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协议书甲方:星达皮具(东莞)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电工证号: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2018年08月01日-2019年07月31日第二条工作岗位及责任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为兼职电工,全权处理甲方企业范围内电路系统的维修、维护及相关业务2、电工属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必须持有合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3、乙方负责电源管理,对所有电源设备,线路等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电源超负荷,短路等极易造成火灾的危险情况,必须立即进行修理,严防发生事故。4、电工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范,并负责电路、电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检修与保养。5、乙方要树立安全意识,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到安全第一,严禁违章操作,否则,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6、甲方因特殊情况紧急需要时(包括夜里)电话通知乙方前来工作,乙方若无特别理由不得拒绝。如乙方几天不在家,应电话通知甲方,甲方则另作安排。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1、乙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受甲方考勤,不受甲方时间约束。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同时可按乙方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四条工作报酬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以货币形式每月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1300人民币/月。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2、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5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1、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2、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第八条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