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暑期辅导班教师聘用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2甲方(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乙方的权利1.按约定取得50元人民币/天报酬。2.享受授课期间的交通补贴1元人民币/天3.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有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4.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按时、认真上课,布置及批改作业;保证每次课时(45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学期末组织考试并提供每3位学生的最终成绩。2.甲方提出的其他合理的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的解答等。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第四条甲方的权利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的考试成绩等。2.定期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50元人民币/天2.按时支付授课期间的交通补贴1元人民币/天。3.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4.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第六条1.报酬支付是在上完整个课时之后现金或者银行卡转账支付,若老师有急用可书面告知情况说明。再与机构协商调整。2.补贴支付方式是在上完整个课时之后现金或者银行卡转账支付,若老师有急用可书面告知情况说明。再与机构协商调整。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42.确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为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符合教师基本道德素质和机构基本规章制度。由机构来判定乙方是否符合聘用条件。(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乙方教学不合格的。此测评标准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乙方将自己培训机构的学生带出去学,和家长有私自交易等。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给予乙方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赔偿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更变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除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2)由于身体疾病的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者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会议、出国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5的话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供相关证明。(3)乙方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授课不能继续完成等情况。第八条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订补充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约时间: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