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金龙、星岛国际广场分部分项工程工种1、塔机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格执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2、在布置塔吊的时候,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塔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的距离大于2.5米。3、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4、在施工前,应对各塔吊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员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群塔施工的联合交底。5、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员必须持证上岗。在作业中,各相关人员应当配合默契,塔吊司机应无条件服从信号指挥员的指挥进行吊装作业。6、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高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起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7、塔机实行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塔机的司机、信号工、司索工人员姓名应制做成标牌,悬挂在塔机的明显部位;每塔只接受本塔信号人员的指挥,各塔的塔司有权拒绝来自非本塔信号人员的指挥,若有特殊情况需调用此塔,须经群塔领导小组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8、相邻塔吊同时作业时,要求信号指挥员必须相互协调,避免作业过程中塔吊塔臂、钢丝绳及挂钩互相碰撞或缠绕,确保吊装作业的顺利进行。9、当塔吊群同时作业时,考虑到它们各配件之间有可能发生相互碰撞,并且为了更好的协调各塔吊工作。10、司机必须在佩带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应急措施。11、钢丝绳吊物安全距离不小于5米。12、各塔臂前端、小车、尾配重处均应插醒目颜色彩旗,以便观察,高于30M的起重机顶端和两臂端应装设红色障碍灯;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相邻楼层之间的作业时间。13、塔机在起吊过程中尽量使小车回位,当塔机运转到施工需要地点时,再将材料运到施工地点。14、塔机同时作业必须照顾相邻塔机作业情况,其机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内的交叉作业,并由专业信号工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机运。15、禁止相邻塔机同时向同一方向机运作业,严防机运物体及机绳相碰,确保交叉作业安全。16、各栋号塔机在使用时尽量避开与其它塔机的相交区,上下料堆放尽量在塔机的非相交区内,以免一方材料吊运时,影响另外塔机的正常使用。17、施工现场凡两台以上塔机同时形成交叉作业时,需要在交叉作业区域设立一名监护哨,监护哨负责各塔机的交叉安全顺序运转,监护哨向塔机发出现场可能发生塔机碰撞指令,此塔司必须服从执行。18、运转时塔机与塔机钩绳、大臂的安全距离不小于2.5米,作业时发生矛盾各塔机的塔司和信号工要做到安全礼让,原则上轻钩躲让重钩,不得有意阻碍对方塔机运转。19、各塔的塔机司机在进行转臂动作时,应密切注意周围各塔的动向,当有可能发生碰撞时,应采取动作延时等防止碰撞的措施。20、夜班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现场照明。21、遇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并将塔臂顺风向停放,防止相邻塔吊塔臂互相碰撞发生事故。22、注意收集气象资料,提前掌握每天天气情况,尽量将吊大模的时间安排在白天。交底人签名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全员)签名注:本表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