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途径A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3.9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审核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工程开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报审,审批应在工程开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完成。未报审或审批未通过,相应的工程开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审核时间为保证项目监理机构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批,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提前7日报审。A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编号:A3.1-致:(监理单位)兹报验:□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3特殊工程专项施工方案□4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方案□5本次申报内容系第次申报,申报内容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已批准。附件:□1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方案。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章):项目经理:日期::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承包单位签收人姓名及时间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专业监理程师:日期: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提前7日提出本报审表。江苏省建设厅监制A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用表。承包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签字盖章齐全。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程必须报施工方案。分包的分部工程(承包单位发包和建设单位发包)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报审,必须经分包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齐全。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时,必须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审核要点承包方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单位盖章,日期齐全(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方案、新技术方案须承包方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重点审核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重点审核◆质量、安全保证管理网络是否建立,是否定员定岗持证上岗;◆主要施工方法是否可行,特殊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是否可行,是否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以及考虑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等;◆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到位、可行,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资源准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和合同规定,要认真、仔细审核,尤其是可能会增加费用的施工方法、措施、新技术的使用,施工脚手的安全,要作为重点审核。◆整体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是否可行;◆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方案是否合理;◆施工顺序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施工平面布置是否合理;一般审核◆特定环境下施工技术措施是否明确、是否可行;◆单位工程总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是否切实可行。A3.9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编号:A3.9-致:(监理单位)兹报验:□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2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3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4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5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6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7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本次申报内容系第次申报,申报内容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已批准。附件: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专家认证意见。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章):项目经理:日期: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承包单位签收人姓名及时间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提前7日提出本报审表。江苏省建设厅监制A3.9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查的用表。该表突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空白部份可填报承包单位根据工程的需要将有关的安全方面的施工方案,如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安全防护作业、临边洞口防护、安全围护、施工用作业平台(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施工方案亦可通过此表报验。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审: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认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二)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三)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专家论证审查(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除分部分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外,承包单位所报审的每个施工方案,其中均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其进行认真审查。审核意见如承包方报审的施工方案,导致合同外的费用增加,需签署明确的不同意增加费用意见:同意该施工方案,但增加的费用不予认可。如因工程需要,有些特殊施工方案确需增加费用,签署意见:同意该施工方案,承包方需要与业主方签定合同补充协议确定增加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