: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注明家属联系方式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