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舍建筑物或场所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核2宿舍建筑物或场所必须通过消防验收合格3宿舍员工入住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全面检查,确保入住后安全4宿舍建筑物必须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5宿舍建筑物火场所使用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必须相符合,若不相符合,必须重新办理消防许可及验收备案手续6员工是否定期(每学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7宿舍公共区间内是否有固定的安全教育宣传标语和板报8学校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9宿舍沿途道路(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10宿舍楼内消防间距不得被占用,消防间距的标准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0611防火分区不得改变和变更,防火分区的标准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2宿舍内的装修装饰材料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13宿舍周边生产、存储、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情况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14宿舍楼的线路必须定期维护,同时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的规定,并做好维护记录15宿舍线路是否定期检查16宿舍线路有无裸露、老化17宿舍员工有无私自拉线、改线、乱接插座等现象18宿舍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未封堵、未占用、为堵塞、疏散楼梯维护结构完整。19宿舍疏散通道必须保证无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理。20宿舍首层必须有直通室外的出口21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向疏散方向开启,未锁闭,不应采用侧拉门,严禁采用转门22宿舍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门口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遮挡物。23宿舍必须保证各类的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标识齐全。消防安全标志必须设在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醒目的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读的障碍物。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24宿舍的应急照明灯的数量必须符合要求,在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以及前室、公共建筑疏散走道等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25宿舍的应急照明灯的安装高度应当符合标准并完好有效26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必须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27宿舍门口有无“消防紧急疏散示意图”,各员工是否知晓28疏散指示标志的数量、类型、安装高度必须符合标准,疏散指示标志应当安装在离地面1米以下,能保证在疏散路线上明显看到指示,并明确指向安全出口29宿舍内必须设有消防应急广播,并保持其完好有效,符合标准。安全疏散序号检查内容员工宿舍消防安全检查表分类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建筑防火电气防火30宿舍楼道内灭火器选型正确,配置数量充足。储压式灭火器压力符合要求,压力表指针在绿区。31宿舍灭火器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每点配置灭火器不少于2只,保护距离宜为15-20米,不影响安全疏散32灭火器检修充填项是否有记录33宿舍是否有严格的管理制度34宿舍内员工是否有明火器具(蜡烛、打火机、酒精灯)34宿舍中是否有员工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热水器、电热毯、电饭煲、电炉等)备注灭火器宿舍管理整改措施正常异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0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0条第6款《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0条第6款《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0条第6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9条《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7条《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第四款《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84条《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84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9条第四款《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9条第四款《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9条第四款《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9条第四款检查依据员工宿舍消防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打√)