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内河集装箱港区一期多用途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2008年10月30日1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名称:外高桥内河港区集装箱港区一期多用途码头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上海外高桥内河港开发有限公司1.1建设项目必要性、意义随着上海航运中心的加快建设,2020年上海港的集装箱吞吐量将达到3900万TEU,港口吞吐量高速增长给集疏运系统带来很大压力,甚至经常导致城市道路拥堵,因此无论是港口发展还是城市发展,都要求扩大港口集疏运系统能力。上海港规划在继续扩大疏港道路能力的同时,积极发展其他集疏运方式,依托长江干流航道和长三角骨干航道网大力发展内河集疏运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上海港在其未来发展的两个主要集装箱港区(外高桥、洋山)后方都规划了相应的内河集装箱港区、上海市也将“一环十射”内河航道作为强化交通枢纽功能的重要手段,启动了一系列建设项目,进一步发挥内河运输在上海港集装箱集疏运中的作用。本项目是上海市高等级航道网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港区建成后,对改善外高桥地区交通结构、发挥赵家沟航道、提升上海地区内河集装箱疏运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1.2建设项目概况外高桥内河集装箱港区一期多用途码头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赵家沟以北区域,介于洲海路、环东大道、华东路和五洲大道所围地块内。隶属浦东新区高东镇,紧临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西侧。本项目码头位于集装箱规划港区中部岸线的南侧,堆场位于岸线后方所对应的场地。本工程拟建内河1000DWT集装箱泊位2个,1000DWT件杂货泊位3个,共占用岸线长度446m(其中码头长度385m),同步建设陆上配套设施。工程总占地面积22.96万m2,其中陆域总面积21.55万m2。陆上配套设施包括集装箱重、空箱堆场、件杂货堆场、综合楼、加油站及预留生活配套区等。本工程设计前提条件为航道和斜坡式岸坡部分已全部完成。航道和回旋水域部分不计入本次设计范围。工程建设需拆迁居民150户,动迁人数为377人。工程总投资574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60.85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0.98%。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图1工程地理位置图2工程环境影响2.1生态影响(1)生态现状和保护目标工程所在地为城市市郊农村地区,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占84%)、农村宅基地(占6.3%)、乡镇小型企业用地(2.8%)、水域等。主要植被类型有苗圃、菜地、桃园、人工栾树林、芦苇等。河道内常见的高等植物种类单一,主要有芦苇、芦竹、茭白、水花生等。其中,芦苇群落面积较小,分布也不广泛;芦竹、茭白群落主要分布于河道靠岸两侧;水花生群落在河边、浅水滩、河道拐弯处都有分布,生命力强、繁殖快。水生生态环境中,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的种类、多样性指数等指标均表明,该区域内河水的富营养化严重,物种种类单一,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区域开发历史久远,人类活动频繁,区域内野生动物稀少,未发现国家和上海市重点保护的动植物。项目区整体生态环境质量一般。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可以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二级标准。评价区内无森林公园、风景名胜、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的生态区域。(2)生态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工程的建设将使该区域现有农业生态直接转化为钢筋混凝土场地,势必破坏原有的植被,同时干扰周边小型动物的栖息环境,且这种影响是长期的和不可逆的。环保措施为:陆域可以通过绿化来进行一定的补偿,尤其是绿地可以作为区域内动物活动的廊道,为小型动物的迁移提供通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集装箱港区建设造成的生态阻隔影响。港内绿化面积为2.3万m2,港外绿化面积为8.7万m2,占总占地面积的19.3%,相当程度上补偿了港区建设造成的生物量损失。水域:与本项目同时进行的赵家沟航道整治工程,将改善河道水质,加强了水体流动和水质交换,增强了水生生态的自我调节能力,对于水生生态系统的稳定和演替将有一定的促进作用。2.2声环境影响(1)质量现状和保护目标厂界、区域内及2处敏感点的监测结果表明,道路交通噪声尤其是华东路对工程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大,夜间超标严重。主要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的2处声环境敏感点(上游村、徐路村)。(2)声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措施施工期昼间施工机械在距施工场地40m外的噪声级基本不超过70dB(A),夜间在200m外可以基本接近55dB(A)。施工期间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这些影响是短暂的,局部的,通过文明施工和有效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污染对环境影响可以减小,施工活动结束,噪声也随之消失。运营期通过类比监测分析,集装箱港区的生产噪声厂界处昼间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夜间则略超过该标准。与厂界现状监测值比较,东侧(临华东路侧)厂界、西侧(临外环路侧)厂界噪声现状值基本相当,项目营运对敏感点基本上不会造成影响。施工期环保措施为: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运输石料和其他物料的来往车辆,并设禁鸣标志牌;优先选择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日常应注意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施工期间应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和噪声环境监测,一旦出现超标应停止施工,采取措施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营运期环保措施为:选购低噪声高效的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运转,降低噪声;合理布置港区内道路,各交通路口设置标志信号,使港内交通行驶有序,减少鸣笛;加强港内及周边的绿化,降低噪声、美化环境。2.3水环境影响(1)质量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涉及水体为浦东运河。水质现状监测表明:浦东运河水质已经不能达到功能类别,除pH、SS外,其余指标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均超标严重,这与该区域工业、居民产生的污水排入其中有关。(2)水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措施①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及车辆维护、冲洗废水;施工中砂石材料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陆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这些施工中产生的污染物若未经处理排放,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期环保措施: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设临时化粪池,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施工机械及车辆维护、冲洗会产生含石油类、SS的冲洗废水,应设集中的维修、冲洗场地,对产生的废水设临时沉淀、隔油处理池,处理后的水可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并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理。②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营运期水污染源主要是来自陆域生活生产废水、到港船舶的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环保措施:港区内设置油污水处理站一座,冲洗及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收集后排入油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汇同生活污水(如未达《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三级标准,应进行初步处理,达三级排放标准)经污水泵站提升入华东路污水管,经洲海路、环东一大道至航津路3#污水泵站,提升后进入竹园污水处理厂。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港区内配置收集装置,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2.4环境空气影响(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周边的居民点,同声环境保护目标。(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SO2、NO2均达标;PM10三天出现超标,最大超标倍数2.35倍。主要原因是由农村道路扬尘引起。(3)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措施①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以扬尘污染为主,主要来源为动拆迁扬尘、构筑物现场浇注、陆域场地施工以及车辆行驶导致的二次扬尘等。上游村、徐路村与施工场地距离较近,在东、西风的作用下都会对上游村、徐路村带来粉尘污染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有必要针对污染源,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施工期环保措施为:临近上游村、徐路村施工时应先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如用瓦楞板或聚丙烯布等材料在施工区四周建高2.5~3.0m的围幛,避免扬尘的逸散扰民;施工车辆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减少扬尘,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导致地面扬尘,对陆域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施工现场还应铺设临时的施工便道,铺设碎石或细沙,并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以减少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和造成二次扬尘;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尾气排放;按照《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报区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工程开工前,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建筑工地周围醒目位置公布,公布期至工程施工结束,公布期间应当保持公布内容的清晰完好;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理。②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本项目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港区道路扬尘、汽车尾气、装卸机械废气及船舶废气等。源强较小,不会对当地的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营运期环保措施为:对港区道路、码头面、集装箱堆场及时清扫并洒水,防止流动机械在运过程中的扬尘;选用排放污染物少的环保型高效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同时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其保持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利用港区内可绿化场地充分进行绿化,种植对扬尘、CO、NOx吸附能力强的植物,美好和净化港区环境和空气质量。2.5固体废弃物影响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房屋拆迁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发生量为0.23t/d,如不集中收集处理,将会对景观、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应设置垃圾箱并由环卫部门定期送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动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如不能及时回填利用或清运,往往导致二次扬尘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和景观,应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修正)》的规定进行处理。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陆域垃圾和船舶垃圾。陆域港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1t/a集中收集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船舶垃圾产生量为14.11t/a,由码头接收并送城市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对于来自疫情港口的船舶,其船舶固体废物如需岸上接收,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并进行卫生处理后,由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并焚烧处理。港区内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油泥等危险废物随意处置势必危害土壤和水体安全,应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2.6社会环境影响本工程共需拆迁居民150户,动迁人数为377人。建设单位将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给与补偿或重新安置,由建设单位出资,当地政府负责统一解决。本项目的建设是配合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满足节能减排工作要求的需要;是上海航运中心发展的需要;是上海高等级航道网络体系建设的需要;同时又是带动中西部发展的需要。内河运输的优越性将在整个交通运输网络中充分体现出来,成为与公路、铁路同样重要的集疏运手段,并将有效减缓陆域交通压力,本工程作为内河运输的港口,其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十分明显。2.7风险事故环境风险主要是运营后船舶航行或停靠期间发生碰撞等事故造成自身携带的燃料油泄漏,由于内河港区、航道的水流速度较小(在0.5m/s以下),风浪不大,因此油膜扩散相对较慢,易于处理。而且本工程港区航道及周边河道水系无取水口等敏感点存在,同时通往黄浦江或长江等均有水闸控制。因此只要处理及时,不会产生严重的影响。措施:成立风险事故处理结构、配备必要的风险应急设备和器材。并与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和浦东新区地方海事处建立畅通的联络方式。3环评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上海市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上海市内河港口规划相协调,选址和布局合理,开发建设和运营将会对工程附近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缓解,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