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转让(BT)合作框架性协议书甲方:(授权方):乙方:(投资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项目采取“BT”(建设——移交)建设模式,即甲方授权乙方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按照甲方的要求建设,并在建成后移交给甲方,甲方以政府回购的方式分期支付乙方的“BT投资额”的投资建设模式。就此项BT项目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概念界定“BT投资额”,指由乙方投入BT项目建设并经甲方确认的全部投资,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工程堪察费用、工程设计费用、工程监理费用、工程管理费用、工程决算费用等。“BT投资总额”,指BT投资额及BT项目融资中支付的利息成本。“BT项目回购款”,指BT投资总额和乙方的投资收益之和。第二条项目建设内容1.1工程概况:此BT项目占地约位于,详细规划指标由甲方确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1.2BT项目内容:BT项目包括经甲方认可的属于总体规划设计以及项目建设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由甲方确认的详细的建设方案确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1.3BT项目总投资额:1.4BT项目建设期限:2第三条特别约定2.1工程的预算、决算按照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定额标准下浮执行,下浮比例为;2.2乙方作为BT项目的投资主体,以获得BT投资总额的作为乙方的投资收益;第四条BT项目授权3.1甲方授权乙方为本BT项目的投资主体,行使业主的权利,本授权为不可撤销的独家授权;3.2BT项目建设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整个工程使用权;在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完BT项目回购款之日起,甲方自然取得BT项目的所有权;3.3本授权从本协议签署之日开始生效,至甲方自然取得BT项目所有权之日起终止。第五条项目工程管理及使用权移交4.1BT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规定的相关建设标准设计建设;4.2BT项目涉及的建筑设计由乙方委托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设计;甲方拥有对设计方案的最终决定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自行决定任何设计方案;4.3涉及BT项目的所有立项、报建、开工等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协助,并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报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4.4由乙方负责委托监理单位对BT项目的投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进行监理;4.5为保证甲方的权利和BT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有权成立一个BT项目监察小组,该项目监察小组负责人代表甲方行使以下权利:4.5.1负责签收乙方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递交的文件、文书、资料等;34.5.2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与BT项目有关的行政报批手续;4.5.3负责协调其他涉及到BT项目需要政府支持的事项;4.5.4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建设方案、工程预算、决算、前期费用等签字确认;4.6因甲方要求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变更设计以及其他与甲方有关的原因造成工期难以按照约定完成的,经双方协商,建设期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建设期延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出现可能造成建设期延长超过三个月的情形,双方应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7在BT项目施工完毕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整个工程的移交手续;4.8在工程移交前,BT项目的所有的建筑物、设施的管理、维护由乙方负责;自移交之日起,BT项目的所有的建筑物、设施的管理、维护由甲方负责,但是,在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内的维护和维修,仍由乙方负责,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六条项目实施责任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甲方负责BT项目所占用土地的征用、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保证不影响乙方的工程进度。如因前述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5.5.2协助乙方获得实施工程所必需的法律、管理等方面的批准、许可、授权、税收减免;5.2.3甲方应为乙方在BT项目建设工程中的融资提供必要的协助;5.2.4甲方对BT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方案拥有最终决定权;5.2.5甲方应协助乙方实施工程项目,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设计、建设、安装、装饰、运营、维护等进行检查和监督;5.2.6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4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负责BT项目的规划、设计,并按照甲方确认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安装、装饰、维护;5.2.2全权负责BT项目的投资建设,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安装、装饰工程的质量标准;5.2.3与设计公司、贷款人、建筑商、保险公司、监理公司等签订与BT项目有关的合同;5.2.4负责筹集BT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确保BT项目按期完成;5.2.5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七条项目的投资决算6.1在BT项目启动后,乙方投资于该项目的前期费用经监察小组确认后,可以计入BT投资总额;6.2BT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双方应组成投资决算组。由投资决算组对BT项目实施工程中所涉及的工程堪察费、工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管理费、BT项目的融资利息等进行核算确认,确认结果计入BT投资总额;对BT项目的工程造价决算进行委托审计;6.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决算书,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决算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双方共同委托工程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决算进行审计。审计部门应在个月内提交审计结果,审计结果作为决算依据,计入BT投资总额。如果双方对审计结果有异议的,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第八条政府回购57.1甲方承诺回购BT项目的所有权,回购期限为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审计确认投资总额之日起计算。甲方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每年向乙方支付当年的BT项目回购款及相应的银行利息。银行利息按照相应的银行贷款利率执行;7.2在回购期内,甲方应在每年的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当年的BT项目回购款及相应的银行利息。具体的还款计划见附件。7.3甲方以政府财政支付方式回购BT项目,因该支付方式而产生的税费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第九条项目所有权转移8.1在甲方付清全部BT项目回购款及相应的银行利息前,乙方拥有本BT项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权;8.2在甲方支付完全部BT项目回购款及相应的银行利息之日起,甲方自然拥有本BT项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权;8.3在甲方取得本BT项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权后,甲方有权办理本BT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产权证书,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第十条保证条款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0.1在本协议期间以及本协议终止或期满之后的年内,各方应履行以下保密义务:10.1.1对保密信息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10.1.2除为履行本协议目的,不得使用保密信息;10.1.3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保密信息;10.1.4每一方应确保其员工、董事、行政和管理人员、代表、代理人、承包人和顾问遵守本条的规定;610.2本条款所称“保密信息”指在本协议日期之前或之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的所有具有保密属性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披露方运营、业务计划、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及业务机会的任何文件、数据和信息资料。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1.1乙方未能按约如期完成BT项目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项目总造价的;此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回购款中扣除;11.2乙方建设的BT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按不合格项目的投资总额赔偿甲方的损失;此赔偿金,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安排支付;11.3甲方逾期支付当期回购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支付金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均应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并向守约方支付BT投资总额的作为违约金。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2.1如在执行本协议或补充协议时产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每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BT项目所在地法院处理。12.2在诉讼期间,各方应继续遵守本协议的条款,有争议的条款除外。第十四条其它约定13.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由对方书面签收。甲方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13.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3.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7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