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星维修、小型建修及附属工程管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型建修、零星维修、拆除工程(以下称为基建(修缮)工程)的申报、审批、规划、实施、验收、工程量收方及结算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同立集团公司总部及子分公司、厂、车间所有的基建(修缮)工程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3职责3.1公司物业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零星维修、小型建修及附属工程的申报及工程完工后的维护与管理。3.2公司分管领导或其授权人负责批准其分管部门提出的小型建修、零星维修、拆除工程工程申请,审批分管部门提出的工程规划及实施意见。3.3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规划、组织实施、现场质量监督、工程机械、物料的管理及工程质与量验收、工程质量回访及工程造价预(决)算。3.4施工作业组负责作业人员的组织,履行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职责。3.5工程审计部门负责工程造价审计,参与工程议价议工项目的审议、工程验收、收方及施工过程的工程现场审察。3.6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办理工程财务结算。4管理内容与方法4.1工程范畴凡集团公司(包括子分公司、厂、车间)所有的零星维修、小型建修及附属工程一律纳入公司总部统一计划,统一管理,其它任何部门不得批准小型修建和零星维修及拆迁工程的实施。4.2工程申报、规划与审批[附流程图]4.2.1凡各部门因生产经营、生活必须进行的小型建修、维修、拆迁的工程,由所在部门填制工作“同立集团公司零星维修、小型建修工程申报单”,注明建修、维修或拆除的项目名称、部位、联系人、任务内容、工期、相关要求等,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签报其分管领导(或授权人)审批后,送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4.2.2工程管理部门接到申报单后,组织维修主管、预决算主管和申报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实地察看,本着“必须、安全、节约、适用、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对需实施的项目,应及时形成工程量预收、用工估算及工程影像等资料,凡能形成图纸资料的项目,工程部应-2-及时绘制施工图。规划中涉及需拆除的项目,应在规划过程中应明确拆除项目应回收的物资控制计划。在工程施工方案(即“同立集团公司零星维修、小型建修工程规划方案”)、施工图纸、预收方资料齐备的前提下,由工程预决算室进行预算(或概算),预算(或概算)完成后,由工程部、预决算室及相关人员进行方案优化和规划意见会审,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实施。4.2.3凡未按上述程序申报的小型建修、维修和拆迁工程,工程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实施,违规执行的,工程管理部门有权建议不予结算费用。4.3工程实施4.3.1选择施工方4.3.1.1施工方选择的总体要求,凡公司内部施工作业组能承建的项目应在公司内部公开选择施工作业组;公司内部作业组不能承建的项目,应及时请示公司研究,执行公司的批示意见。4.3.1.2对外选择施工单位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或定向邀标的形式,选择实力强、取费合理、资信度高的施工单位承接工程任务。4.3.1.3对外承包的合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合同管理》标准执行。4.3.1.4公司内部施工作业组的选择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根据作业组的性质、特点、综合实力合理调配选定施工作业组,并下达施工任务,施工任务书应包括:工期、现场管理负责人、结算方式、管理控制类型。4.3.2施工准备管理4.3.2.1施工前工程申报部门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如施工场内物资的转移,工程选址、定位等)。4.3.2.2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工程实施所需的物资、安全防护、工程机械、工程用水用电等信息,针对工程规模落实工程施工准备会、技术安全交底会,协调解决其它相关准备工作。4.3.2.3施工作业组应根据工程技术和进度要求作好建筑材料、周转物资的领用(或申购)计划,组织落实作业工人及其它准备工作。4.3.4工程施工管理4.3.4.1施工作业组应严格遵照《现行建筑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更改施工方案、施工图,凡涉及变更的项目必须依据基改办的变更资料进行变更,否则,工程管理部门不予结算变更项目的人工工资,有权对施工作业组作与工程造价相当的处罚。4.3.4.2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按规范和方案要求,客观公正履行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监督、-3-安全管理、进度跟踪、物料控制、机械使用、用工调配及资料制作与签证等职能职责。4.3.4.3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跟踪施工现场,对质量履行监督职责,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对结果进行检查,同时完善相关记录;如发现较大的质量整改应及时报基改办,经会审研究后,形成书面整改通知书下达至施工作业组,整改完毕,工程部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整改验收,并履行相关验收手续。4.3.5工程隐蔽(工序)验收4.3.5.1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随时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要求整改并出据书面整改通知,同时作好整改实施效果的检查,并做到隐患不解决不复工,问题不落实不复工。4.3.5.2小型修建或维修工程涉及的隐蔽(工序)验收,施工作业组应于24小时前通知工程部,由其组织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现场验收,资料签证完备后,方可隐蔽,未经认可的隐蔽项目或工序不允许下步施工,否则,不予认可隐蔽项目或工序的工程量,有权对施工作业组作与工程造价相当的处罚。4.3.5.3工程量较大的项目或工艺较复杂的工序验收,工程管理部门部应组织材料部、预决算部及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时间与签证管理执行4.3.5.1款要求。4.3.6签证用工的管理4.3.6.1适用签证用工管理的范围4.3.6.1.1项目小、作业量零星的项目。4.3.6.1.2定额缺项的项目。4.3.6.1.3辅助性用工项目。4.3.6.1签证用工量较少的项目管理,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用工管理,工程部负责人负责抽查审核。4.3.6.2签证用工量较大的项目管理,涉及作业时间持续较长,作业难度较大,该类项目用工管理由工程部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调配,现场管理人员应按工程进度记录每天的用工量、工作量,并与施工作业组核对当天的用工量同时履行签字手续。工程部负责人负责不定期抽查、审核并履行签证,如需材料部、预决算部参与审核,由工程部不定期组织三个部门共同核实或将工程项目进度要求反馈至材料部、预决算部并接受监督,完工后履行抽查签证。4.3.6.3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将用工及工作量等情况及时反馈给工程部负责人(或其受权人),接受其监督和检查。4.3.7工程材料质量控制4.3.7.1施工现场所需砂浆、混凝土应严格按照配合比要求进行拌制,各类材料用量应准确,-4-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随时随机进行检查、监督,如出现用量不够、拌制不均匀、配合比不合理等现象应及时纠正。4.3.7.2施工中生产或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达到材料抽检批次要求的,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完善取样资料。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送检试验,及时反馈检测结果,收集、完善、传递试验结果资料。4.3.7.3公司集中采购的大宗材料如水泥、砖等的质量控制,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每批相关材质证明资料,随机对购进材料质量进行跟踪,对有质量问题(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取样送检,同时作好相关信息反馈。4.3.8工程进度管理4.3.8.1施工作业组应按工程进度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及时向工程部汇报施工进展情况,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随时对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关问题。4.3.8.2影响工程进度开展的不作为活动(如作业人员组织不力、物资计划不及时以及管理过程中不协调不反馈不报告不解决等),工程部将视情节将给施工作业组100-300元的处罚,并在当月考核时对工程现场管理人员作2-4分的扣分处理。4.3.9工程现场管理4.3.9.1工程现场管理遵循“5S”相关要求,施工现场应做到整洁、规范、有序,临时库房选择合理,现场物资堆码有序,作业场地整洁,建筑垃圾、工程余料处理及时。4.3.9.2工程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地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工地现场杂乱,基改办将视情节将给施工作业组50-100元的处罚,并在当月考核时对工程现场管理人员作1-3分的扣分处理。4.3.10工程安全管理4.3.10.1施工作业组为所承接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4.3.10.2施工作业组应组织身体健康、有技术和经验的人员从事建筑作业,并在组内设安全员负责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对特殊作业环境的(如高空搭架作业、地下管道疏通、机械操作、房屋拆除等)工人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4.3.10.3施工作业组应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程现场的施工作业、设备操作、施工用电等应严格遵循相关操作规程,做到不野蛮施工、违规作业。4.3.10.4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督促施工作业组开好建筑安全培训、教育会,落实特殊作业环境的班前安全交底会,抓好施工前、中、后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凡在公司安全检查或部门检查中出现发现整改问题的,初情况在当月考核时对工程现场管理人员作3-5分的扣分处理,所管辖的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在当-5-月考核时对工程现场管理人员作5-10分的扣分处理。4.3.11施工作业组管理4.3.11.1施工作业组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遵循建筑规范,恪守建筑法律、法规及建筑强条,主动接受基改办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监督管理。4.3.11.2施工作业组应加强作业工人的管理,定期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技术、安全管理教育,重视工程质量管理,推进工程材料的有效利用,做好工地现场材料管理。4.4施工所需物料管理执行《建筑工程物料管理标准》相关要求;4.5工程机械申报、使用、管理及签证管理[附流程图]4.5.1工程机械的申报管理,施工作业组应根据工程需要填写《施工机械使用申报单》,明确施工内容及工作量、机械型号、使用时间、运输车辆的起止点等,经施工作业组负责人(或授权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认可签证后,报工程部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批,后由施工作业组送运输公司审批调拨施工机械。4.5.2工程机械的使用管理,集团公司应做好施工机械的调度计划,及时安排机械施工作业。施工机械到场,施工作业组、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协助调配工程机械,参与机械作业管理,及时掌握机械作业时间、工作量等信息,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完善相关的书面记录。4.5.3工程机械的签证管理,施工机械使用完毕,施工作业组根据工程机械作业情况履行工作量(或车数)、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运输车辆的起止点等项目的签证手续,工程部现场管理人员根据作业过程的书面记录进行检查、核对、审核,签证审核意见,如检查发现现场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执行的,则将在当月考核时对现场管理人员作2分/项的扣分处理。签证单一式二份。4.5.4相关处罚,工程机械作业情况过程涉及的工作量(或车数)、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运输车辆的起止点等项目的应客观真实,凡在工程机械申报、使用、监督过程中出现循私舞弊、弄虚作假除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外,工程部根据实际情况另作如下处理:4.5.4.1施工作业组在作业工程量(或车数)、作业时间及运输距离等项目方面签证不实,按实际超出量产生费用的200%给予处罚,处罚金额在工程款中扣除。4.5.4.2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在机械申报、使用、监督管理过程中无作为造成损失的,工程部将对工程现场管理人员作200元/次的处罚;在作业工程量(或车数)、作业时间及运输距离等方面审核、签证不实的,按实际超出量产生费用的50%给予处罚。4.5.5资料管理,机械作业签证资料一联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收集,并以单个工程项目为单位整理列入该工程的竣工资料,作为工程机械费用核算凭证。4.6工程水电设施管理[附流程图]4.6.1工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公司承担,施工作业组应保证有效利用,不得浪费,工地现-6-场不得出现长流水,私接电线等现象,如经发现将给予施工作业组100-300元的处罚。4.6.2工程所需的水、电设施缚设与安装,由施工作业组提出需求计划,报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审核,集团公司安排人员进行缚设与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