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职专问题学生管理和教育制度为加强对思想品德问题学生的教育工作,促进其转化,也为了更好地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促进优良校风的形成,特制定《七星中学问题学生管理转化制度》。一、“问题学生”的界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为学校品德问题学生。1、无心向学,经常违纪;2、严重违纪,受学校处分;3、一般违法;4、操行评定(德育考核)不及格者;5、不听家长教育,无法与家长沟通等;6、有较严重的心理异常行为。二、转化衡量标准:一学年(或一学期)达到以下要求者称为转化。1、任课教师评价有明显进步;2、思想品德有进步,没有违纪现象;3、学习态度有好转,成绩有提高;4、因违纪受过处分的,能改正错误,学校已撤销处分;5、有一般违法行为受过处理能改正错误,并有明显进步,学校已撤销处分;6、异常问题一般化。三、“问题学生”转化教育措施的几个原则:1、全面了解学生的原则。教育的前提是了解,了解的前提是尊重,没有尊重就没有了解,没有了解就没有教育。2、分析成因的原则。从家庭因素、社会因素、学校因素、学生个性心理及人际交往等方面入手。3、感情先行的原则。转化“问题学生”的前提,首先是老师应与学生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要从学生进行感情的沟通开始转化工作。4、因材施教的原则。把握转化工作的针对性,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来开展转化教育工作。5、全员育人、协调教育方法的原则。年组组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应经常交流,互通信息,协调对“问题学生”的工作方法、教育措施。6、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的原则。在教育中,少批评、多鼓励;少挖苦、多理解;少轻视、多关注。四、把“问题学生”按其表现可能引起后果的严重程度,实施三级管理转化制度:班主任管理为第一级,专业部管理为第二级,学生科管理为第三级。其中,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对本班所有的“问题学生”都负有教育转化的直接责任;专业部则应加强对“问题学生”的跟踪、了解,及时与班主任沟通,处理好“问题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学生科则是主要起监察、协调、沟通的工作,对于违纪严重、处于危险边沿的学生加强教育管理。五、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教师可通过学生的倾诉深入他们的心灵,了解他们的困惑和需要,帮助他们判断选择有价值的行为目标,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健康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倾向,防止学生不良行为的发生。六、班主任在“问题学生”的日常教育转化过程中,每周至少应与“问题学生”谈话一次,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谈话内容概况、学生的表现等)。七、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应对“问题学生”家访两次,每两周应与“问题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均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八、专业部定期召开“问题学生”座谈会,及时表扬进步,提出奋斗目标。九、学生科应加强与派出所、工商管理部门、社区的沟通,杜绝在学校周围出现电子游戏机室,杜绝学生进入“网吧”、“酒吧”等,使“问题学生”少进最后不进上述地方。十、每学期问题学生的确定先由班主任提名,再由专业部集体讨论确定人选及转化方案,上报政教处备案。十一、学期末,各专业部做好问题学生的转化鉴定,学生科进行检查验收。未转化的下学期继续帮教。十二、学校可根据实际,设立问题学生的思想品德进步奖项。做到:“转变一个问题学生与培养一个三好学生同等看待”。对重视转化工作,效果好,达到一定比例或其帮教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并列入评先评优的参考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