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总冠名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世界旅游小姐大赛山西赛区冠军总决赛”赞助总冠名事宜经过公平、自愿、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以下协议:1、赞助形式:大赛冠名为:世界旅游小姐山西赛区冠军总决赛,总冠名费用:万元整(万元人民币)2、合作期间世界旅游小姐山西赛区冠军总决赛(以下简称大赛,包括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活动的全部期间,自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止。3、甲方义务3.1、甲方为乙方提供万元赞助款(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同时付款万元,于初赛举行当日付款万元,复赛举行当日付款万元整,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举行前付清余款万元。3.2、甲方负责提供山西总决赛冠、亚、季军和前十佳的奖品;主持人、评委、政府领导和相关贵宾的礼品。3.3、甲方领导出席本次大型活动的有关重大活动(新闻发布、决赛、颁奖、接受采访等),向乙方提供有关景区及景点真实的宣传图文和广告语等。3.4、甲方安排专人实施本合作协议中有关甲方的工作,以及共同搞好本次大赛。3.5、甲方有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4、乙方义务4.1、总冠名合同签定之日起,本次活动印制的邀请函、门票、海报及决赛晚会舞台设计等正式文件、文本及广告宣传中均冠以景区名称并体现景区标志;4.2、邀请景区负责人担任大赛组委会名誉副主任;4.3、邀请景区一名主要负责人担任总决赛评委之一;4.4、景区负责人作为本次活动颁奖嘉宾,享受大赛全程VIP服务;4.5、活动结束后山西赛区组委会向景区颁发“大赛总冠名”铜匾及荣誉证书;4.6、邀请景区领导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作为贵宾参加启动仪式、酒会等相关活动。4.7在大赛决赛颁奖晚会现场,甲方可组织20人方队做景区宣传。4.8与本次大赛组委会DM杂志,宣传报道版面均体现冠名景区名称,《现代消费导报》平均每周两次赛事跟踪报道,其他媒介均做友情报道。4.9在大赛复赛和总决赛颁奖晚会主背景板中均着重体现甲方名称及标志。4.10乙方在大赛总决赛颁奖晚会电视录播结尾鸣谢字幕广告中突出甲方名称。4.11在大赛总决赛颁奖晚会上由主持人代表乙方向甲方表示鸣谢4.12乙方安排甲方负责人与冠、亚、季军合影留念,并赠送实物照片及电子版照片。4.13乙方在大赛的海报、DM单等均标注甲方的名称及标志。4.14乙方在国际旅游小姐山西赛区网站上体现甲方名称,并友情链接甲方网址。4.15乙方制作大赛会刊,为甲方在会刊中设置景区总冠名专栏进行景区简介和广告(2个整版面),并赠送50本会刊给甲方。4.16在大赛结束后,乙方将收集的有关大赛及甲方在大赛中的在相关媒体上的报道及图片资料,整理后提交甲方存档收藏。4.17乙方赠送给甲方10套大赛山西赛区总决赛晚会实况录播光盘。4.18乙方赠送甲方总决赛实录光盘60秒广告。4.19乙方向甲方赠送大赛总决赛门票20张。4.20乙方在复赛后和总决赛前期间按计划进行的大赛主题宣传活动(公益活动、慈善活动、景区巡游活动等),均以大赛总冠名名义进行,包括旗帜,绶带,活动现场布置等。5、甲方权利5.1甲方享有“世界旅游小姐山西赛区冠军总决赛”总冠名商称号使用权一年,并可以进行商业宣传。5.2甲方有权收集并使用大赛的相关影像资料。5.3本届大赛总冠军为景区做产品形象代言人一年(免代言费,其他具体事宜景区与选手另行协商)。6、乙方权利6.1对于合作协议书未提及得事项,乙方有权利拒绝。6.2对于甲方提出的合作事项中,有违法犯罪的,乙方有权利拒绝。7、违约责任7.1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时间向乙方交付赞助款,以使赛事顺利进行并圆满闭幕。如果甲方延期付款或拖欠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低于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给甲方提供相关宣传,如果乙方违反相关约定,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给予改正。8、争议解决8.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8.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补充协议9.1、甲乙双方需保持经常联系,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也应避免因一些小的失误而刻意刁难对方,签约双方应友好合作。9.2、甲方在活动进行时对乙方的宣传有协助的义务及监督的权利。9.3、乙方保留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10、合同具体执行细节按照乙方提交甲方的活动方案执行(见附件方案)11、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