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例坚决开展反腐败斗争一一在国务院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93年9月17日)李鹏近几个月来,党中央、国务院着重抓了三件大事:一是作出深化改革、加强和改善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决策,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现在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二是从总体上系统而全面地研究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着重研究了金融、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投资体制和外贸体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措施,准备近期在这些方面迈出重大的改革步伐;三是部署反腐败斗争,推进廉政建设。这三件事都非常重要,抓好这三件大事,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又快又好地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针,精辟阐述了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反腐败斗争的任务、指导思想和应当遵循的原则,再一次表明了党中央关于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一贯思想和决心,是对全党全国进行的总动员。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讨论确定了关于近期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具体部署。下面我就政府机关开展反腐败斗争问题讲几点意见:一、国务院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二次全会以后,国务院各部门都在认真学习和贯彻,开始行动起来了,许多部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研究或公布了关于反腐败的具体规定,群众反映是好的。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必须看到,要真正贯彻执行好党中央的决定,在近期抓出成效,还要作坚持不懈的努力。各级领导特别是高中级干部,要重新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论述,领会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大事,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定。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国务院各部门在反腐败斗争中责任重大,所处的地位非常重要。当前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是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各部门都掌握着一定权力,在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腐败现象容易产生和蔓延。在反腐败问题上,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几年来做了大量工作,例如通过监察系统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治理“三乱”等,都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对反腐败斗争的成绩绝不能估计过高。必须看到,在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在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着腐败现象,有的还相当严重。一些人失职渎职、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腐化堕落,已经走上了犯罪道路。这种情况,不仅经济部门有,执法机关也有。行业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有的甚至愈演愈烈。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措施加以解决。可以说,这场反腐败斗争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是政府机关的反腐败斗争能否取得明显成效。广大人民群众在看着我们,地方政府和下级部门也在看着我们,他们对国务院各部门的反腐败斗争寄予殷切的希望。国务院和各部委、各直属单位的领导同志,一定要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模范,并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迅速的行动,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定,使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务求在近期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反腐败斗争是艰巨而复杂的,既要有坚决态度,准备持久地开展工作,又必须有紧迫感,把工作抓得很紧,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期反腐败斗争的目标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狠刹不正之风这三项工作,在今后几个月内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具体的要求是: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中央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包括国务院常务会议全体成员在内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照执行。各部门从部长、副部长起,一直到司局长和处长,都要逐条对照,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对违纪的问题,要按中纪委、监察部制定的实施细则处理。对领导干部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的问题,各部门要逐个认真审核,确定其必须辞去一头的职务,尽快办完辞职手续,并将清理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国务院。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要鼓励群众举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查办大案要案,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的重要案件。对严重干扰和阻碍办案工作的,要坚决从速处理,并依法惩治。抓住重点问题和重点部门,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几股不正之风。这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治理乱收费、关于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关于严禁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问题的规定草案,已经本次国务院全体会议原则通过,要迅速下发执行。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近期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该清理的清理,该纠正的纠正,该公布的公布,该上报的上报。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也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抓紧治理。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的决定,限期完成本部门反腐败斗争的动员和组织工作,严肃认真而不是敷衍塞责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国务院要配合中央调查组,到重点部门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经过几个月的工作之后,再根据新的形势,提出明年上半年反腐败斗争的任务和措施,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三、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调查研究,以改革促进反腐败斗争。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近期反腐败斗争的决定,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了加强领导,国务院决定采取有关部委联席会议的方式,组织和推进这项工作。各部门要由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检查和监督。要重视和支持监察部和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反对腐败和加强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在反腐败斗争中,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作表率。凡是要求地方做到的,国务院各部门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级单位做到的,上级机关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级工作人员做到的,国务院组成人员和各部部长、副部长必须首先做到。要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反腐败斗争要取得实际成效,仅靠开会发文件是不行的,必须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采取得力措施,并且进行督促检查。每个部门的领导都要深入基层,解剖一两个麻雀总结经验,指导本部门反腐败斗争全局。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环节,领导要亲自或派人下去帮助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严格掌握政策,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对政策界限一时难以划清、不好定性的问题,要先查清事实,不必过急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要把反腐败斗争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解决反腐败斗争中的深层次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同时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规范政府行为。要加强有关的立法工作,使政府机关的各项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堵塞制度上的漏洞,杜绝使用行政权力的随意性。要把惩治腐败同扶持正气结合起来,我们的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大多数是廉洁奉公的。在反腐败斗争中,要注意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励政廉政、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和勇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报道一些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以增强全国人民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今天我着重是讲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在反腐败斗争中近期应当抓紧抓好的一些工作。地方各级政府也要按照上述精神和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定和国务院的部署,把本地区的反腐败斗争抓紧抓好。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总的来说是好的,改革正在深入,开放不断扩大,反腐败斗争已经在全国展开。国务院各部门、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一定要统揽全局,按照邓小平同志坚持两手抓的要求,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反腐败斗争与加快经济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使反腐败斗争真正在年内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我相信,只要我们按照党中央的要求,积极努力,认真工作,同心同德,协调一致,就一定能够使反腐败斗争健康有序地进行,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既快又好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