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环快速路工程吴中区段绿化工程SZZH-LVH04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中环快速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苏州宏盛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一、质量保证体系1、经过多年的实践,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一套由公司总工程师统一领导、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监员具体实施工、公司技术质量、材料设备和经营管理等部门配合监督检查的质量保证体系,为保证工程质量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公司的质保体系详见《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图》。2、建立健全质量总体控制的管理体系。各专业分包所施工的工程质量控制纳入质量总体管理,以使整个工程的产品质量能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二、质量保证措施1、本工程实行目标管理,全体施工人员牢固地树立起“质量第一、预控为主”的意识。2、队伍必须严格考察、分析对比、择优选用。以保持该工程从开工到竣工一直处于正常、高效的、持续的大规模生产,以求达到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安全速度。3、认真执行、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实行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质量负责制,施工技术员岗位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奖罚制定。4、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工程才能实施施工。5、工程施工质量实行控制“工序质量”的管理方法。对主要工序实行技术人员事先技术交底;“现场看工”质量跟踪控制;质量员对“工序质量”全过程检查。做到以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产品质量。6、工程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严格实行“三级”管理验收制度。先由施工班组自行检查经总承包复检合格,再报请监理最终验收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7、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和原材料“取样封存”管理方法及“计量”管理制度。8、技术数据管理归档必须遵照公司有关规定标准并按企业管理标准,做到及时、齐全、正确、规范。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图:质量措施施工过程产品工程质量项目经理质量检查技术部门工程部门公司质量保证体系业主监理公司质量保证体系三、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名单:四、定期质量检查工作制度(1)必须贯彻“信誉第一,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方针,严把工程质量关。(2)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3)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为上级及有关部门提供质量数据。(4)项目经理部每周(月)召集主管质量、生产的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检查。(5)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适合现场工作的人员担任。质量检查人员应列为生产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以便积累经验,提高技术业务水平。4.1质量例会制度4.1.1每周生产例会质量讲评项目经理部每周召开生产例会,要把质量讲评放在例会的重要议技术部门负责人执业证号质量部门负责人执业证号项目经理执业证号专职安全员执业证号施工员执业证号事议程上,除布置生产任务外,还要对上周工地质量动态作一个全面的总结,指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措施要切合实际,要具有可操作性,并要形成会议记要,以便在召开下周例会时逐项检查执行情况。对执行好的劳务队可进行口头表彰,对执行不力者要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工程质量表现差的包工队,项目经理部可考虑解除合同并勒令其退场。4.1.2每周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持,参与项目施工的所有分承包领导及技术负责人参加,首先由参与项目施工的分承包方汇报上周施工项目的质量情况,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质量上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需要项目经理部协助配合事宜。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地听取他们的汇报,分析上周质量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并和与会者共同商讨解决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会后予以贯彻执行。每次会议都要作好例会纪要,并分发与会者,作为下周例会检查执行情况的依据。4.1.3每月质量检查讲评每月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承包方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对在施工工程进行实体质量检查,之后,由分承包方写出本月度在施工程质量总结报告交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总后通报项目经理部有关领导和各部门。对需整改的部位应明确限期整改日期,并在下周质量例会逐项检查是否彻底整改。五、“三检制”管理制度(自检、互检、专检)5.1工人自检、互检制度(1)为确保工程质量,坚持“信誉第一,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方针,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检验,在实行工人自检、互检情况下,辅以专业检查,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2)质量教育。必须对工人进行“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技术水平,对工人骨干和符合条件的工人,必须经过全面质量教育,考试合格上岗操作。对工人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教育。(3)工人质量责任。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施工规范、质量标准,认真听取工长技术、工艺、质量标准交底。(4)检验内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检验,明确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方案和检验方法。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认真做好原始记录,操作时间、条件、操作人均须写明。对不合格品做好标记,分别堆放,按规定处理。(5)在同一岗位上的操作人员,互相检验,检验出来的质量缺陷,在下道工序应及时解决。5.2自检(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设计目标(以下统称达标),并经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2)班组长对所施工的检验批工程,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收记录表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方可提请工长组织验收。(3)工长除监督班组认真自检、填写自检记录,并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外还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在班组自检达标且有自检记录的基础上,逐项地进行检查,经检查达标后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方可提请专职质检员进行质量核验。(4)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须认真组织有关工长、班组长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自检,专检人员核验时,要先查阅自检记录,无自检记录时,不予进行质量核验评定。其中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由企业技术和质量部门组织。(5)未经核验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或虽经核验未达标时不得安排下道工序。2、互检(1)操作者之间对施工的过程(工序)或完成的工作进行相互的检验。起到相互监督和纠正错误的作用。(2)班组质量检查员对本班组工人操作质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专检1)所有检验批、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提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核查验收。未经专检人员核验的项目,或虽经核验1未达到质量标准的项目不得进行下道工序。2)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核验1之前要先查阅班组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做到无自检记录或其不符合要求时,不予进行以核验。对有自检记录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在核验时应会同有关工长、班组长共同进行。并依专检人员的核验结果为准。3)专检人员在核验工程质量时,必须按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设计目标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主动协助工长、班组长搞好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5.3交接检制度(1)工种间的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交接双方工长、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由交方工长填写“中间交接检验记录”经双方认真检查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交接检或虽经交接检但未达到要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接方可拒绝插入施工。(2)总、分包间的交接检:1)对规范、规程、标准及施工图中规定的,需要在工序间进行检查的项目,交方应按接方核验认真办理总分包交接检查表,移交有关资料和进行交接签证工作,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2)凡总、分包之间有相互关系的隐检项目,负责做下道工序的单位必须在隐蔽前填写“交接检查表”,与前一道的单位办理交接检手续。经交方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经双方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隐蔽工序施工。否则由做最后一道工序的单位承担一切后果。3)商品混凝土交接检的具体要求,在合同中应明确。混凝土施工时进行交接检查。4)成品保护交接检:(1)现墙面、罩面板、高级细木装饰、电气设备等,均应与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交接检查表”,进行交接签证。(2)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对已经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始终要有防止成品、半成品损坏(或污染等)有效措施。(3)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如不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如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的问题时,由做上道工序的单位承担后果。(4)对已经办理成品保护交接检的项目,如果发现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的问题时,由做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后果。六、质量验收制度(1)施工班组必须进行自检,评定合格后再交付验收。(2)检验批完成后由项目施工员(工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按照施工依据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评定,符合要求后签字,交监理工程师验收。(3)分项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员(工长)组织班组进行交接检验,项目质检员进行检查评定填写分项工程验收记录,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4)分部工程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达到要求各方签字。由项目经理提交监理工程师验收。(5)单位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检验和试验全部完成,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完全符合要求后,进行单位工程的最终验收。六、挂牌制管理制度(1)技术交底挂牌在工序开始前针对施工中的重点和难点现场挂牌,将施工操作的具体要求,如;钢筋规格、设计要求、规范要求等写在牌子上,既有利于管理人员对工人进行现场交底,又便于工人自立阅读技术交底,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2)施工部位挂牌在现场施工部位挂“施工部位牌”,牌中注明施工部位、工序名称、施工要求、检查标准,检查责任人、操作责任人、处罚条例等,保证出现问题可以追查到底,并且执行奖罚条例,从而提高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3)操作管理制度挂牌注明操作流程、工序要求及标准、责任人,管理制度标明相关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等。(4)半成品、成品挂牌制度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钢筋原材、半成品、水泥、砂石料等进行挂牌标识,标识须注明使用部位、规格、产地、进场时间、检验状态等,必要时必须注明存放要求。七、质量问题追根制度对施工中了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进行追根究底。追根工作可以下程序严格执行。(1)会诊;(2)查原因、挖根子;(3)追查责任人;(4)限期整改;(5)验收结果,不达到效果不罢休;(6)写总结;立规矩。八、质量奖惩制度1、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标准,坚决执行本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奖罚规定,以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为依据,对在施工程进行奖罚。2、途径由项目经理部实行奖惩公开制,制定详细、切合实际的奖罚制度和细则,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在施作业面进行检查和实测实量。对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的班组和人员进行奖励,对未达到质量要求和整改不认真的班组进行处罚。3、主要奖励规定(1)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在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评比,获得第一名的单位发给奖金。(2)对有要求的屋面,在进行蓄水试验后均无渗漏的,对分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为激发搞好工程质量工作的积极性,每年评选一次质量工作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4、主要处罚规定(1)凡无样板或在样板未通过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大面积施工的单位,除勒令停工外,同时对包工队及负责人罚款。(2)在日常工作中,一些质量问题虽经多次书面提出,但未能得到及时整改的,对包工队及负责人罚款,直到整改到要求为止。(3)加强防水工程的质量控制,认真做好蓄水试验工作,凡在验收中发现有遗漏问题的,每一处(以每一渗水点为一处)第一次蓄水过程中存在的给予罚款,并按实际渗漏处累加罚款。(4)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成品损坏、污染的,视情节轻重及损坏程度给予罚款。5)具体处罚规定(1)单位工程对竣工工程奖罚按分包合同执行,工程质量合格按合格价结算,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