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组织部2017年11月6日第一部分组织设置第二部分成立程序第三部分工作制度第一部分组织设置共青团的基层组织是指在各个系统的基层单位建立起来的共青团支部、团总支和基层团委。团的基层组织是全团工作的基础,它具体地实现党和团的各项任务,开展各项适合青年的独立活动,团结和教育广大青年。《团章》第24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章》第24条: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团员在3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团员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五种类型团组织类型及功能区分说明:(一)团的领导机关:市、县二级团委,除团的领导机关外,其余团组织均不能设立派出机构(团工委)。(二)基层团委:非团的领导机关的其他团委,下设有总支或支部团员人数一般在100人以上。(三)团工委:省、市、县团的领导机关的派出机构。(四)团总支:下设团支部,一般团员总数在30人以上100人以下。(五)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在3人以上,30人以下。有一种特殊情况:若所在单位党组织规模为党委的话,其单位在设立团组织是可以不依据人数要求,直接建立团委,即使在人数不足一百人的情况下也可以设立团委或者总支,再根据其党的隶属关系来确立团的隶属关系。这是一个特例,各单位可根据各自情况与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后决定设立团组织的规模和隶属关系。《团章》第24条: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组织选举规则》第25条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两人。第二部分成立的程序一、前期准备(摸底、请示、批复)二、团员大会(选举)三、建章立制一、前期工作1、成立筹备组。2、调查摸底。对28周岁以下青年情况进行调查,并填写青年花名册。3、提出建团请示。本单位党组或者行政向所属上级团组织提出建团要求。上级团委对申请成立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的单位进行情况核实,并给予同意成立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的函复。其中情况核实主要为以下方面:了解上报团组织现状;团员人数是否符合团章规定;委员会人数是否符合团章规定;4、上级团委对成立团委批复。进行情况核实,并给予同意成立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的函复,其中情况核实主要为以下方面:了解上报团组织现状;团员人数是否符合团章规定;委员会人数是否符合团章规定;人选是否具备条件。5、单位党组织或者行政向上级团组织提交召开团员大会的请示。包括:大会议程、时间地点、选举办法、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人选名单等。6、上级团组织对同意召开团员大会批复。二、团员大会7、选举产出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确定所有委员人数及名单,选举书记(副书记),明确工作分工。大会流程(国歌)开幕1、介绍筹备情况;2、宣读上级团组织批复;3、宣读并通过选举办法;4、介绍候选人名单及情况;5、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6、团员代表正式选举团支部委员;7、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8、当选委员选举团支部书记;9、宣布书记当选结果;10、大会结束(团歌)8、报告选举结果。包括:选举工作情况和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9、上级批复。上述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按《团章》和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进行三、建章立制有关批文及资料存档备考,建立健全支部所有制度。第三部分工作制度“三会两制一课”: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1、是共青团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和自我教育,强化团员意识,提升基层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制度保障。2、开展好“三会两制一课”,对于教育引导团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具有重要意义。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