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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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曹国平电话:020-83354787E—mail:cgp@gdjys.org.cn引言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育人为目的。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教学和育人进行。通过建立和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和教学管理制度,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不断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水平。引言省厅曾于1997年颁布了《广东省技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原《规范》),该文件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省技工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省技工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技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省厅教研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原《规范》进行了修订。2010年7月26日正式出台了《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一、《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的特点一是增设教学管理架构。为加强教研教改,提高教学质量,增设了“教研室、督导室”并明确其职责;为突出技工教育特色,增设“实习科(厂)”;随着技工院校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开设专业越来越多,增设“专业系(部)”等部门。作用:1、完善架构,厘清职能,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2、帮助学校争取到了相关编制。一、《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的特点二是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新《规范》增加了“教学巡堂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教学质量督导”等管理办法,使学校依章办校,强化教学秩序的日常监管,从而保证了教学质量。一、《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的特点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加了“教师业务进修管理”内容。技工院校快速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的中心问题之一,新《规范》明确了学校对教师进修的职责。一、《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的特点四是加强教学评价改革,增加了考试题库要求,特别突出技能实训课要重视过程评价等。二、九个重要问题简析对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行政管理中九个问题简析(一)教学计划我国当前的情况,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通用工种基本上是由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或行业)统一制订和颁布。教学计划一般都是由主管部门制订和颁布,因此称部颁文件。原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省或行业主管部门未颁发教学原国家劳动计划的专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学校编制该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的开发程序1、学校下达编制专业教学计划的任务;2、编写该专业教学计划初稿:按教学计划的原则、结构和格式编写初稿;3、征求意见:征求有关专业组(部、系)及校企合作企业意见;4、组织鉴定:组织有关专家、行业、企业代表和骨干教师成立鉴定小组,对教学计划修订稿提出论证、鉴定和修改意见,整理后成教学计划送审稿;5、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实施。(教学计划式样)课程设置要求公共课:德育、语文、数学、英语、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6门)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10门以上其他:入学教育、职业指导、企业管理、企业顶岗实习《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要求根据2012年10月8日省厅下发关于做好技工院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与考核的通知(粤人社办〔2012〕457号)精神。全省技工院校学生必须参加统考,统考不收取任何费用。自愿取证,取证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新设专业管理一、专业名称要规范二、学制要符合规定三、报送材料要求实施教学计划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出学校实施性教学计划。调整幅度30%以内的,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执行;调整幅度超过30%的,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教学进度计划和课程表的编制1、每学期结束前编制出下学期的计划教学进度2、每学期结束前向任课教师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任课通知)3、根据教学进度计划和教师的授课安排,于授课前一周编出总课程表。教师学期授课计划的制定1、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学任务,编制学期授课计划2、学期授课计划主要包括见表A—1及表B—1。教学大纲1、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工作。2、因教学实际需要调整教学大纲的,由专业组提出方案,经教务科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确定后实施。3、不得随意压缩实习教学内容和课时。注意:不同专业,同一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不同,教学内容和课时也不同。(二)教材管理1、管理原则:按省厅指引统一征订。(省厅每年印发教材征订目录)2、选用原则:先省版、人社版,再外版。3、选用程序:成立由教务、实习、专业组负责人以及学科带头人、任课教师组成的教材选用小组,共同研究确定,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后采用严禁任课老师或教务员一人说了算!4、严禁无教材、讲义开课。5、提前发放,课前到书。(三)课堂教学课堂教学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考试和成绩评定等环节,教师应严格按课堂教学规范要求实施。备课要求备教材(熟悉、分析教材)备学生(了解学生知识准备状况)备教具(根据教学内容准备教具)重点在教学设计教案格式教案内容包括:课题、班别、授课次序或日期、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内容要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具及参考书,复习、提问、课堂练习、课后小结、课外作业安排、时间分配、板书设计等。(见表A-3、A-4)实习指导教师的备课还要做好实习材料、设备、工卡量具、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准备,设计和编排学生实习操作的位置。(见表B—4)编写教案要避免一、照抄书本。重在教学设计二、过于简单。如:某技校一实习指导教师教案“服装制板训练4周”。注意:1、严格执行教案检查制度;2、无教案者不得授课;3、每学期结束后应把学期授课计划、教案装订好,交教务科(处)保存备查。理论教师上课要求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控制好课堂秩序,认真组织教学,填好教学日志。《教学日志》应记载:授课日期、授课时数、内容摘要、学生出勤、课堂纪律等项目;学期结束时,《教学日志》装订成册,统一存档。(见表A-8)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上课要求生产实习教学过程要实行课堂化,管理过程要企业化。实施“一体化”教学。抓好组织教学、入门指导、巡回指导、结束指导四个环节校外生产实习教学要求加强校企合作,签订协议。配有专人负责,做好安全教育。做到“五定”(即定计划、定岗位、定师傅、定学时、定考核);对学生校外实习成绩的考核,由校企双方共同实施,并对学生生产实习鉴定表签署意见。考试命题、评卷和学期、毕业成绩评定理论试题要考虑基本题、水平题、难度题的比例结构(一般是6:3:1);应积极建立试题库。AB试卷。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题目由有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供。评卷要求:评卷应做到及时、严格、客观、公正。凡有两名以上教师同教一门课程应按照题目(考件)分工流水评卷,避免松严不一。做好试卷分析(考试分析表)学期和毕业成绩评定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及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其比例一般为:3:2:5。不进行期中考试的,其比例一般为4:6或3:7。技能实训课程应重视过程考核。把学生实训过程中学习态度、训练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技能实训课程(或实训模块)的总评成绩为各训练项目成绩的平均值,各训练项目的成绩评定内容含知识、技能和态度三个方面。毕业成绩一般由毕业考试成绩;跨学期或跨学年的学科成绩取几次学期成绩的平均成绩。(四)教学管理工作的常规检查1、要建立教学巡堂制度。安排专职人员值班,每天巡堂不少于两次。检查教师到堂情况、教师控堂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2、每月组织一次抽查。教学进度计划、教案质量和教学日志等。3、检查、督促听课评课制度:校长2次,主管教学副校长3次,教务科(处)长和实习科(厂)长4次,专业组负责人4—5次,教师不少于3次,每次1—2节课。4、每学期末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教学效果分析会,检查教学质量情况,提出下学期的改进措施。(五)教学质量督导每学期开展一次全校性教学质量督导。要成立教学质量督导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和督导室成员及有关人员组成。督导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实施教学组织管理的情况;教学环节实施教学及其教学质量的情况。教学质量督导方法: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听课评课;查阅教案等有关资料。(六)教学事故教学事故是指参与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违反教学纪律和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学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教学事故按对教学工作产生的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严重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1)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3~10分钟。(2)未办理手续擅自调课、代课。(3)实际教学进度、内容与授课计划相差达本学期总课时的5%以上。(4)未按教学大纲授课。(5)上课未带教案或教材。(6)教学过程中发表不利于学生教育的言论或较多讲授与授课内容无关的内容。(7)实训、实习、实验以及毕业设计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进行教学和指导。(8)因教学准备不充分或请别人代课交代不清,使授课中断或严重影响教学。(9)未按课程考核的规定命题、阅卷、评分。(10)批阅试卷出现较大错误。(11)监考教师开考前5分钟未到达考场。(12)教学过程中离开教学场所或使用通讯工具。(13)下达的教学任务出现较大疏漏或排课出现较大差错,造成较大影响。(14)调课、停课或改变教学地点而未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班级,造成师生未能按时上课的不良后果。(15)任课教师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学生成绩而造成不良后果。(16)登录学生成绩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后果。(17)试卷印制、分发或回收出现重大疏漏,影响考试。(18)征订教材的版本或数量出现严重差错或漏订教材,影响教学正常进行。(19)未按时开门或未及时更换、维修破损的教学设施而影响教学正常进行。严重教学事故(1)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2)编制教学计划出现重大疏漏或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修改教学计划。(3)授课内容严重背离教学大纲或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改动课程名称及实训项目。(4)教学内容、概念有明显错误。(5)旷教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停课(含实训、实习、实验)。(6)开考时监考人员未到达考场或试卷保管者未按时将试卷送达考场而耽误考试。(7)不履行监考职责、玩忽职守。(8)无教案授课。(9)有意泄漏考试内容或评分严重失实。(10)有能力接受规定的教学任务而拒不接受,造成停课。(11)实训、实习、实验过程中,由于操作指导失误、违反操作规程或实训实习实验场地管理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设备、人身安全事故;下企业实习带队教师不按规定履行职责。(12)在教学过程中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错误的言论或恶意攻击、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13)随意改动学生的成绩或为教师、学生开具虚假证明(包括学生成绩单)。教学事故认定程序1、事故发现者以口头形式报告时,受理者应作好记录,报告人和记录人均应签名。2、联合调查核实违纪事实,并责令事故责任者写出书面材料或检查。3、填写《教学事故处理单》,教务处初步认定事故的级别,事故责任者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4、《教学事故处理单》报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若有争议,可由校务会裁定。教学事故的处理1、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事故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绩效奖若干,并取消本学年度的评优资格。2、严重教学事故的处理:事故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奖若干,并取消本学年度的评优资格。3、多次发生教学事故的责任者,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事故责任者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本学年度考核按不称职处理。(七)教研活动管理1、教研活动要按计划进行,做到有内容、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要保证出席人数,缺席者要说明理由。2、教研活动的内容应包括:学习教育理论及专业(学科)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和创新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展学术研究,组织撰写论文。3、各专业组每两周进行一次教研活动。国家和省组织的活动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每两年一次)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奖(每两年一届)全省技工院校优秀论文评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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