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婚丧喜庆应酬办法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及其亲属的婚嫁丧事,公司或同事赠贺(赙)仪,悉依本办法为准。第二条(一)(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各赠礼金1300第三条(一)(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赠礼金各1100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丧事(一)(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各赠赙仪1100第五条(一)(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各赠赙仪2100第六条第七条本办法未规定的员工其他亲属丧喜事及员工或其亲属的其他喜庆,公司送礼或赠赙由主办单位酌情办理,但婚丧喜庆如有相同赠送两份以上的喜幛或花圈时,除赠送一份第八条本办法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