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工程施工协议书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高寨乡谷丰村塘坎寨至新塘村公路承包给乙方,达成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高寨乡谷丰村塘坎寨至新塘村公路二、工程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三、工程承包形式:单包工。第二条工程工期一、工程工期为3个月,从甲方通知到乙方进场之日算起。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工期应双方协商,另签协议。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停工。2、由于业主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误,公司处罚和罚款由乙方全权负责。第三条材料及设备甲方自行采购,但必须是合格产品,使用前须经业主方2工程师验收合格(与设计要求吻合)留样后方可使用或安装。第四条工程款及结算一、工程按合同施工,计算每平方12.5元,计算总方量,以公路固定3.5米宽计算,包括运力、路面清光、路肩墙清光、段缝等所有路面工程。二、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表及该部分工程款民工工资表。甲方接到乙方呈报的工程进度报告后,七日内审定,按审定额的80%支付当月进度,并在五日内支付完毕。三、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80%。第五条竣工验收结算一、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于30日内将剩余20%工程款拨付给乙方。第六条质量、安全一、因乙方只限该工程单包工,全场施工技术与要求全由甲方施工人员指挥施工,则乙方做到甲方认可为准,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对于上级政府部门对该工程最后验收结果不与乙方有直接利害关系。3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问题,车人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其他一、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造成工程量变化,工程总造价可进行调整。1、设计变更。2、投标施工图及图纸大于工程量外的工程量增减。3、现场签证。二、该工程在进行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四、乙方向甲方呈报工程进度表及相关材料后,甲方必须在收到后7日内审定完毕,并与审定后5日内拨付工程进度款。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八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