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关于将****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党委: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2018年6月20日支委会研究,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男,汉族,1991年12月26日出生,****省****县人,*****院校毕业,2014年7月1日参加工作,现任*****职务。该同志于2017年3月5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根据党员推荐情况,支委会对****入党申请情况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同志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协助****抓好****各项管理工作,团结同志,积极进取,表现优秀,具备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主要缺点是现场业务技能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经支委会讨论研究,3名支委委员一致同意本人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建议培养联系人为****和****同志。现申请备案,请审查。**********党支部委员会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