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销售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丙方: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乙丙合称卖方)签订日期:200年月日签订地点:合同编号:2经三方友好协商,现就销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签定本合同,以资三方共同信守。1定义1.1项目指服务。1.2项目内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内容即服务范围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买方系统中所涉及的硬、软件的保修维护及系统运行中的日常维护、各种技术性问题的解决。1.2.1设备维护是指卖方对买方等有关设备的维护。1.2.2网络维护是指卖方对买方网络的线路质量及性能维护。具体的服务内容见附件。1.3本合同服务的有效期自200年月日起到200年月日止。2服务方式2.1卖方在正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8:30—17:30)提供现场服务。2.2节假日期间(包括周六、周日),卖方提供7x8(8:30—17:30)的电话热线及移动电话服务。在买方认为必要时,提供到现场按需维护服务。2.3卖方保证指派拥有丰富经验、熟悉网络系统及其设备和软硬件、具有独立处理相关技术问题能力的资深工程师为买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3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具体费用分配情况详见附件一:合同总价及清单。除本条规定的款项外,买方不再向卖方支付任何其它款项。3.2卖方根据买方工作需要,在节、假日中提供加班服务,其发生的费用均涵盖在本服务合同款项总额中。3.3付款方式3.3.1买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或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合同编号:33.3.2买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后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或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即人民币元(大写:)。3.3.3维护期满后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或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大写:)。3.4本合同所有款项均应汇入乙方(或丙方)如下指定的开户银行帐号。开户名:开户行:帐号:4三方责任4.1三方应真诚合作,不得有任何隐瞒、欺诈行为。4.2卖方保证派出有工程经验的技术人员提供外包服务。4.3卖方承诺全力完成本次服务,同时买方也承诺全力配合卖方,包括协调内部的工作流程、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工作便利等方面的支援,确保外包服务的顺利实施。4.4卖方不得将买方的网络结构、相关密码透露给第三方;买方同样不得将卖方的技术资料透露给第三方。4.5卖方不得进入未经买方允许进入的系统,如有需要应由买方指派工作人员和卖方共同完成。4.6卖方人员严格遵守买方有关保密制度。4.7卖方为买方相关人员提供现场系统维护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该服务为免费服务。4.8卖方应对每次服务如实予以记录,该维护服务记录应定期交买方审核并经买方有关人员签字确认。4.9卖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买方网络系统及有关设备和软硬件说明书和技术参数的要求。4.10买方保证按时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5保密条款5.1甲乙丙三方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销售。合同编号:45.2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项目及合同内容。5.3本合同的终止不导致各方保密义务的解除。6违约责任6.1由于买方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每逾期1日,买方向乙方(或丙方)支付迟延付款部分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高于本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达到合同金额5%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6.2如果卖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并且在买方提出整改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卖方未能向买方提供妥善的解决办法,导致买方不能正常享有服务,乙方(或丙方)将按拖延的时间每天向买方交纳本合同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高于本合同总价款的5%,违约金达到合同金额5%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7不可抗力7.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系指:自然灾害、火灾、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的行为、政府禁令、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任何一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和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事件。7.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合同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都不构成违约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到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7.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及其持续期的证明。7.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采用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如果各方未能在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协商一致,任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8争议的解决及法律的适用8.1各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则将该争议提请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解决。8.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之规定。合同编号:59其他9.1合同续签约定:任何一方需要续签本合同,应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各方如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前30日前均未提出异议,则合同自动续展,续展期限同本合同且条款不变,续展次数不限。9.2任何一方就本合同以函件方式给予其他各方的任何通知,以电邮或传真方式一经发出,即被视同已送达收件人,邮政函件于挂号邮寄之日起即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9.3任何一方通讯地址、住址、电话或传真号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各方。9.4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9.5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就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补充协议,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9.6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9.7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9.8本合同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9本合同附件:附件一合同总价及清单附件二维护和支持服务手册附件三服务规范甲方:签字:日期:合同编号:6乙方:签字:日期:丙方:签字:日期:合同编号:7合同编号:8合同编号:9合同编号:10合同编号:11合同编号:12合同编号:13合同编号:14合同编号:15合同编号:16合同编号:17合同编号:18卡祖玛咖,卡祖玛咖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